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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集体企业如何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发行时间:2017-12-15
网站编辑:章晟
来源:研究所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无疑是前进方向上的一盏明灯,对指导集体经济的良好发展给予了理论支持,对城镇集体企业的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混合所有制概念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我国的混合所有制起源于1978年之后的改革开放,持续30年的改革开放让混合所有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我党已经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可以看出我党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一直未有停步,认识也是随之逐渐加深的。

混合所有制的发展过程

从实践来看,我国存在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有三大类型:“一是公有制和私有制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包括国有股份或集体股份与外资联合而成的企业,如中外合作经营、合资经营等,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同国内民营企业联合组成的企业;二是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如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吸收本企业职工持有部分股权的企业,以及股份合作制企业中集体股份与个人股份相结合的企业;三是公有制内部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二、城镇集体企业历史及现状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它长期以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作为集体经济在城镇发展的主要力量,城镇集体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艰苦发展,又从繁盛归于平淡的历史。对推动我国城市化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员就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从无到有阶段

1956年我国完成了三大改造,变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私有制为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公有制,中国集体所有制经济基本成型。城镇集体经济作为集体经济的一支,经过20余年的自然演变,逐步打磨成型了以大型城镇为根据地,以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呈现形态的城镇化集体经济。

(二)艰苦发展阶段

据资料统计,1977年城镇集体经济已占一定规模,其时城镇集体工业总量已达742.9亿元,占全国工业的19.92%。而在改革开放阶段,经历从设立经济特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全民所有制改革的趟水摸着石头过河阶段。至1998年,城镇集体工业总量13179.7亿元,虽然受到一定影响,但依然占到全国工业的19.41%。从全国来看,城镇集体经济通过组织形式、发展方式地不断转变,企业的体制、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实现了“多样化共同共有、股份合作、混合所有、集体资本参、控股,以及劳动群众新办的合作企业等,这些形式适应了不同层次生产力水平和市场的需要。”甚至到了2004年,城镇集体经济及其多种实现形式,经济总量约占全国经济总量的22%。

(三)略显窘迫的现状

从理论上看,城镇集体企业的所有制有其合理性、优越性,如从生产权归属上看,城镇集体企业职工是自愿结合、自筹资金的劳动联合体,这就体现了劳动者是企业生产资料的真正实际占有者;另外由于每个职工都是企业的股东,由此也都拥有一份平等的表决权,集体所有制的产权制度为每个职工真正当家作主奠定了平等权利的政治基础,这是其他所有制形式所无法比拟的。

然而进入新世纪以来,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陷入一定的迟滞境地。从表象上看,是发展后劲不足。具体来说,可以从一些数据中看出端倪。比如:不断减少的城镇集体企业的总量。根据统计局数据,新统计标准实施后,规模以上集体工业企业单位数从2011年起的5365个,一路下滑至2014年的3133个,年均降幅近700个。而依据2014年发布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3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看,城镇集体企业有13.1万个,仅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59%。2014年,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仅占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的1.4%。与得到政策倾斜支持的国有企业、发展势头迅猛的非公有制经济相比,城镇集体企业的发展后劲显然严重不足,制度性、结构性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

其中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首先是产权不清带来的企业定位摇摆不定,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城镇集体企业的财产因其投入时的特殊性和不明确性,导致企业与主办集体企业的政府或国有企业之间就财产权属问题引发的纠纷,不少集体企业产权异常复杂,与国有企业交叉持股的情况也比较普遍;其次,作为历史原因吸纳广大城镇化人员就业安置的集中地,城镇集体企业存在人员规模过大、包袱过重,服务能力、技术水平有限的问题,据统计局数据,2014年全国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达536.7万人,前期不少地方城镇集体企业员工身份和社保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改革后人员安排处置问题也将消耗巨大的成本;再加上相关制度的不健全、激励办法有限等因素,导致城镇集体企业原本应有的产权优越性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城镇集体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在宏观层面上看。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推行的经济改革以增量改革和边际改革为主线,尽管存在国有资产的民营化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但是,总体上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身份标签还没有取消。尤其在一些领域,民营资本难以进入,导致了市场的割裂,这种割裂状态不仅与市场经济本身背道而驰,更与全球市场一体化方向相悖。集体经济作为共同富裕原则的体现,对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至少发挥了两大作用。其一,在国有经济调整结构过程中,集体经济填补了国有经济从竞争领域退出的部分份额,巩固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其二,集体经济积极向多方面渗透,不断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目前,集体资本的分布不仅在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中,而且大量进入到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这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集体经济对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贡献,有利于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这也是集体经济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国家的意义。

从微观上来看,对于城镇集体企业来说,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核心内容就是指企业的产权结构,或者称为“所有权结构”,包括公司股权类型及比例配置。它是决定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决定着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决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影响着公司治理绩效的高低,并在最终体现到公司整体的经营绩效上。城镇集体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终目的,应该并非为“混改”而“混改”,而是通过“混改”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经营绩效。

四、如何推进城镇集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推进城镇集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操作办法

截至2015年8月,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出台了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并有不少国企已进行了先行先试。2015年9月份,国企“混改”顶层设计《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出台,对于国企混改提出了以下几点可供借鉴的操作方式:第一,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二,支持集体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三,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五,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第六,探索完善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方式;第七,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而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原部长李毅中也曾总结,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七大途径:

1、内部优化重组、改善组织结构、转换机制。外部合作合资、联合兼并、选择战略投资者,实现股份制改制。

2、途径是股份制以后,通过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上市交易社会化。

3、上市的股份制企业都通过股权流转、产权交易、增资扩股、发行可转换债、私募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优化股东结构。

4、拆分上市,也可以整合子公司整体上市,母公司就是控股公司,或者进一步发育成资本运营公司。

5、根据新项目,成立一个新的公司,用资金、资产、专利、品牌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资产进行股份制,形成混合型经济。

6、联合组建各种形式的基金会,汇集社会上各种性质的资金从事资本运作和项目投资。

7、引进来、走出去,通过合资、合作、并购、参股、入股等方式,成为其他公司的股东。

大致概括其操作方法,可将其改革中一般企业行为拆解归纳为,内调结构:如拆分、新设、收购、合并、兼并、重组、股份制、职工持股等。外谋资本:如上市、扩股、私募、合资、参股、发行可转债、进行产权交易、股权转让等。

(二)对城镇集体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建议

可以看到,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的深入,城镇集体经济各项准备工作已经迫在眉睫,以下是从企业发展角度,给予的一些建议。

一是苦练内功,做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要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从财务管理体系、人资管理体系、业务管理体系多角度入手,厘清企业内部资产产权关系,盘点资产情况,尽快处置部分不良资产;规范用人机制,对任职员工进行统筹安排;明确企业发展定位,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体系和约束机制。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倡职工持股,保证“两个联合”,建立新的资产关系和劳动关系,使集体资本融入社会资本,使集体企业生产要素融入社会生产要素,使集体企业生产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融为一体。从根本上激发企业活力,完善机制,拓宽集体、合作经济范围和空间。

三是努力营造城镇集体经济改革法制化的社会环境。根据《宪法》、《物权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维护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抓紧出台《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保护和促进机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根据新情况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重点解决集体企业发展融资难,部分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本不足等突出问题。

最后要注意切忌冒进。要稳步推进改革的各个环节,可以进行部分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先行先试,做好改革的先行先试示范作用。

(三)一些值得注意的其他数据和思考

通过查阅资料,可以发现在目前,城镇集体企业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2013年,城镇集体企业从业人员分别达173.6万、181.9万、56.9万和47.7万人,占这四行业企业人员总数的1.2%、3.4%、1.7%和3.9%。而在交通运输、餐饮住宿、金融服务、信息技术等当下热门的服务业及高新产业,甚少介入。

与城镇集体经济相对的,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势头正旺。2015年,中国农业农村经济总体持续稳定发展。第一产业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农业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全年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达到15561亿元,比上年增长31.8%,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接近250万家。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2016国际合作社日致辞:合作社在许多国家发挥重要的社会作用。据联合国估计,每6人中便有1人是合作社的成员或客户。全世界大约有260万个合作社,雇用人数达1260万。其资产值约计20万亿美元,年收入约达3万亿美元。

以此对照,城镇集体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除了要完善分配,分好蛋糕外,更应该做大蛋糕,提高企业治理绩效,加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在改革浪潮中求活求变,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发展。

五、结语

十八大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深化城镇集体企业改革指明了重要方向。然而,推进集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过程需要小心谨慎,方式方法需要不断探索创新。

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混合所有制改革未必一“混”就灵。如果通过混合所有制的各种方式,比如职工持股,实现员工激励,提升员工主观能动性;通过多元化股权设置,理顺内部产权关系,明确产权归属;通过上市融资、产权交易等过程,倒逼企业财务管理、业务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再加上城镇集体企业长期发展形成的经营网络、品牌资源,在改革后更好得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才能为城镇集体经济的再创辉煌提供新的动能。

(作者单位: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

城镇集体企业如何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发行时间:2017-12-15
网站编辑:章晟
  
来源:研究所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无疑是前进方向上的一盏明灯,对指导集体经济的良好发展给予了理论支持,对城镇集体企业的深化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混合所有制概念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我国的混合所有制起源于1978年之后的改革开放,持续30年的改革开放让混合所有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我党已经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可以看出我党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一直未有停步,认识也是随之逐渐加深的。

混合所有制的发展过程

从实践来看,我国存在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有三大类型:“一是公有制和私有制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包括国有股份或集体股份与外资联合而成的企业,如中外合作经营、合资经营等,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同国内民营企业联合组成的企业;二是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如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吸收本企业职工持有部分股权的企业,以及股份合作制企业中集体股份与个人股份相结合的企业;三是公有制内部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联合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二、城镇集体企业历史及现状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它长期以来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和乡村集体企业。作为集体经济在城镇发展的主要力量,城镇集体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艰苦发展,又从繁盛归于平淡的历史。对推动我国城市化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员就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从无到有阶段

1956年我国完成了三大改造,变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私有制为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公有制,中国集体所有制经济基本成型。城镇集体经济作为集体经济的一支,经过20余年的自然演变,逐步打磨成型了以大型城镇为根据地,以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呈现形态的城镇化集体经济。

(二)艰苦发展阶段

据资料统计,1977年城镇集体经济已占一定规模,其时城镇集体工业总量已达742.9亿元,占全国工业的19.92%。而在改革开放阶段,经历从设立经济特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全民所有制改革的趟水摸着石头过河阶段。至1998年,城镇集体工业总量13179.7亿元,虽然受到一定影响,但依然占到全国工业的19.41%。从全国来看,城镇集体经济通过组织形式、发展方式地不断转变,企业的体制、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实现了“多样化共同共有、股份合作、混合所有、集体资本参、控股,以及劳动群众新办的合作企业等,这些形式适应了不同层次生产力水平和市场的需要。”甚至到了2004年,城镇集体经济及其多种实现形式,经济总量约占全国经济总量的22%。

(三)略显窘迫的现状

从理论上看,城镇集体企业的所有制有其合理性、优越性,如从生产权归属上看,城镇集体企业职工是自愿结合、自筹资金的劳动联合体,这就体现了劳动者是企业生产资料的真正实际占有者;另外由于每个职工都是企业的股东,由此也都拥有一份平等的表决权,集体所有制的产权制度为每个职工真正当家作主奠定了平等权利的政治基础,这是其他所有制形式所无法比拟的。

然而进入新世纪以来,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陷入一定的迟滞境地。从表象上看,是发展后劲不足。具体来说,可以从一些数据中看出端倪。比如:不断减少的城镇集体企业的总量。根据统计局数据,新统计标准实施后,规模以上集体工业企业单位数从2011年起的5365个,一路下滑至2014年的3133个,年均降幅近700个。而依据2014年发布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3年,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看,城镇集体企业有13.1万个,仅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59%。2014年,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仅占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的1.4%。与得到政策倾斜支持的国有企业、发展势头迅猛的非公有制经济相比,城镇集体企业的发展后劲显然严重不足,制度性、结构性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

其中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首先是产权不清带来的企业定位摇摆不定,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城镇集体企业的财产因其投入时的特殊性和不明确性,导致企业与主办集体企业的政府或国有企业之间就财产权属问题引发的纠纷,不少集体企业产权异常复杂,与国有企业交叉持股的情况也比较普遍;其次,作为历史原因吸纳广大城镇化人员就业安置的集中地,城镇集体企业存在人员规模过大、包袱过重,服务能力、技术水平有限的问题,据统计局数据,2014年全国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达536.7万人,前期不少地方城镇集体企业员工身份和社保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改革后人员安排处置问题也将消耗巨大的成本;再加上相关制度的不健全、激励办法有限等因素,导致城镇集体企业原本应有的产权优越性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城镇集体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在宏观层面上看。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推行的经济改革以增量改革和边际改革为主线,尽管存在国有资产的民营化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但是,总体上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身份标签还没有取消。尤其在一些领域,民营资本难以进入,导致了市场的割裂,这种割裂状态不仅与市场经济本身背道而驰,更与全球市场一体化方向相悖。集体经济作为共同富裕原则的体现,对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至少发挥了两大作用。其一,在国有经济调整结构过程中,集体经济填补了国有经济从竞争领域退出的部分份额,巩固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其二,集体经济积极向多方面渗透,不断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目前,集体资本的分布不仅在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中,而且大量进入到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这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集体经济对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贡献,有利于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这也是集体经济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国家的意义。

从微观上来看,对于城镇集体企业来说,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核心内容就是指企业的产权结构,或者称为“所有权结构”,包括公司股权类型及比例配置。它是决定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决定着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决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影响着公司治理绩效的高低,并在最终体现到公司整体的经营绩效上。城镇集体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终目的,应该并非为“混改”而“混改”,而是通过“混改”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经营绩效。

四、如何推进城镇集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一)推进城镇集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操作办法

截至2015年8月,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出台了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并有不少国企已进行了先行先试。2015年9月份,国企“混改”顶层设计《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出台,对于国企混改提出了以下几点可供借鉴的操作方式:第一,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二,支持集体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三,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五,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第六,探索完善优先股和国家特殊管理股方式;第七,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而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原部长李毅中也曾总结,目前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七大途径:

1、内部优化重组、改善组织结构、转换机制。外部合作合资、联合兼并、选择战略投资者,实现股份制改制。

2、途径是股份制以后,通过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上市交易社会化。

3、上市的股份制企业都通过股权流转、产权交易、增资扩股、发行可转换债、私募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优化股东结构。

4、拆分上市,也可以整合子公司整体上市,母公司就是控股公司,或者进一步发育成资本运营公司。

5、根据新项目,成立一个新的公司,用资金、资产、专利、品牌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资产进行股份制,形成混合型经济。

6、联合组建各种形式的基金会,汇集社会上各种性质的资金从事资本运作和项目投资。

7、引进来、走出去,通过合资、合作、并购、参股、入股等方式,成为其他公司的股东。

大致概括其操作方法,可将其改革中一般企业行为拆解归纳为,内调结构:如拆分、新设、收购、合并、兼并、重组、股份制、职工持股等。外谋资本:如上市、扩股、私募、合资、参股、发行可转债、进行产权交易、股权转让等。

(二)对城镇集体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建议

可以看到,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的深入,城镇集体经济各项准备工作已经迫在眉睫,以下是从企业发展角度,给予的一些建议。

一是苦练内功,做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要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从财务管理体系、人资管理体系、业务管理体系多角度入手,厘清企业内部资产产权关系,盘点资产情况,尽快处置部分不良资产;规范用人机制,对任职员工进行统筹安排;明确企业发展定位,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体系和约束机制。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倡职工持股,保证“两个联合”,建立新的资产关系和劳动关系,使集体资本融入社会资本,使集体企业生产要素融入社会生产要素,使集体企业生产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融为一体。从根本上激发企业活力,完善机制,拓宽集体、合作经济范围和空间。

三是努力营造城镇集体经济改革法制化的社会环境。根据《宪法》、《物权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维护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抓紧出台《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保护和促进机体经济的改革发展;根据新情况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重点解决集体企业发展融资难,部分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本不足等突出问题。

最后要注意切忌冒进。要稳步推进改革的各个环节,可以进行部分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先行先试,做好改革的先行先试示范作用。

(三)一些值得注意的其他数据和思考

通过查阅资料,可以发现在目前,城镇集体企业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2013年,城镇集体企业从业人员分别达173.6万、181.9万、56.9万和47.7万人,占这四行业企业人员总数的1.2%、3.4%、1.7%和3.9%。而在交通运输、餐饮住宿、金融服务、信息技术等当下热门的服务业及高新产业,甚少介入。

与城镇集体经济相对的,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势头正旺。2015年,中国农业农村经济总体持续稳定发展。第一产业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农业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全年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达到15561亿元,比上年增长31.8%,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接近250万家。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2016国际合作社日致辞:合作社在许多国家发挥重要的社会作用。据联合国估计,每6人中便有1人是合作社的成员或客户。全世界大约有260万个合作社,雇用人数达1260万。其资产值约计20万亿美元,年收入约达3万亿美元。

以此对照,城镇集体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除了要完善分配,分好蛋糕外,更应该做大蛋糕,提高企业治理绩效,加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在改革浪潮中求活求变,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发展。

五、结语

十八大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深化城镇集体企业改革指明了重要方向。然而,推进集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过程需要小心谨慎,方式方法需要不断探索创新。

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混合所有制改革未必一“混”就灵。如果通过混合所有制的各种方式,比如职工持股,实现员工激励,提升员工主观能动性;通过多元化股权设置,理顺内部产权关系,明确产权归属;通过上市融资、产权交易等过程,倒逼企业财务管理、业务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再加上城镇集体企业长期发展形成的经营网络、品牌资源,在改革后更好得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才能为城镇集体经济的再创辉煌提供新的动能。

(作者单位: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