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清泰: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环境
如何保障占全国企业总数90%的中小企业顺利走向市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于本月8~9日在京召开的中国中小企业研讨会上提出:“在纠正一些地方急于求成、对国有中小企业实行‘一股就灵’和‘一卖了之’的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有责任为中小企业创造必要的政策环境和配套条件。”
为此,陈清泰提出应着重研究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选择适合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国有小企业要依据自身发展的历史、所在行业的特点、职工认同的程度,选择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和出售等形式进行改制。重要的是在政企分开的同时,明晰企业所有者,并使所有者职能到位;对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要增强职工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通过所有者追求更高经济效益的动机,形成对企业的激励机制;通过所有者防范风险的机制,形成对企业的约束。改制后的企业要形成:企业盈利有人高兴,企业亏损有人着急,企业的资产流失有人心疼,企业一旦破产就会有人要跳楼。
第二,指导中小企业实行“三改一加强”。企业改制当然很重要,但充其量是改善了生产关系,如果生产力各要素不改善,依然难以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改制的基础上,小企业要通过改革转换机制,走向市场;要通过改组,优化结构;要通过改造开发新产品,实现技术进步;要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质量。通过三改一加强走小而专、小而精、小而高、小而强的路子。
第三,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小企业势单力薄,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任由小企业自生自灭的自由发展,损失太大。政府在不直接管企业之后,有责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必要的环境条件,培育和建立一整套服务体系。特别是在信息共享、市场营销、技术支持、咨询培训、融资渠道以及物资配送等方面,通过政府部门或中介机构、服务公司,为中小企业和业主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第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小企业风险大,在它们进入市场后要放开手脚参与竞争,而一旦失败必须有社会保障的安全网接住。也就是说,在企业正常运转时,要为可能的下岗、失业准备一笔保障金,以此构成一个社会安全保障体系,解决企业和职工的后顾之忧。这是小企业闯市场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他说,发展小企业要政企分开,要有扶持政策,要采取综合性措施。单打一不会有好效果,企图求助于一剂灵丹妙药包治企业百病也是不切实际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