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邦国指出小企业改革应注意4个问题
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指出:目前,国有小企业改革方面出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片面理解党的十五大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精神,搞“一卖了之”、“一股了之”,舆论也炒得很厉害。有的地方发布公告,让境内外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经济组织和自然人,来该市购并国有小企业。不仅是工业企业,而且商业企业、外贸企业都要卖。这种理解和做法是不正确的。中央讲放开搞活小企业,从来都是讲要采取多种形式,十五大报告列举的有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七种形式,出售只是其中的一种。小企业可以卖,但不是唯一的形式,一定要根据各地和各企业的实际情况,一厂一策,适宜采用哪种形式就采用哪种形式。股份合作制是搞好国有小企业的一种有效形式,但同样不是唯一的形式,更不能强迫职工去入股。二是在推进国有小企业改革方面,采用搞运动的方式。有的开大会动员,还有的压指标。我们国家曾经吃过搞运动的苦头,这个经验教训,我们一定要记取。推进国有小企业改革,还是要实事求是,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三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一方面是在改制中大量悬空银行债务,另一方面是评估时,低估国有资产。四是在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过程中乱提口号,比如有些地方提出:放小以出售转让为最主要的内容是市县改革的主要任务;放开搞活的领域要从工业向商贸、物资、建筑等企业发展,要由小企业向中型企业和没有进入大范围内的大型企业发展,等等。这些都是有悖于中央精神的,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总之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还是要坚持“三改一加强”走“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路子,这是搞好企业的根本措施。国有小企业改革也应有标准,这就是经营状况改善,经济效益提高,职工积极性得以发挥,收入有保证。今后国有小企业工作由经贸委负责,主要是负责政策指导。要按照中央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方针政策,促进国有小企业改革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