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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进取 奋力前行
发行时间:2018-06-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江西省手工业合作联社主任    

2018年,江西省手工业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省手联社”)也喜迎六十华诞。六十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的领导下,在江西省委省政府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下,省手联社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发展互助合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通过转变工作作风和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克服困难、锐意进取,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为推动江西经济稳步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省手联社的建立,巩固了我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上世纪50年代初,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先后决定:省及省直辖市设手工业管理局,专署、专辖市及县设手工业管理科。至1954年底,江西省各专、市、县先后设立了手工业管理机构,南昌、九江、抚州、上饶、吉安、丰城、波阳等10个市、县成立了手工业合作联社。随着全国社会主义三大改造高潮的到来,1957年12月,在江西这片革命的红土地上,江西省手工业合作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在南昌市召开,正式成立省手联社。

省手联社带领江西省各地市联社认真履行对集体企业“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六十年以来,省手联社既是全省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和组织者,也是全省集体经济政策的建议和协调者以及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维护者,更是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服务者。在新的历史时期,省手联社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和规范集体企业改革,指导、帮助我省集体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形成。使我省集体经济在壮大公有制经济,维护和巩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加强自力更生,大力推动全省集体经济的发展

城镇集体经济是民本经济,其本质是劳动者集体所有,并取得控制权的一种公有制经济,是“资金自己筹集、原料自己寻找、市场自己开发”,较早进入市场的经济群体。六十年以来,在全国手联社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的带领下,省手联社组织广大职工,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互助合作的光荣传统,努力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在上世纪50、60年代,省手联社支持、促进了我省工艺美术、服装、家具、五金、皮革等传统手工业的技术改造;70年代扶持了新兴的塑料制品和轻工机械行业的建立与发展;80年代为家电、室内装饰行业的崛起投入资金。我省的城镇集体经济,涉及行业广、产品种类多,关系到人民生活的衣、食、住、行、用各个方面,为促进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做出了重要贡献;上世纪90年代,产权多元化的合作经济是趋势,传统合作经济不断填充新的内容转化为新的现代合作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凭借组织上的优势,广泛吸收民间分散资金,帮助集体经济企业完成转型成为新的合作企业创办新的合作企业;近年来,省手联社要求全省集体组织提高对《物权法》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信心;严格贯彻落实《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正确行使集体资产所有者权力,积极维护和保障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在长期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在总社指导下,省手联社帮助我省集体企业深化领导体制、经营机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增强了企业活力,推动了全省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我省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三、加强调研工作,努力为集体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外部环境

六十年以来,省手联社始终把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政策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江西省省情,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规定,在用好用足政策上下功夫。

在集体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省手联社从省情出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反映集体企业的情况和要求,提出政策性建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出台了若干政策性文件,对集体企业在财政税收、借款还贷、产品开发、物资供应、工资福利、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鼓励、支持的政策规定,增强了企业的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能力,为集体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深化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时,省手联社加强调研,建立“归属清晰、权责分明、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大力发展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推动多元化集体企业组建,通过吸收社会个人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安置人员就业;指导各设区市联社按照当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一厂一策”,切实抓好退城进园的工作,通过实行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三带走”和“双置换”的形式,积极推进联社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重新组建新的实体,为集体企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十年以来,省手联社经历了数次的机构变革,在此过程中,省手联社对市、县两级联社机构的改革给予了充分关注,努力维护集体经济合法权益,针对个别地方在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中出现潜在变革联社体制、转移联社资产的问题,及时转发了总社《关于确保联社机构稳定,防止联社资产流失的紧急通知》并采取行文协调、组成工作组依法介入,努力做好疏通、协调工作,避免出现平调、侵吞、占用的现象。近几年,随着城市发展,省手联社本级所管理的部分资产被列入城市规划改造范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省手联社就资产处置事宜,积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并通过与南昌市政府协调,落实了政府拆迁后的土地回购收储、拆迁房屋“等用途等价值”置换等工作,资产处置工作取得成效。省手联社不断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管理,自上而下、千方百计督促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省本级手联社为了优化资本结构,对直属企业,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能,指导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入股了江西省工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严格贯彻落实总社颁布的《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现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加强民生工程建设,维护全省联社系统和谐稳定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经济结构的调整,我省有相当一部分联社城镇集体企业处于关闭、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大部分职工缺乏养老保障,生活困难,成为影响全省和谐稳定局面的不确定因素。省手联社积极推动中央“重民生、促和谐”的措施落到实处,2009年10月,为了让全省联社系统退休职工能够安度晚年,在时任江西省省长凌成兴同志的批示下,省手联社把丰城市作为试点地区,开展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我社于2010年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共同制定并发布《关于对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赣轻字〔2010〕13号)文件,同年3月将此项工作在全省铺开,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手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工作。

2010年正式开始实施补助政策以来,我省手联社大集体企业获得生活补助的未参保职工累计受惠人数达50000余人,至2017年年末仍有30000余人享受城镇大集体的生活补助,该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保障了因年迈丧失劳动力、无生活经济来源的省手联社系统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做到老有所养,保证了全省联社系统的和谐稳定。

六、保持机构稳定,完善联社职能,提高服务能力

六十年来,省联社不断深化改革发展,着力保持联社组织的稳定。至2018年,全省11个设区市和99个县(市)轻工管理机构已全面改革,如抚州市、宜春市、吉安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手联社因机构改革并入工信委,联社业务分别由指导协调科、行业科、轻工科承办;九江手联社与轻化集团公司合并,赣州手联社与中小企业局合并,上饶、景德镇手联社挂靠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南昌、九江、上饶、赣州、景德镇手联社以及所辖县(区)手联社的牌子没有摘,机构没有撤,摊子没有散,这5个设区市以及所辖63个县(区)把手联社机构保留下来,使政社分开后联社担当城镇集体经济管理的主角,独立开展社务活动。在2014年江西省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按照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函件意见,省手联社本级的单位性质发生转变,于2017年12月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身份的转变适应了市场需求,为更好地落实传达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奠定了基础。

在六十周年到来之际,省手联社以崭新的姿态站在了新起点上,按照李克强总理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指导精神,清醒地认识集体经济面临的发展环境,清楚地找准全省手联社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思路,不断创新工作职能。

在今后的工作中,省手联社将秉承强化服务理念,继续积极协调统筹解决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资金筹集难题;继续从创业、融资担保、技术改造、创新、信息服务和人才等多方面争取政府给予重视和支持,创造有利于城镇集体企业加快发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平台,以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回首过去的六十年,在总社的指导下,省手联社为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一些成绩。展望未来,我们重任在肩,省手联社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新时代要求完善发展思路,进一步增强建设集体经济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能,勇于担当,不忘初心,奋力前行,为实现城镇集体经济更大的发展而努力奋斗,谱写集体经济发展的新篇章。

锐意进取 奋力前行
发行时间:2018-06-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江西省手工业合作联社主任    

2018年,江西省手工业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省手联社”)也喜迎六十华诞。六十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的领导下,在江西省委省政府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下,省手联社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发展互助合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通过转变工作作风和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克服困难、锐意进取,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为推动江西经济稳步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省手联社的建立,巩固了我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上世纪50年代初,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先后决定:省及省直辖市设手工业管理局,专署、专辖市及县设手工业管理科。至1954年底,江西省各专、市、县先后设立了手工业管理机构,南昌、九江、抚州、上饶、吉安、丰城、波阳等10个市、县成立了手工业合作联社。随着全国社会主义三大改造高潮的到来,1957年12月,在江西这片革命的红土地上,江西省手工业合作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在南昌市召开,正式成立省手联社。

省手联社带领江西省各地市联社认真履行对集体企业“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六十年以来,省手联社既是全省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和组织者,也是全省集体经济政策的建议和协调者以及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维护者,更是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服务者。在新的历史时期,省手联社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和规范集体企业改革,指导、帮助我省集体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形成。使我省集体经济在壮大公有制经济,维护和巩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加强自力更生,大力推动全省集体经济的发展

城镇集体经济是民本经济,其本质是劳动者集体所有,并取得控制权的一种公有制经济,是“资金自己筹集、原料自己寻找、市场自己开发”,较早进入市场的经济群体。六十年以来,在全国手联社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的带领下,省手联社组织广大职工,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互助合作的光荣传统,努力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在上世纪50、60年代,省手联社支持、促进了我省工艺美术、服装、家具、五金、皮革等传统手工业的技术改造;70年代扶持了新兴的塑料制品和轻工机械行业的建立与发展;80年代为家电、室内装饰行业的崛起投入资金。我省的城镇集体经济,涉及行业广、产品种类多,关系到人民生活的衣、食、住、行、用各个方面,为促进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做出了重要贡献;上世纪90年代,产权多元化的合作经济是趋势,传统合作经济不断填充新的内容转化为新的现代合作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凭借组织上的优势,广泛吸收民间分散资金,帮助集体经济企业完成转型成为新的合作企业创办新的合作企业;近年来,省手联社要求全省集体组织提高对《物权法》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信心;严格贯彻落实《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正确行使集体资产所有者权力,积极维护和保障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在长期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在总社指导下,省手联社帮助我省集体企业深化领导体制、经营机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增强了企业活力,推动了全省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我省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三、加强调研工作,努力为集体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外部环境

六十年以来,省手联社始终把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政策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江西省省情,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规定,在用好用足政策上下功夫。

在集体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省手联社从省情出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反映集体企业的情况和要求,提出政策性建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出台了若干政策性文件,对集体企业在财政税收、借款还贷、产品开发、物资供应、工资福利、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鼓励、支持的政策规定,增强了企业的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能力,为集体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深化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时,省手联社加强调研,建立“归属清晰、权责分明、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大力发展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推动多元化集体企业组建,通过吸收社会个人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安置人员就业;指导各设区市联社按照当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坚持“一厂一策”,切实抓好退城进园的工作,通过实行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三带走”和“双置换”的形式,积极推进联社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重新组建新的实体,为集体企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十年以来,省手联社经历了数次的机构变革,在此过程中,省手联社对市、县两级联社机构的改革给予了充分关注,努力维护集体经济合法权益,针对个别地方在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中出现潜在变革联社体制、转移联社资产的问题,及时转发了总社《关于确保联社机构稳定,防止联社资产流失的紧急通知》并采取行文协调、组成工作组依法介入,努力做好疏通、协调工作,避免出现平调、侵吞、占用的现象。近几年,随着城市发展,省手联社本级所管理的部分资产被列入城市规划改造范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省手联社就资产处置事宜,积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并通过与南昌市政府协调,落实了政府拆迁后的土地回购收储、拆迁房屋“等用途等价值”置换等工作,资产处置工作取得成效。省手联社不断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管理,自上而下、千方百计督促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省本级手联社为了优化资本结构,对直属企业,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能,指导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入股了江西省工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严格贯彻落实总社颁布的《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现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加强民生工程建设,维护全省联社系统和谐稳定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经济结构的调整,我省有相当一部分联社城镇集体企业处于关闭、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大部分职工缺乏养老保障,生活困难,成为影响全省和谐稳定局面的不确定因素。省手联社积极推动中央“重民生、促和谐”的措施落到实处,2009年10月,为了让全省联社系统退休职工能够安度晚年,在时任江西省省长凌成兴同志的批示下,省手联社把丰城市作为试点地区,开展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我社于2010年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共同制定并发布《关于对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赣轻字〔2010〕13号)文件,同年3月将此项工作在全省铺开,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手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工作。

2010年正式开始实施补助政策以来,我省手联社大集体企业获得生活补助的未参保职工累计受惠人数达50000余人,至2017年年末仍有30000余人享受城镇大集体的生活补助,该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保障了因年迈丧失劳动力、无生活经济来源的省手联社系统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做到老有所养,保证了全省联社系统的和谐稳定。

六、保持机构稳定,完善联社职能,提高服务能力

六十年来,省联社不断深化改革发展,着力保持联社组织的稳定。至2018年,全省11个设区市和99个县(市)轻工管理机构已全面改革,如抚州市、宜春市、吉安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手联社因机构改革并入工信委,联社业务分别由指导协调科、行业科、轻工科承办;九江手联社与轻化集团公司合并,赣州手联社与中小企业局合并,上饶、景德镇手联社挂靠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南昌、九江、上饶、赣州、景德镇手联社以及所辖县(区)手联社的牌子没有摘,机构没有撤,摊子没有散,这5个设区市以及所辖63个县(区)把手联社机构保留下来,使政社分开后联社担当城镇集体经济管理的主角,独立开展社务活动。在2014年江西省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按照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函件意见,省手联社本级的单位性质发生转变,于2017年12月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身份的转变适应了市场需求,为更好地落实传达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奠定了基础。

在六十周年到来之际,省手联社以崭新的姿态站在了新起点上,按照李克强总理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指导精神,清醒地认识集体经济面临的发展环境,清楚地找准全省手联社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思路,不断创新工作职能。

在今后的工作中,省手联社将秉承强化服务理念,继续积极协调统筹解决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资金筹集难题;继续从创业、融资担保、技术改造、创新、信息服务和人才等多方面争取政府给予重视和支持,创造有利于城镇集体企业加快发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平台,以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回首过去的六十年,在总社的指导下,省手联社为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一些成绩。展望未来,我们重任在肩,省手联社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新时代要求完善发展思路,进一步增强建设集体经济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能,勇于担当,不忘初心,奋力前行,为实现城镇集体经济更大的发展而努力奋斗,谱写集体经济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