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31个省市“两会”陆续召开。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各地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并明确了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三块地”改革等相关政策。
例如广东省提出,今年继续深化农村土地、产权等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巩固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山西省提出,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促进土地有序流转。探索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宅基地及农房使用权“三权分置”具体实现形式,抓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河南省强调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稳步推进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探索盘活用好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小农户和大生产、大市场有机衔接。争取新增20万人返乡下乡创业。
云南省表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江西省表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力争全年减少20%的“空壳村”。
辽宁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推进“互联网+农业”,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
浙江省明确将积极推广“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品牌农业、“互联网+农业”。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乡村振兴是个系统工程,各地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只有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才能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吸引人才、技术、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流向乡村。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使农村真正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1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