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委员会于1993年6月在其通过的第二个中小企业的4年发展计划(1993年-1997年)的报告中指出,通过发展信息技术和国际互联网络等来创造一个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适宜环境是欧盟的当务之急。1996年12月欧盟委员会批准了第三个中小企业的4年发展计划(1997-2000年),该计划进一步要求各国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小企业在创造欧盟就业、促进欧盟经济成长等方面拥有的巨大潜力,并特别规定了增强中小企业在欧洲统一市场和世界范围内竞争力的战略目标。
近年内,为鼓励发展各类中小型企业而特别采取了几方面的措施:
1、提倡广泛使用信息高速公路技术帮助中小企业融入国际市场。从世界经济进一步走向全球化、一体化,同时欧盟内部市场又逐渐饱和的现实出发,借助信息高速公路帮助中小企业打进国际市场,求得选一步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2、通过欧洲伙伴计划,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开展跨地区、跨国的经营合作,使其经营战略逐步向欧洲化和国际化发展。欧盟于1996年12月和1997年6月分别在意大利和希腊举办了第15届和第16届欧洲伙伴计划活动。每届活动均吸引了近80个国家和2000多家中小企业前来参加。
3、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简化与中小企业有关的法律程序,降低其税率负担及其他各类社会分摊。欧盟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向第三产业发展,使之适应和促进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满足市场多层次、多样化消费的需求。通过欧洲投资银行在1990年至1996年期间向大约6万家中小型企业提供了总额为近150亿埃居(1埃居等于1.6美元)的优惠贷款。
4、帮助中小企业发展高新科技,增强竞争力。
欧盟鼓励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帮助中小企业加强设备和技术改造,开发技术高的拳头产品。此外还鼓励科技化程度较高的中小企业采取与现代化大企业挂钩等形式,以获得科研、生产和营销方面的优势互补。
(王摘自《中国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