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动员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会议在北京设主会场,各省市自治区、各市州盟、各县市旗设分会场。
会议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的重大举措。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分类有序推进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会议强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由点及面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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