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色列的农业非常发达,农民收入相当高,人均年收入高的家庭可达1.8万美元。以色列农业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农业组织至今是三种体制并存,68%是社会主义性质;其组织形式是基布兹(公有制集体农庄)占35%、莫沙夫(合作社)占33%、莫沙瓦(个体农户)占32%,分别创造了以色列农业总产值的32%、46%和22%。
基布兹最主要的特征有三点:一是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归集体所有;二是基布兹的所有收入包括其成员个人收入全部归集体所有,基布兹按月给每个农民发放生活津贴,生活必需品一律实行供给制;三是基布兹内部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每2年改选一次管理委员会,对基布兹内部事务进行民主管理,因此集体财产受到强有力的保护。庄员个人依一定的程序有入社和退社的自由权利,农庄全体成员依一定的程序有惩罚偷懒者的权力。
莫沙夫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元的村庄。它是一种农业合作组织,既是一个行政村又是合作社,具有社会服务和经济管理的双重功能。每个莫沙夫有60至100农户,各个家庭农场是独立的,房屋、田地、收入归农户所有,平时各农场相互协作,相互提供经济和社会服务,农忙时雇短工,集体合作社负责供销、教育、医疗、文化等。新建村落由农业安置规划中心和犹太人服务社共同规划,政府向他们出租土地。
莫沙瓦是个体农民组成的团体。这些个体农场独立经营,自主采购农资及生产经营。一般经营规模在10—30公顷土地。农产品自产自销或通过企业销售。多数为现代沙漠农业的开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