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近期国家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有何新政策?
答: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及《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介绍,小微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行业,是稳定国家经济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体现了对小微企业的重视和支持。2012年至2016年,约有1500万户次小微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减免所得税近700亿元。近三年减免税额平均年增长率达38%。今年以来,增值税简并税率、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陆续落地,减税效应不断加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