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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新产品调控管理新规定出台
发行时间:1998-07-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国家级新产品调控管理新规定出台

    原国家科委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了国家级新产品调控管理的新规定,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六项:

    一、为鼓励企业增加新产品的开发投入,对当年技术开发费用超过10%以的企业,按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15%抵扣所得税税金。

    二、企业为技术开发而购买的仪器设备,将摊入成本的限额由5万元增到10万元。

   三、为推进企业联合开发新产品,对一个企业与其他企业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进行开发的经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进入成本。

    四、对国家级新产品的“重中之重”项目,将增加一部分财政拨款,由国家科委掌握,实行专款专用,重点补贴市场前景看好、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并已基本开发成功的新产品项目,用于该产品的产业化、商业化开发。

    五、新的管理体系将使科技成果经测试、鉴定,在试制开发期间符合条件的新产品纳入“国家新产品计划”。新产品试制开发完成后,对该项目给予拨款补贴、贷款贴息和国家新产品品牌称号奖励式的支持。

    六、采取财政拨款“后补贴”的办法,必须完善新产品的后期管理,在认定国家级新产品后,进入后期跟踪管理,按企业实际缴税额来确定补贴额度。
国家级新产品调控管理新规定出台
发行时间:1998-07-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国家级新产品调控管理新规定出台

    原国家科委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了国家级新产品调控管理的新规定,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六项:

    一、为鼓励企业增加新产品的开发投入,对当年技术开发费用超过10%以的企业,按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15%抵扣所得税税金。

    二、企业为技术开发而购买的仪器设备,将摊入成本的限额由5万元增到10万元。

   三、为推进企业联合开发新产品,对一个企业与其他企业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进行开发的经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进入成本。

    四、对国家级新产品的“重中之重”项目,将增加一部分财政拨款,由国家科委掌握,实行专款专用,重点补贴市场前景看好、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并已基本开发成功的新产品项目,用于该产品的产业化、商业化开发。

    五、新的管理体系将使科技成果经测试、鉴定,在试制开发期间符合条件的新产品纳入“国家新产品计划”。新产品试制开发完成后,对该项目给予拨款补贴、贷款贴息和国家新产品品牌称号奖励式的支持。

    六、采取财政拨款“后补贴”的办法,必须完善新产品的后期管理,在认定国家级新产品后,进入后期跟踪管理,按企业实际缴税额来确定补贴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