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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制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
发行时间:1999-03-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江苏制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

    目前私营企业数居全国第三位的江苏省,已通过地方立法,制定了《江苏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从法律上明确了个体私营经济的社会地位,为其创造了公平竞争的条件。该条例已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

    近年来,江苏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快。至1998年10月,全省已有个体工商户152.1万户,注册资本140.84亿元;私营企业98921户,从业人员119万人,注册资本442.14亿元。根据《江苏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规定:个体户、私企向商业金融机构贷款时,享有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待遇;其所需经营场所应纳入地方城乡建设规划,因建设需征用时,建设单位应依法予以安置、补偿;有条件的私企可依法取得外贸进出口自营权;私企安置城镇待业人员、下岗职工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依法享有有关优惠政策。
江苏制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
发行时间:1999-03-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江苏制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

    目前私营企业数居全国第三位的江苏省,已通过地方立法,制定了《江苏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从法律上明确了个体私营经济的社会地位,为其创造了公平竞争的条件。该条例已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

    近年来,江苏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快。至1998年10月,全省已有个体工商户152.1万户,注册资本140.84亿元;私营企业98921户,从业人员119万人,注册资本442.14亿元。根据《江苏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规定:个体户、私企向商业金融机构贷款时,享有与国有、集体企业同等待遇;其所需经营场所应纳入地方城乡建设规划,因建设需征用时,建设单位应依法予以安置、补偿;有条件的私企可依法取得外贸进出口自营权;私企安置城镇待业人员、下岗职工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依法享有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