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汇报。李克强指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全面保护各类产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我们就是要向全社会发出一个清晰的信号:用更有效的产权保护制度,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恒心信心。
李克强指出,当前民间投资增速初步止跌回稳,但仍然低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就是夯实产权保护制度。加强产权保护,不仅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和投资意愿,也会不断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扩大开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产权,加强企业自主经营权和合法财产所有权保护,给市场吃下一颗“定心丸”。
李克强要求,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要求,抓紧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尽快清理、修改和废止与《民法总则》等上位法相抵触、不利于产权保护的各种法规文件。发展的机遇转瞬即逝。这件事情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必须抓紧办。他特别强调,推动产权保护工作,要抓住一些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一方面要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帮助合法产权受侵害者追回损失;另一方面要对涉产权冤错案件加快甄别纠正工作。要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案件开展集中攻坚、尽快取得突破,要用纠错的实际举动取信于民。
李克强明确要求,要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一定要认识到,中国经济实现转型升级必须依靠创新,而依靠创新就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我们发展的自身需要。他强调,要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推动运用“互联网+”,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拓宽快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这既是政府的职责所系,也是推动“双创”、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所在。
李克强最后要求,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完善对政府失信的惩戒和纠错机制。因政府失信导致企业产权受损的要依法赔偿,不能“新官不理旧账”。要用更有力更有效的产权保护,增进市场主体投资创业信心,提升广大群众和企业家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