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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细则发布 六大节点明确
发布时间:2014-05-04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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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晚间,上交所在其官网发通知就沪港通试点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上交所表示,这标志着“沪港通”已“可以进入实质性的技术开发时段”。

29日晚发布的《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4月10日两地证监会发布(财苑)的《联合公告》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沪港通标的范围、额度控制、交易时间、交收安排、投资者适当性和权益证券处置等六大关键问题的细节,与投资者操作息息相关。

从征求意见稿中看见,通过两地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的共同努力,沪港通交易最大限度地突出了便利性安排,秉持了两地机构一直以来强调的四不基本原则,即:不改变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不改变证券市场的组织架构,基本上不改变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原则上不增加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明确了:标的范围不包括香港创业板股票;额度控制据净轧差计算,满额后停买不停卖;交易时间须满足同时开市且能结算条件;交收安排为港股通可回转交易;投资者需通过港方门槛50万适当性测试;权益证券处置需注意港股“个性”分红等六大关键问题的细节。

经过认真磋商,沪港交易所及中国结算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沪港通交易和结算业务方案,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同时,上交所还将就沪港通相关业务方案、技术开发方案征求业内意见,并尽快启动有关各方的技术准备工作。同时,上交所、香港联交所、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将共同努力,尽快完成四方协议的签署,明确界定沪港通有关各方的职责。

目前,上交所和中国结算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从以下方面着手,加快推进沪港通业务和技术筹备工作:一是与联交所、中国结算等有关各方密切合作,进一步完善业务方案,落实交易、技术、登记结算、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二是加快交易、结算等有关技术系统开发,推动会员公司扎实进行业务和技术准备,尽快完成会员公司业务和技术系统的开发;三是全面开展投资者教育,增强内地投资者和香港投资者对对方市场的了解,正确认识跨境投资的风险。在有关各方业务技术准备工作就绪后,沪港通方可适时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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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细则发布 六大节点明确
发布时间:2014-05-04
来源:证券时报

4月29日晚间,上交所在其官网发通知就沪港通试点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上交所表示,这标志着“沪港通”已“可以进入实质性的技术开发时段”。

29日晚发布的《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4月10日两地证监会发布(财苑)的《联合公告》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沪港通标的范围、额度控制、交易时间、交收安排、投资者适当性和权益证券处置等六大关键问题的细节,与投资者操作息息相关。

从征求意见稿中看见,通过两地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的共同努力,沪港通交易最大限度地突出了便利性安排,秉持了两地机构一直以来强调的四不基本原则,即:不改变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不改变证券市场的组织架构,基本上不改变投资者的交易习惯,原则上不增加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明确了:标的范围不包括香港创业板股票;额度控制据净轧差计算,满额后停买不停卖;交易时间须满足同时开市且能结算条件;交收安排为港股通可回转交易;投资者需通过港方门槛50万适当性测试;权益证券处置需注意港股“个性”分红等六大关键问题的细节。

经过认真磋商,沪港交易所及中国结算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沪港通交易和结算业务方案,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同时,上交所还将就沪港通相关业务方案、技术开发方案征求业内意见,并尽快启动有关各方的技术准备工作。同时,上交所、香港联交所、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将共同努力,尽快完成四方协议的签署,明确界定沪港通有关各方的职责。

目前,上交所和中国结算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从以下方面着手,加快推进沪港通业务和技术筹备工作:一是与联交所、中国结算等有关各方密切合作,进一步完善业务方案,落实交易、技术、登记结算、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二是加快交易、结算等有关技术系统开发,推动会员公司扎实进行业务和技术准备,尽快完成会员公司业务和技术系统的开发;三是全面开展投资者教育,增强内地投资者和香港投资者对对方市场的了解,正确认识跨境投资的风险。在有关各方业务技术准备工作就绪后,沪港通方可适时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