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刘现伟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以来,国企改革“1+N”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国有企业改革思路出现重要变化。新一轮国企改革就是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企业出资人制度,特别是要引入非国有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随着系列配套文件的逐步落实,国企改革无疑将为民间资本投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广阔空间。
一、民间资本需要与国有企业实现有机融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资本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都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和创新活力,为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巨额的民间资本至今并未完全纳入到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之中,相当一部分呈现出“游离状态”,甚至其短期的投机性活动尚处在国家的监管之外,呈现出一种非正规性流动。
当前,国家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引入民间资本,正是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各取所长、优势互补的大好机遇,为民间资本规范发展、持续增值提供了难得投资出口和项目合作平台。民间资本应积极参与到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自身长远规范可持续发展奠定技术和制度基础。
二、民间资本已具备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条件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民营经济实力实现质的飞跃,涌现出一大批规模大、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先进的民营龙头企业。民营企业蓬勃发展,还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投资经营和企业管理人才,同时大大提升了民间资本的规模和实力,优化了民间资本的结构,为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资本和人才保障。
近些年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破除阻碍,按照市场经济通行规则,进一步实施公开转让、兼并重组、股权多元化改造等深化改革的措施,积极引入民间资本投资,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环境和基础制度条件。
三、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方式多样
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式有很多,现实中主要有承包经营、租赁、合作经营、参股、控股、全资收购等等,核心是要推动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协作融合,实现企业股权的多元化、社会化,改善企业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可以通过股权互换、内部职工持股、引入私人资本、股权债权置换等途径积极引入民间资本。
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文件支持国有企业和非国有资本在政府投资领域加强合作,积极探索优先股、国家特殊管理股等股权模式,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为优先股,不参与企业具体决策。这意味着在宏观政策上,允许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民营新模式。
四、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前景广阔
从这次国有企业改革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看,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创新力度空前,对于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不设禁区。这意味着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已经为民间资本敞开大门,民间资本可以在几乎所有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中,寻找投资合作机会。民间资本的投资范围和领域大大拓展,未来民间资本投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景可以说是无限广阔。
(选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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