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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用民间合作社革能源巨头的命
发布时间:2014-07-18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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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转型”带来的合作社新生机

合作社制度在德国已经有一百多年历史2011年,德国启动实施“能源转型”战略,决定关闭境内的所有核电站,并在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提高至35%在举国能源转型大背景创新发展出的能源合作社,在新生机中不断发展壮大,甚至发起柏林电网大收购

2014616日,柏林能源合作社宣布,经过多轮竞标,在众多能源企业中代表柏林市民利益的能源合作社已成为10家竞标者中的最后三个候选人之一。“为什么不买下整个柏林电网?”柏林市民、可再生能源的坚定倡议者路易丝·诺伊曼-科塞尔(Luise Neumann-Cosell)正在组织一个庞大的收购计划——她希望能和其他德国公民一起,从能源巨头大瀑布电力公司(Vattenfall)手里夺回柏林电网的控制权,改由公民自己拥有的柏林能源合作社运营。据德国《明镜周刊》调查,目前首都柏林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仅约为1.4%能源合作社中标的希望非常大,三家竞标者中有柏林市政府背景的企业同合作社站在一起,实际上就是能源合作社和大瀑布电力公司的角逐。

正是由于现有电网公司维护既得利益,才继续依赖煤炭。“但如果电网掌握在柏林市民手里,他们就不再有任何借口不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了。”支持者共同的目标,即督促电网公司采用更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同时,诺伊曼-科塞尔认为柏林电网每年约1亿欧元的盈利,对每个市民来说都是不错的投资机会。

合作社制度:不仅是技术转型,是能源拥有者转型

德国能源合作社是发端于农业、银行等领域的合作社制度在能源领域的又一应用。在德国,这样大大小小的能源合作社组织还有八百多家。“私人屋顶、能源公司和能源合作社已经成为德国能源转型过程中三种重要力量,合作社已经发展到一个不可忽视的比例。”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执行主任陶光远说。

据了解,在人口仅八千多万的德国,目前已有1000万人口通过投资成为新能源电力生产商。如果加上他们的家庭,德国已经有三分之一的人口参与到能源转型。跟首都柏林募资达数千万欧元且以收购电网为目的的大规模合作社不同的是,绝大多数德国的能源合作社以中小型规模为主,他们多位于中小城镇甚至农村,以新能源发电为主。

德国绿党环境委员会主席巴贝尔·霍恩(Barbel Hohn)表示,能源合作社为每个公民提供了成为新能源制造商的可能性,德国能源转型绝不仅是技术转型,而是能源拥有者的转型,未来德国将变成公众拥有能源的结构。

利益反哺民众

能源合作社的蓬勃发展正在挑战大型能源企业的地位有评论认为,德国过去由纳税人缴纳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最终是流到大型能源公司以及新能源发电站所在处的土地拥有者手中,其实质是将穷人的钱流到富人手中,而能源合作社则通过投资、获得收益,实质又将钱回流到民众手中,这是一种利益反哺。

埃腾海姆所在的德国南部黑森林地区是德国能源合作社最早的兴起地之一,早在二十多年前,这一地区的居民就通过合作社形式进行新能源发电尝试,除了太阳能之外,还有风力发电场和小型生物质发电站等。2011年,埃腾海姆能源合作社成立,同时进入合作社监事会的还有埃腾海姆市长和银行业代表,最初募集的资金为20万欧元。过去三年,约尔格·布洛德通过陆续筹集的33万欧元在当地成功建设了6个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产生的电力全部卖给当地电网,合作社成员根据出资多少享受投资收益。这使埃腾海姆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到了10%,当地的目标是将这一数字提到40%。对当地居民来说,这些位于当地的太阳能投资项目“看得见摸得着”。德国社民党议员乌利·尼森(Ulli Nissen)说,人们自己投资新能源自己用,任何人都不会抱怨噪音污染等情况,减少了产生社会冲突的可能性。

从商业的角度说,能源合作社还解决了德国专业机构开发资金不足的问题。“最早很多项目开发商为了筹集资金,寻找到包括中国在内的海外投资人,但后来就转向了当地合作社。”德国拜尔能源集团董事长王学军说,2012年德国光伏补贴进一步下调后,外国投资商利润空间进一步下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能源合作社优势进一步显现。

在陶光远看来,能源合作社这种当地居民自主式经营、共同参与的独特方式,不仅解决了全体公民参与的问题,给中国的启示还在于扩大了老百姓的投资渠道。“从投资的角度,除了银行存款,这给老百姓开辟了又一个新的投资种类,风险小,收益高,最终把利益分享给全民,而不是被少数人赚走。”陶光远说,国内刚刚试水的众筹光伏项目与能源合作社有部分类似之处,但仍需解决众筹在中国的法律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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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用民间合作社革能源巨头的命
发布时间:2014-07-18
来源:互联网

“能源转型”带来的合作社新生机

合作社制度在德国已经有一百多年历史2011年,德国启动实施“能源转型”战略,决定关闭境内的所有核电站,并在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提高至35%在举国能源转型大背景创新发展出的能源合作社,在新生机中不断发展壮大,甚至发起柏林电网大收购

2014616日,柏林能源合作社宣布,经过多轮竞标,在众多能源企业中代表柏林市民利益的能源合作社已成为10家竞标者中的最后三个候选人之一。“为什么不买下整个柏林电网?”柏林市民、可再生能源的坚定倡议者路易丝·诺伊曼-科塞尔(Luise Neumann-Cosell)正在组织一个庞大的收购计划——她希望能和其他德国公民一起,从能源巨头大瀑布电力公司(Vattenfall)手里夺回柏林电网的控制权,改由公民自己拥有的柏林能源合作社运营。据德国《明镜周刊》调查,目前首都柏林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仅约为1.4%能源合作社中标的希望非常大,三家竞标者中有柏林市政府背景的企业同合作社站在一起,实际上就是能源合作社和大瀑布电力公司的角逐。

正是由于现有电网公司维护既得利益,才继续依赖煤炭。“但如果电网掌握在柏林市民手里,他们就不再有任何借口不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了。”支持者共同的目标,即督促电网公司采用更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同时,诺伊曼-科塞尔认为柏林电网每年约1亿欧元的盈利,对每个市民来说都是不错的投资机会。

合作社制度:不仅是技术转型,是能源拥有者转型

德国能源合作社是发端于农业、银行等领域的合作社制度在能源领域的又一应用。在德国,这样大大小小的能源合作社组织还有八百多家。“私人屋顶、能源公司和能源合作社已经成为德国能源转型过程中三种重要力量,合作社已经发展到一个不可忽视的比例。”中德可再生能源合作中心执行主任陶光远说。

据了解,在人口仅八千多万的德国,目前已有1000万人口通过投资成为新能源电力生产商。如果加上他们的家庭,德国已经有三分之一的人口参与到能源转型。跟首都柏林募资达数千万欧元且以收购电网为目的的大规模合作社不同的是,绝大多数德国的能源合作社以中小型规模为主,他们多位于中小城镇甚至农村,以新能源发电为主。

德国绿党环境委员会主席巴贝尔·霍恩(Barbel Hohn)表示,能源合作社为每个公民提供了成为新能源制造商的可能性,德国能源转型绝不仅是技术转型,而是能源拥有者的转型,未来德国将变成公众拥有能源的结构。

利益反哺民众

能源合作社的蓬勃发展正在挑战大型能源企业的地位有评论认为,德国过去由纳税人缴纳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最终是流到大型能源公司以及新能源发电站所在处的土地拥有者手中,其实质是将穷人的钱流到富人手中,而能源合作社则通过投资、获得收益,实质又将钱回流到民众手中,这是一种利益反哺。

埃腾海姆所在的德国南部黑森林地区是德国能源合作社最早的兴起地之一,早在二十多年前,这一地区的居民就通过合作社形式进行新能源发电尝试,除了太阳能之外,还有风力发电场和小型生物质发电站等。2011年,埃腾海姆能源合作社成立,同时进入合作社监事会的还有埃腾海姆市长和银行业代表,最初募集的资金为20万欧元。过去三年,约尔格·布洛德通过陆续筹集的33万欧元在当地成功建设了6个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产生的电力全部卖给当地电网,合作社成员根据出资多少享受投资收益。这使埃腾海姆的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到了10%,当地的目标是将这一数字提到40%。对当地居民来说,这些位于当地的太阳能投资项目“看得见摸得着”。德国社民党议员乌利·尼森(Ulli Nissen)说,人们自己投资新能源自己用,任何人都不会抱怨噪音污染等情况,减少了产生社会冲突的可能性。

从商业的角度说,能源合作社还解决了德国专业机构开发资金不足的问题。“最早很多项目开发商为了筹集资金,寻找到包括中国在内的海外投资人,但后来就转向了当地合作社。”德国拜尔能源集团董事长王学军说,2012年德国光伏补贴进一步下调后,外国投资商利润空间进一步下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能源合作社优势进一步显现。

在陶光远看来,能源合作社这种当地居民自主式经营、共同参与的独特方式,不仅解决了全体公民参与的问题,给中国的启示还在于扩大了老百姓的投资渠道。“从投资的角度,除了银行存款,这给老百姓开辟了又一个新的投资种类,风险小,收益高,最终把利益分享给全民,而不是被少数人赚走。”陶光远说,国内刚刚试水的众筹光伏项目与能源合作社有部分类似之处,但仍需解决众筹在中国的法律规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