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集体企业存量资产量化问题
发布时间:2012-07-09
来源:合作经济调研
老集体企业存量资产量化问题
苏雪明
存量资产是与增量资产相对应的概念。以某一时点为限,新增加资产注入以前已经存在于企业并构成其总资产的资产即存量资产。新力、企业由于无存量资产也就无量化问题。国有企业有存量资产,但在中小型企业改制时,主要考虑职工利益进行资产抵扣,也不存在存量资产量化问题。唯有老集体企业改制,有存量资产量化问题,并且这是老集体企业改制时的一个
难点问题。
研究集体企业存量资产量化问题,先要把握两个隶属的层次:(1)在集体企业存量资产中包括所有权归外部而由企业使用的外部存量和所有,权归企业所有的内部存量;(2)在产权明确为本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内部存量中包括量化部分和不量化部分。如下示意图:
外部存量(如:企业借款、外部投臣联社投资)
增
量
内部存量量化部分
(如:职工投资增值、劳动积累) 内部存量不量化部分
(如:减免税)
本文主要分析研究产权明确为本集体企业所有的内部存量量化部分的资产(即指通过资产界定后,对外已明确属于集体企业劳动群众所有;而内部劳动者个体之间产权关系不明晰的那部分资产,如职工投资增值和劳动积累)的量化问题。平时,一般人们所理解的存量贵产,即专指这一部分,而非前面所述的广义上的存量资产。
国家减免税政策形成的资产,产权上虽明确为本集体企业劳动群众所有,但这部分资产是国家对集体企业这个劳动群众集合体的扶持,不是对个别职工个人的税收减免;目前的有关政策明确这部分资产不予作为个人分配。因此,这部分资产属于明确为本企业劳动群众所有的内部存量不量化部分,不在本文的研究范围。
老集体企业的这部分存量资产,是集体企业一代人甚至几代人劳动的积累,属该企业范围内劳动群众(包括离退休职工)集体所有,而在“二国营”的模式里,集体企业职工实际
上是一无所有。因此,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企业改制时,要使这部分资产的产权主体明晰化,并按集体所有制的特征,以不同形式返还(即量化)给企业的主人一一职工。
—、老集体企业存量资产量化的难点
在实践操作中,老集体企业存量资产量化的难点集中在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两个方面:
1、人力资本难以确定享有量化资产产权的劳动者个体范围。老集体企业的资产,不仅仅是现职职工所创造,还包括许多已离开企业的职工的劳动积累。这些职工,有的离退休,有的调离企业,甚至有的死亡了。在现职职工中,情况也比较复杂。有的在企业服务年限长,有的属于刚进企业,他们对企业作出的贡献不同。有联社投资的老集体企业,其存量资产也不仅仅是企业范围内的职工所享有,还包括联社大范周劳动群众的积累。有些企业成立以后,经过重组合并,其存量资产的产权主体更复杂。要把类似企业的存量资产完全明晰产权主体,
存在很大的困难。
2、物力资本几经历史变迁难以明确原始出资者。城镇集体企业已经历四十多年历史,期间,由于体制的多次变动,企业历史成因的差别,使企业的资产构成复杂化。从历史成因看,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合作化时期组建的合作组织。当时社员都要向合作社缴纳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股全,所有权属于个人(现已都归还给个人);同时,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都要折价入社,由合作社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逐步归还给手工业者,资产归集体所有。这样合作社资产中既有属于社员个人的股金,又有属于集体所有的资产。1958年,为解放家庭妇女劳动力而组建的街道工厂,由于主要以协作加工为主,所需的简单生产工具都是劳动者自备,几乎是“白手起家”。后来企业有所积累,其所有权是归劳动者共同所有。手工业合作组织和街道工厂都经’历了由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变为土级联社统收统支、统负盈亏,以后又改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样一个体制变化过程,从而形成了企业与联社之间不明晰的产权关系。
第二类企业是1979年前后,为了安置回沪知识青年和职工子女而由某个企、事业单位扶持兴办的集体企业。在这些企业中,有的职工带资进厂(后来一般已还给个人),主要生产资料都是由扶办单位折价给集体企业的,其中多数已偿还给扶办厂,企业中的资产属于职工集体所有。少数还没有还清,企业中还留有扶办厂回有的一块资产,形成了企业资产中既有集体资产又有国有资产的模糊状况。
第三类企业是改革开放以后,尤其90年代初,全民皆商,各行各业为搞活经济兴办的各类三产企业。这一时期,社会上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受机构改革的影响,为安置分流的人员,利用原有的渠道关系成为了兴办三产型集体企业的主要推动者。这类集体企业的原始资产来源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主办机关的拔入;二是原机关员工应分而未分的奖金福利;三是原
主办单位职工劳动积累。
进人80年代以后;国家为扶持城镇集体企业的发展,对试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企业,实行增利减半征收所得税和对有技术改造(包括“三废”搬迁和危房改建)项目贷款的企业实行所得税前归还银行贷款的优惠政策,于是在上述三类企业中又出现了国家优惠政策形成的资产。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到,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方面都很复杂。集体企业出资人难寻,资产归属不清是在当时左的指导思想及计划经济的特定条件下形成的。对此,既不能不尊生历史又不能萎缩不前,以困难为藉口不推进产权制度的改革。老集体企业内部劳动者的产权明晰化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集体企业基本特征的恢复。
二,老集体企业存量资产量化的前提
老集体企业存量资产量化的前提是界定物力资本归属和明确人力资本的范围。
1,界定物力资本。
一是“谁投资,谁拥有产权”。这是产权界定的基本原则,在产权界定中,应首先查清谁是投资主体。在市场经济中,经济的发展依赖于投资的增长,投资是各经济主体取得合法财产所有权的基本方式。投资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投入,就应享有参与分配的权利,因此,通过投资形成的资产,以及资产经营形成的收益最终都归投资者所有,收益的分配也由投资者掌握。目前,我国保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的格局中,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利益不同的诸多的投资主体,因此,“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是界定资产所有权以及正确处理各种不同经济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基本的原则。,
二是尊重历史。在产权界定中,应考虑当时的历史背景,保持国家原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保持已有的改革成果。“尊重历史”在产权界定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原本归属清晰的产权,在历史上发生了不该有的或不合法的变化,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已成为难以纠正的事实,如“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期间发生的对集体资产的平调,过去没有纠正的,产权界定中原则上也不再纠正。另一个是经过界定归属集体企业的资产,无论是劳动积累部分和国家减免税部分,其归属姓“集”,由企业的劳动群众所有,而不能因为内部劳动者个体之间的产权关系模糊当作“无主财产”。
2、明确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的明确,应该去繁就简,贯彻“立足现实”、“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原则。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耍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明确企业的人力资本,应该对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多加考虑,要立足于企业的现实情况,着眼于企业的发展,而不拘泥于历史旧账。
首先,改革是新事物,不能前溯,个别已死亡的老职工,不应该列入明确劳动者个体的范围,否则这本历史旧账难以查清。
其次,由于在“二国营”’模式中,集体企业职工的进出很大程度上受“组织安排”,部分人员进出频繁,历史旧账较难查清。怎么办?从“立足现实”、“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原则出发,对几进几出的职上按其最终去向确定本企业劳动者个体范围。这是因为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老企业都需要制度创新,老集体企业改制大势所趋,无论职工几进几出,其最终总有个去向:假设每个老企业都改制,该职工总有一次参与改制的机会,而这样的机会应该均等,即该职工享受了最终单位的机会,就不能有第二次享受中间工作单位资产量化的机会。
三,老集体企业存量资产量化的原则
1,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老集体企业资产变化,人员变化的复杂性,单从物力资本或单从人力资本来进行老集体企业的存量资产量化都是片面的。从事老集体企业存量资产量化的产权改革,必须贯彻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相结合的原则,即结合物力资本“谁投资谁所有”和人力资本“谁劳动谁所有”,两者不可偏废。
2,注重现实,兼顾历史的原则。
老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归根究底是为了有利亍企业的发展,有利于调动现有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因此,老集体企业存量资产的量化要着眼亍未来,立足于眼前,兼顾历史。
归纳起来,现有的老集体企业(联社)职工无非有这么四种情况:一是目前在企业工作的职工(包括曾出股金或组织调配的两类职工);二是目前关系在企业的离退休职工(包括曾出股金或组织调配的两类职工);三是企业组建之初就出了股全的职工,当中离开了企业(联社);四是企业组建后入厂(联社)设有出股金的职工:当中离开了企业(联社)。‘第一种情况的职工,在企业改制时当然应在量化的范围之内,他们不仅拥有资产的收益权,还有资产的所有权。只是他们量化的具体标准应该因人而有区别。第二、三种情况的职工,在企业存量资产量化时,可设置共同共有股,分享收益权。第四种情况的职工,存量资产量化时一般不予考虑,而应由其所在单位或社会作适当补偿。
3;资本保全,量配结合的原则。
老集体企业存量资产的量化,应该允许实量化而不是虚量化,即老集体企业的职工不仅拥有量化部分资产的收益权;还应拥有这部分资产的所有权。但是资产量化不是把企业可量化部分资产分光,每个职工拿钱走路,而应该把这部分资产继续留在企业,用于发展生产。即只要企业法人存在,资产量化应该继续维持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完整。
量化资产应该同职工增量资金的入股结合。这是目前在实践中广泛采用的方法。职工增量资金加入,使职工的经济利益与企业捆绑得更紧,提高职工股在企业资产总额中所占的份额,使他们对企业拥有更多的民主管理的权力。同时保证了集体资产不流失,集体性质的企业法人资产的总额是扩大了而不是缩小了。
由于对部分存量资产进行量化,因此,必须对增配后职工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的数额和时间加以必要的限制。试想,若有职工增配股份后马上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转让,如何维持法人财产权的集体性质?这样会产生与“让职工在企业中拥有更多财产权和发言权,把集体企业真正办成职工群众的企业”的改革初衷背道而驰的结果。在改制中认识到此问题的企业,对职工出资部分及配送部分的股份的转让,有规定3年的,有规定5年的,甚至规定8年10年。这个问题需要政策予以统一。
4。激励经营者的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知识经济的到来,人力资本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目前,社会上正在正确认识人力资本对社会生产的推动力与创造力,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正在大力发挥人力资本的作用,探索人力资本参资入股。老集体企业的这项改革也刻不容缓。
经营者是人力资本中最重要最活跃的部分。经营者身上的技术才能.管理才能,是一种完完全全的个人私有资本。这部分才能的发挥,对企业生存、发展起关键作用。在老集体企业存量资产量化的过程中,应该贯彻激励经营者的原则。在实践中,量化存量资产过程中对经营者的激励,主要是通过协商解决这一问题。上海的街道集体改制企业已有探索。
普陀区长寿街道申真涂料公司创建初期街道借资4万元,经过几年发展,企业具有了相当规模,街道对经营者人力资本予以承认,在新改制的企业中承认经营者拥有20%的股权。虹口区乍浦街道韦达装饰工程总公司是创办于1987年的街道集体企业。1995年,在区体改办的支持下,该公司在区街道经济中率先进行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这次改制解放思想,承认经营者人力资本,使企业经营者持大股,最终形成了企业经营者持股30%的股权结构,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股份合作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