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经济日报》报道,1998年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重点,将从限制工资过快增长,转移到保障最低工资,保障工资合理增长。
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企业改革的深化,企业对人工成本的控制力度即工资分配自我约束机制明显增强,工资过快增长的问题将不再突出,可能还会出现一些用人单位有意压低工资的新问题。为此,劳动部调整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重点,从限制工资过快增长逐步转到保障最低工资和保障工资合理增长,即主要转到保障职工的利益.避免出现压低工资等损害劳动者利益的问题上。将加快建立以工资指导线为中心的宏观调控体系,在内部分配方面逐步建立集体协商确定工资等新的工资决定机制。
(鸣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