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全省城镇集体经济联合组织职能,积极探索联社体制改革和职能创新,指导和服务全省各级联社和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履行企业集体资产出资人职责,推动监管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引领全省工艺美术文化事业传承发展。
一、机构和职能情况
广东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前身为广东省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广东省二轻集体企业联社。2006年,省政府批准将省二轻集体企业联社更名为广东省城镇集体企业联社,与省二轻集团公司(现更名为广轻控股集团)合署办公。省联社作为广东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参照正厅级配备,核定编制18名,下设资产财务部、规划发展部和综合部。
省联社拥有各级成员77个,其中地市级成员15个,县(区)级成员62个,各级成员单位性质不同,部分为事业单位,部分为集体企业。拥有成员企业1900多家。全省联社系统总体资产约为29亿元。省联社作为全省集体经济的联合组织,承担对全省城镇集体企业进行“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对全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
二、改革和发展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联社认真履行职责,致力打造服务平台支持各地联社发挥主体作用,推进属地城镇集体企业的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加强联社机构的自身建设,探索联社体制革新和道路创新,抓好省属集体资产的监管,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推动联社自身改革和职能建设
一是推动“社企分开”。从2017年开始,省联社与集团公司在机构、编制、职能、人员和经费上分开,明确省联社作为集团公司出资人,履行出资人监管责任,省联社严格根据国家和省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根据联社职能充分发挥城镇集体经济联合组织的作用,切实履行对集团公司的监管职责。二是强化省联社自身职能。省联社通过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推动联社和集团公司社企分开,强化省联社对城镇集体经济指导和服务职能,推动全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建议。2016年进行章程修改,将引导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写入省联社章程。推进省联社加挂“广东工艺美术发展促进中心的牌子”的工作,通过设立中心,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拓展服务对象,拓宽服务渠道,更好地组织、协调、推动全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加强改革研究,2019年5月,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完成了关于省联社下一步探索现代合作制深化改革发展的战略研究。三是加强联社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省联社克服财政核拨缺口、人员经费紧张、员工相继退休等实际困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员工队伍结构,通过公开招聘充实年轻后备力量。加强联社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联社内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加强对全省各地联社和集体企业的“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
一是推动探索新型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省联社积极组织指导各地联社和所属企业深化体制机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形成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按照“一部分做大做强、一部分放开搞活、一部分退出市场”的思路,结合属地实际发挥地方的主导作用,在全省组织开展集体经济改革试点,为全省集体企业改革提供示范。在省联社的积极推动下,各地城镇集体企业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二国营”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改制转型,形成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采用公司制、股份合作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种经营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二是组织系列摸查和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调研、电话摸查、发文通知各地联社填报信息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目前全省联社的机构及职能现状,基于现实发展变化情况更好履行省联社职能。三是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搭建政策咨询平台,指导各地联社的社务建设。接待各地市、县(区)有关部门的来信、来电、来访,组织座谈会,接受委托提供国家和省制定的相关法律、政策文件,牵头协调明确财产权属,组织开展城镇集体经济与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理论研究,开展全省城镇集体企业员工劳动经济权益调研,维护集体企业员工劳动经济权益,做好防范稳控工作。四是加强集体资产监督,依法维护集体资产合法权益。转发总社有关文件,指导各级联社自觉维护宪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正确行使集体资产所有者权利,搞好联社资产的管理和运营,依法维护联社和所属集体企业的权益。针对部分地市联社反映集体资产受到侵害的案件,及时派出专项工作组进行调研、交涉,发函提出处理意见,指导维权。五是维护集体企业员工劳动经济权益。对粤东西潮州、汕头、茂名、阳江、湛江5市城镇集体企业员工劳动经济权益状况进行调研,掌握全省城镇集体企业员工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停产、半停产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福利和社保金较为普遍,粤东西北地区城镇集体企业员工养老、医疗保险覆盖率畸低,欠缴社保金数额巨大,潜伏较大的维稳隐患。先后接待各地城镇集体企业员工上访10多宗,解读政策、提出建议,将矛盾化解在联社组织系统,有效发挥出防火墙的作用。
(三)推动监管企业改革发展
省联社始终把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和服务企业发展作为工作重心,坚持在监管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优化监管。推动全资企业广轻控股集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2016至2018年营业收入、净利润3年平均增长率为18.5%,2018年集团公司被评为“中国工艺美术行业十强企业”,并入选“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成长能力榜单。一是推动企业公司制改制。强化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推动集团公司及直属企业全面开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完成公司制改制。明确了集团公司“一个核心,两个支柱”(即以工艺美术业务为主业核心,以商业置业、资本运营为支柱)的战略定位。二是推动建立完善现代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党委核心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管理层全权经营”的现代公司治理运行体系进一步健全。三是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集团公司下属三级企业探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增量为主,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成立股份制公司,实施市场化管理、专业化运营。四是推动集团公司聚焦工美主业加快发展。推动集团公司集聚优势资源,传承振兴传统工艺引领行业发展。建立省内首家专业门类传统工艺工作站“广东省传统漆艺工作站”和“广东省振兴传统工艺工作站”,集团公司“产业园集群、会展经济、博物馆经济、文创产品设计研发、产业互联网平台”业务齐头并进,以“互联网+”为抓手,与产业园区结合,打造线上线下工艺美术产业高端服务平台。布局打造工艺美术文化产业园集群。实施工艺美术文化产业区域布局。根据“立足广州,布局全省”的发展思路,加快工美主业在全省重点区域的布局。打造“广轻”品牌会展经济,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功举办两届粤港澳大湾区工艺美术博览会。
(四)聚优势资源,引领全省工艺美术事业和手工业合作经济传承发展
省联社以所属广轻控股集团为重要平台,发挥工艺美术龙头企业引领作用,积极争取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全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2016年,省政府设立“工艺美术发展专项资金”,2017-2019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扶持推动全省工艺美术发展。2019年继续向省政府申请2020-2022年专项资金。组织推动《广东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立法与修订、开展职称评审和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承担重点课题研究等。组织编制《广东省工艺美术产业白皮书(2019)》。省联社充分发挥城镇集体经济联合组织的带动作用和在工艺美术业界的历史渊源优势、企业认同优势、业务延续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组织引领全省手工业合作经济和工艺美术文化产业大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面临政策性困难
集体企业在推进改革发展进程中无论是税收、融资、兼并、破产,还是解除劳动关系,虽然同属于公有制企业,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在政策环境上有着巨大差异。目前国家层面缺乏具体指导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性文件。各地联社改革发展缺乏宏观指导和具体抓手,缺少联社系统自上而下的政策指引和支持,体制机制障碍难以全面突破。
(二)各地联社集体资产的保护面临困境
据基层联社反映,侵占、变卖集体资产的情况多发,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风险。由于我国集体企业产权界定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对于劳动群众所有资产的产权主体未作具体规定,集体共有资产出资人的法律形式没有明确,对于集体企业在资产处置和出租、对外投资和担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而且大多已经陈旧过时,从根源上不利于集体资产合法权益的维护。
(三)各级联社的职能和作用弱化
由于国家法律政策层面未清晰明确联社作为出资人,指导集体经济发展和资产监管的合法地位,政府层面未充分重视联社的地位和作用,各级联社均存在职能履行不突出、工作开展困难的情况。有的联社被撤销,资产被划转;有的联社被归口国资等部门;有的联社不正常运转。部分联社表示,目前从集体资产的归属到行政的管理再到机构人员的编制混乱,这些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无法理顺影响了联社工作的有效开展。还有部分联社表示,目前联社职能弱化,仅有部分留守人员负责管理集体企业员工的历史档案、处理人员社保问题等,面临名存实亡的局面。
(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滞后
目前集体企业的发展普遍滞后,企业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未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企业依然缺乏发展活力。省联社的1900多家成员企业中,相当多企业已处于停产停业的状态,部分企业仅依靠物业出租的收入维持职工微薄的工资和社保的缴纳等。
四、有关工作建议
(一)国家层面完善政策法规
加强顶层设计,国家层面研究出台关于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政策,明确改革方向。并及时修订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明确联社的法律地位,为各级联社职能的有效履行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
(二)总社加强组织和引导
总社对各地联社的工作给予更多指导,加强对各地集体经济改革发展方向的指引,组织引导推动各地联社坚持与时俱进,深化体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担负起对城镇集体经济“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切实推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解困。
(三)各级各地联社加强交流与合作
建立联社系统工作联动机制,各级、各地联社通过举办论坛活动、培训班、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交流改革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互学互鉴,形成合力,共同探讨促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和经济合作方式。
(本文为2019年联社系统干部理论培训与工作座谈会交流材料。本文标题由编者另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