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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供给侧改革新路径:创新发展集体(合作)经济
发行时间:2017-10-15
网站编辑:胡 超
来源:研究所

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引领经济新常态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经济提质增效的“新引擎”。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不仅对巩固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着积极意义,并且对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集体(合作)经济发展与供给侧改革之间的联系

实施供给侧改革为集体(合作)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机遇。供给侧改革的实质是减少对土地、劳动、技术、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的供给限制,降低融资成本、减税让利,发挥消费潜力,释放改革红利,这就为集体(合作)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例如通过简政放权,把原来政府掌握的权力放给市场,让市场真正活起来,让集体企业愿意去创业与生产,增加有效供给,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同时,供给侧改革也将有助形成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并大力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加快政策红利落地。将有效帮助广大集体企业解决融资难、成本高等长期困扰企业发展之难题,助力企业成长;也将加快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更好地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集体(合作)经济发展为推进供给侧改革提供积极助力。从改革的目的来说,供给侧改革是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通过走集体(合作)经济发展之路,在农村,能将分散的生产要素组织成集体生产要素,提高农村经济的竞争力,扩大资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规模,开拓技术和市场信息来源,进而提高生产力效率和水平,促进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在城镇,市场经济中的弱势群体能抱团成立集体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较好地抵御市场风险。

从改革的内容来说,供给侧改革是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集体(合作)经济发展同样经历着“转型期”,在传统行业与小微企业中占据相当比重的集体企业近年来进行着降低成本、开拓市场、调整产业结构与技术革新等一系列改革,正在探索优化生产方式的全新之路。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做活微观,进一步加快资产重组与优化市场配置,对推进供给侧改革全局至关重要。

二、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在深化供给侧改革中的作用

笔者认为,集体(合作)经济是当前工业化、城镇化的基础之一,也是新时期我国增长动力不可或缺之构成。通过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可以为供给侧四大要素(即“劳动力、土地、资本、创新”)作出积极贡献,化解部分供给约束和供给抑制,释放经济社会微观主体的潜力。

(一)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吸纳劳动力,安置就业的重要途径

现今我国有近14亿人口,解决好就业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据统计,“十三五”期间,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仍将保持在9亿人左右。城镇年均新增劳动力约1500万人。就业领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劳动力技能水平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失衡的结构性矛盾将更为突出。

当前,通过发展城乡集体(合作)经济,可以帮助众多普通劳动者到集体企业及合作社中就业,为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并妥善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及企业兼并重组中富余劳动力安置等问题。以上海市女子实验函授进修学院为例,该学院将女子教育培训与组建社区合作社相结合。在促进失地妇女、外来媳妇、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为3万多人次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并且帮助学员自下而上成立了18个社区手工编织合作社。以“居家劳动”为特点组织社区合作化劳动,在吸纳劳动力、增加就业的同时,减少了创业个体在市场经济中的风险。

(二)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加快土地流转,深化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基础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要任务是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而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实现“三权分置”的最佳形式。实践中有农民把承包地折价入股形成的合作社,有农民把流转土地折价入股形成的合作社。村集体可以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以土地入股并进行合理的土地流转。一些距离大中城市较近的农民则以闲置的住房为基础组建多种类型的合作社,包括旅游合作社、农家乐合作社及住房合作社等。根据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统计,全省13个省辖市下辖的98个县(市、区)均有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实践证明,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同时,农业结构性调整也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内容。由于城镇化水平和人地关系的制约,单个专业大户或家庭农场无法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而领办或加入合作社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就现阶段来说,我国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质就是合作社化,使个体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微观层面联合起来,以较高的组织化程度、一体的组织结构、适度的组织规模进入市场,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

(三)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

从实践来看,我国不同时期和阶段始终把产权制度改革作为重点,且侧重不同。80年代,突破了“一大二公”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使农村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为其后进行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90年代,深化国企改革,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改革开放以来,集体企业按照市场资源配置的法则,在要素、产业、区域等环节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创造了股份合作制、合作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实现形式,尤其是探索发展了“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的新型集体经济,有力促进了我国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笔者认为,供给侧改革要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必须牵住产权制度改革这个“牛鼻子”,即把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农村“三权分置”改革优先做好。而上述改革离不开集体(合作)经济的探索与发展。

(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经济结构调整主要包括调整存量和优化增量两个方面。调整存量的方式有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而这正是当前供给侧改革的“题中之义”。增量的途径则是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品牌等。当前,工业逐渐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工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收能力逐渐饱和,服务业正成为吸纳富余劳动力的主体。可以预见,服务业将成为新产业、新业态的调整突破口,并成为未来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

近年来,各地政府也鼓励“社会参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产业转型。福建省出台的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意见要求,“逐步实现与居家、社区养老模式的兼容和衔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等,推动养老机构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扬州市发布的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也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等新型经营服务主体加快电商服务站点布局,支持快递业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集体(合作)经济体现了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平等关系,能够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在弱势地位的群体,可以通过互助合作,自办集体企业或是组建服务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既能维护自身利益、实现共同富裕,又能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深化供给侧改革的建议

(一)重视集体(合作)经济发展,确立集体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

建议从事集体经济的相关部门、机构、联合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联合起来,向中央反映实际情况,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突出集体(合作)经济的地位与作用。在当前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关键阶段,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大力支持城乡生产、消费、流通、服务等各类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茁壮成长”,进一步促进城乡资源整合、优化产业结构、促使消费成为生产力。以集体(合作)经济的不断壮大来持续推进供给侧改革,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经济大发展。

(二)加快完善集体(合作)经济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政府主管及立法部门深入了解当前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情况与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立法与修订现有法律法规,正确界定其法律内涵。使各类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得到健全的法制保护。笔者认为可以从七个方面入手:一是对《物权法》增加“集体所有权”相关条款的内容;二是进一步修改《公司法》;三是制定与颁布《城镇集体企业法》;四是加快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五是尽快出台适用于不同类型合作社发展的《合作社法》;六是制定《城乡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七是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公众用集体财产使用权的规定。

(三)加强对集体(合作)经济的宏观指导,增强政策扶持力度

为促进城乡集体(合作)经济的健康发展,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财政、农业、金融、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建立一个多方指导与协调机制。按照集体、合作经济的特点,具体指导与监管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和发展。各级地方政府也应把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发展纳入综合发展之中,共同形成政府宏观指导、行业推动、政策支持的格局。

同时,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开展,进一步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顺利进行,建议国务院设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形成可行的宏观指导方案和配套措施。

在扶持政策方面,政府还应加大力度扶持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以发挥其在供给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一是明确支持政策的覆盖范围,整合部门资源开展服务;二是建立分类引导的政策机制;三是改变政策支持的手段;四是创新政策支持的方式;五是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参股、担保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四)合作社应成为供给侧改革中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领路人”

从政府层面来说,一是要强化农民合作社的纽带作用。重点扶持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引导拓宽合作领域,大力培育土地股份、农村社区、资金互助、联合社等新型合作社。二是要发挥合作社在土地流转方面的基础作用。引导传统农户进行土地流转,鼓励组建农民合作社,重点支持农机、农艺融合作业服务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社。并适时推动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入股建立合作农场。

从合作社层面来说,应抓住当前农业供给侧改革的良好契机,以自身发展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例如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连片打造有规模、有特色的农家乐聚集村,创新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建立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吸引社会资本利用PPP、众筹、“互联网+”、等新型融资模式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与乡镇政府合作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与推进基层农技推广等。

(五)集体企业应成为供给侧改革中企业创新的“先驱者”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落脚点。确保改革的深化必须重视企业创新能力的培育。在制度创新方面,集体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内,按照市场竞争的要求,形成适宜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从而改变以往内部管理相对落后的状况,进一步减少法律风险;对外,企业能保障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支配其法人财产,企业各种生产要素能有足够的开放性和流动性,与外部的资本市场、经营者市场、劳动力市场及其他生产要素市场相结合,使企业结构得以优化。

在经营创新方面,集体企业首先要了解消费市场的需求情况变化,根据市场变化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其次是要根据当前发展新常态,开展企业的各项转型升级,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次是关注供给侧改革,注意吸收和享受改革的成果和红利,如减税、资源价格优惠等政策,以实现减少成本支出,产出更大效益。

在产业创新方面,集体企业要积极行动,去产能,加快创新以实现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产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战略方向,加快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创新产品。将传统产业的中低端产品、中低效服务进行优化升级。引导生产要素在各产业间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同时,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六)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应成为供给侧改革中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排头兵”

如上文所述,服务业将逐渐取代工业化成为城镇化发展的主导力量,也将成为中国经济健康发展与优化升级的新引擎。当前我国服务业的巨大潜力为个性化、定制化生产方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注重“合作共赢”,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集体(合作)经济是服务业中的重要力量,可以为推进供给侧改革作出积极贡献。各地在这方面已有了不少有益探索,例如山东省莱芜市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莲河置业大厦,同时兼备大型商超、餐饮住宿、会议中心等配套设施,在壮大当地产业园区现代服务能力的同时,也为社区居民就业、增加收入开辟了新途径。

笔者认为,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积极发展商贸、金融、社区服务、养老等新兴服务业,是集体(合作)经济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以养老服务业举例分析,我国普遍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政府和民间组织互相合作的“社区养老”模式是当前解决养老问题的有效办法。建议政府在推动城乡社会养老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社区合作社作用,出台不同的行业管理制度、补贴制度和优惠政策。使社区合作社在吸纳就业,增加收入的同时,成为政府解决养老问题的“好帮手”。

(七)集体资本应成为供给侧改革中参与国企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生力军”

中央提出的供给侧改革,是力求从供给、生产端入手,通过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来促进经济发展。改革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激发企业活力和潜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和生产效率。笔者认为,供给侧改革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对集体企业与集体资本来说,一方面可以“走出去”,在当前国资投资项目允许非国资参股的政策条件下,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争取形成集体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可按照当前各地指导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参与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以集体资本入股国有企业,并实现整体上市。

另一方面可以“请进来”,这方面可以借鉴陕西省供销合作社已有的发展经验,积极加强与民营资本的结合,通过兼并收购、产权转让、交叉持股等多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集体资本或可利用“相对控股”的方式与民营资本进行合作,既不至于将企业捆的太死,又能避免集体资本的流失。在改革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之后,企业还可以实行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既能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又能共享企业劳动效率提高和利润增加带来的成果。

(本文获社联系统优秀论文奖,限于篇幅,本刊发表有删节。作者单位: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

深化供给侧改革新路径:创新发展集体(合作)经济
发行时间:2017-10-15
网站编辑:胡 超
  
来源:研究所

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引领经济新常态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经济提质增效的“新引擎”。大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不仅对巩固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着积极意义,并且对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集体(合作)经济发展与供给侧改革之间的联系

实施供给侧改革为集体(合作)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机遇。供给侧改革的实质是减少对土地、劳动、技术、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的供给限制,降低融资成本、减税让利,发挥消费潜力,释放改革红利,这就为集体(合作)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例如通过简政放权,把原来政府掌握的权力放给市场,让市场真正活起来,让集体企业愿意去创业与生产,增加有效供给,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同时,供给侧改革也将有助形成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并大力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加快政策红利落地。将有效帮助广大集体企业解决融资难、成本高等长期困扰企业发展之难题,助力企业成长;也将加快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更好地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集体(合作)经济发展为推进供给侧改革提供积极助力。从改革的目的来说,供给侧改革是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通过走集体(合作)经济发展之路,在农村,能将分散的生产要素组织成集体生产要素,提高农村经济的竞争力,扩大资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规模,开拓技术和市场信息来源,进而提高生产力效率和水平,促进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在城镇,市场经济中的弱势群体能抱团成立集体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较好地抵御市场风险。

从改革的内容来说,供给侧改革是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集体(合作)经济发展同样经历着“转型期”,在传统行业与小微企业中占据相当比重的集体企业近年来进行着降低成本、开拓市场、调整产业结构与技术革新等一系列改革,正在探索优化生产方式的全新之路。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做活微观,进一步加快资产重组与优化市场配置,对推进供给侧改革全局至关重要。

二、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在深化供给侧改革中的作用

笔者认为,集体(合作)经济是当前工业化、城镇化的基础之一,也是新时期我国增长动力不可或缺之构成。通过发展集体(合作)经济,可以为供给侧四大要素(即“劳动力、土地、资本、创新”)作出积极贡献,化解部分供给约束和供给抑制,释放经济社会微观主体的潜力。

(一)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吸纳劳动力,安置就业的重要途径

现今我国有近14亿人口,解决好就业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据统计,“十三五”期间,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仍将保持在9亿人左右。城镇年均新增劳动力约1500万人。就业领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劳动力技能水平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失衡的结构性矛盾将更为突出。

当前,通过发展城乡集体(合作)经济,可以帮助众多普通劳动者到集体企业及合作社中就业,为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并妥善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及企业兼并重组中富余劳动力安置等问题。以上海市女子实验函授进修学院为例,该学院将女子教育培训与组建社区合作社相结合。在促进失地妇女、外来媳妇、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为3万多人次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并且帮助学员自下而上成立了18个社区手工编织合作社。以“居家劳动”为特点组织社区合作化劳动,在吸纳劳动力、增加就业的同时,减少了创业个体在市场经济中的风险。

(二)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加快土地流转,深化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基础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要任务是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而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实现“三权分置”的最佳形式。实践中有农民把承包地折价入股形成的合作社,有农民把流转土地折价入股形成的合作社。村集体可以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以土地入股并进行合理的土地流转。一些距离大中城市较近的农民则以闲置的住房为基础组建多种类型的合作社,包括旅游合作社、农家乐合作社及住房合作社等。根据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统计,全省13个省辖市下辖的98个县(市、区)均有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实践证明,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同时,农业结构性调整也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内容。由于城镇化水平和人地关系的制约,单个专业大户或家庭农场无法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而领办或加入合作社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就现阶段来说,我国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质就是合作社化,使个体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微观层面联合起来,以较高的组织化程度、一体的组织结构、适度的组织规模进入市场,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

(三)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探索

从实践来看,我国不同时期和阶段始终把产权制度改革作为重点,且侧重不同。80年代,突破了“一大二公”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使农村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为其后进行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90年代,深化国企改革,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改革开放以来,集体企业按照市场资源配置的法则,在要素、产业、区域等环节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创造了股份合作制、合作制、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实现形式,尤其是探索发展了“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的新型集体经济,有力促进了我国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笔者认为,供给侧改革要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必须牵住产权制度改革这个“牛鼻子”,即把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农村“三权分置”改革优先做好。而上述改革离不开集体(合作)经济的探索与发展。

(四)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经济结构调整主要包括调整存量和优化增量两个方面。调整存量的方式有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而这正是当前供给侧改革的“题中之义”。增量的途径则是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品牌等。当前,工业逐渐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工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收能力逐渐饱和,服务业正成为吸纳富余劳动力的主体。可以预见,服务业将成为新产业、新业态的调整突破口,并成为未来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

近年来,各地政府也鼓励“社会参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产业转型。福建省出台的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意见要求,“逐步实现与居家、社区养老模式的兼容和衔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等,推动养老机构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扬州市发布的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也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等新型经营服务主体加快电商服务站点布局,支持快递业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发展。”集体(合作)经济体现了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平等关系,能够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在弱势地位的群体,可以通过互助合作,自办集体企业或是组建服务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既能维护自身利益、实现共同富裕,又能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深化供给侧改革的建议

(一)重视集体(合作)经济发展,确立集体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

建议从事集体经济的相关部门、机构、联合社、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联合起来,向中央反映实际情况,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突出集体(合作)经济的地位与作用。在当前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关键阶段,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大力支持城乡生产、消费、流通、服务等各类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茁壮成长”,进一步促进城乡资源整合、优化产业结构、促使消费成为生产力。以集体(合作)经济的不断壮大来持续推进供给侧改革,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经济大发展。

(二)加快完善集体(合作)经济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政府主管及立法部门深入了解当前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情况与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立法与修订现有法律法规,正确界定其法律内涵。使各类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得到健全的法制保护。笔者认为可以从七个方面入手:一是对《物权法》增加“集体所有权”相关条款的内容;二是进一步修改《公司法》;三是制定与颁布《城镇集体企业法》;四是加快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五是尽快出台适用于不同类型合作社发展的《合作社法》;六是制定《城乡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七是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公众用集体财产使用权的规定。

(三)加强对集体(合作)经济的宏观指导,增强政策扶持力度

为促进城乡集体(合作)经济的健康发展,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财政、农业、金融、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建立一个多方指导与协调机制。按照集体、合作经济的特点,具体指导与监管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和发展。各级地方政府也应把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发展纳入综合发展之中,共同形成政府宏观指导、行业推动、政策支持的格局。

同时,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开展,进一步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顺利进行,建议国务院设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形成可行的宏观指导方案和配套措施。

在扶持政策方面,政府还应加大力度扶持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以发挥其在供给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一是明确支持政策的覆盖范围,整合部门资源开展服务;二是建立分类引导的政策机制;三是改变政策支持的手段;四是创新政策支持的方式;五是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参股、担保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四)合作社应成为供给侧改革中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领路人”

从政府层面来说,一是要强化农民合作社的纽带作用。重点扶持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引导拓宽合作领域,大力培育土地股份、农村社区、资金互助、联合社等新型合作社。二是要发挥合作社在土地流转方面的基础作用。引导传统农户进行土地流转,鼓励组建农民合作社,重点支持农机、农艺融合作业服务为基础的农民合作社。并适时推动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入股建立合作农场。

从合作社层面来说,应抓住当前农业供给侧改革的良好契机,以自身发展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例如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连片打造有规模、有特色的农家乐聚集村,创新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建立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吸引社会资本利用PPP、众筹、“互联网+”、等新型融资模式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与乡镇政府合作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与推进基层农技推广等。

(五)集体企业应成为供给侧改革中企业创新的“先驱者”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落脚点。确保改革的深化必须重视企业创新能力的培育。在制度创新方面,集体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内,按照市场竞争的要求,形成适宜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从而改变以往内部管理相对落后的状况,进一步减少法律风险;对外,企业能保障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支配其法人财产,企业各种生产要素能有足够的开放性和流动性,与外部的资本市场、经营者市场、劳动力市场及其他生产要素市场相结合,使企业结构得以优化。

在经营创新方面,集体企业首先要了解消费市场的需求情况变化,根据市场变化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其次是要根据当前发展新常态,开展企业的各项转型升级,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次是关注供给侧改革,注意吸收和享受改革的成果和红利,如减税、资源价格优惠等政策,以实现减少成本支出,产出更大效益。

在产业创新方面,集体企业要积极行动,去产能,加快创新以实现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产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战略方向,加快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创新产品。将传统产业的中低端产品、中低效服务进行优化升级。引导生产要素在各产业间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同时,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六)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应成为供给侧改革中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排头兵”

如上文所述,服务业将逐渐取代工业化成为城镇化发展的主导力量,也将成为中国经济健康发展与优化升级的新引擎。当前我国服务业的巨大潜力为个性化、定制化生产方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注重“合作共赢”,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集体(合作)经济是服务业中的重要力量,可以为推进供给侧改革作出积极贡献。各地在这方面已有了不少有益探索,例如山东省莱芜市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莲河置业大厦,同时兼备大型商超、餐饮住宿、会议中心等配套设施,在壮大当地产业园区现代服务能力的同时,也为社区居民就业、增加收入开辟了新途径。

笔者认为,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积极发展商贸、金融、社区服务、养老等新兴服务业,是集体(合作)经济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以养老服务业举例分析,我国普遍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政府和民间组织互相合作的“社区养老”模式是当前解决养老问题的有效办法。建议政府在推动城乡社会养老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社区合作社作用,出台不同的行业管理制度、补贴制度和优惠政策。使社区合作社在吸纳就业,增加收入的同时,成为政府解决养老问题的“好帮手”。

(七)集体资本应成为供给侧改革中参与国企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生力军”

中央提出的供给侧改革,是力求从供给、生产端入手,通过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来促进经济发展。改革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激发企业活力和潜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和生产效率。笔者认为,供给侧改革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对集体企业与集体资本来说,一方面可以“走出去”,在当前国资投资项目允许非国资参股的政策条件下,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争取形成集体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可按照当前各地指导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参与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以集体资本入股国有企业,并实现整体上市。

另一方面可以“请进来”,这方面可以借鉴陕西省供销合作社已有的发展经验,积极加强与民营资本的结合,通过兼并收购、产权转让、交叉持股等多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集体资本或可利用“相对控股”的方式与民营资本进行合作,既不至于将企业捆的太死,又能避免集体资本的流失。在改革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之后,企业还可以实行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既能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又能共享企业劳动效率提高和利润增加带来的成果。

(本文获社联系统优秀论文奖,限于篇幅,本刊发表有删节。作者单位: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