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中小企业
1.股份合作制。这是山东中小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主要做法有三种:一是增资扩股。就是原有企业的净资产折为国家股和集体股,然后吸收职工入股,改组成股份合作制企业。二是存量转股。就是将企业的资产以股份的形式全部或部分出售给企业职工,国家和集体收回投资,或在企业中占有一定股份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三是合股兴办。就是在新办企业时,职工带股入厂,直接组成股份合作制企业。到1995年底,全省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县乡企业已有15216户,占改制企业总数的52.4%。
2.股份制。各地采取股份制进行改制的,一般都是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到1995年底,全省中小企业中实行股份制的已有3805户,占改制企业总数的13.1%。在改制过程中,各地都注意对那些规模大、实力强、产品有竞争力的企业,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组建以产权为纽带的企业集团,发挥其规模效益和带动作用。到去年底,全省县级县以下企业集团已达1502家。
3.外资嫁接。就是在评估的基础上,将企业原资产折成国家股和集体股,再吸收位子入股,也有的将部分存量资产折股出售给外商,形成多元投资的股份公司。到1995年底,全身县、乡、村三级企业中进行嫁接改造的已达7721家,占改制企业总数的26.6%。
4.租赁。就是将微利、亏损的小企业或企业闲置的经营性资产出租给单位或个人经营使用。主要分三种情况:一是将小企业租赁给大企业;二是将小企业租赁给合伙人或个人,这种情况多是国合商业;三是将企业的土地、厂房等部分资产进行出租,其他资产采取出售的办法。到1995年底,全省中小企业中,实行租赁经营的有4391家,占改制企业总数的15.1%。
5.拍卖。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将企业产权部分或全部折卖出售给法人、合伙人。实行这种做法的,一般都是净资产少、盈利水平不高、发展徘徊不前的企业。到1995年。全省共拍卖出售企业1220户,占改制企业总数的4.2%。
6.破产。实行这种做法的都是资不抵债又无力回天的企业。到1995年底,全省按法定程度实行破产的企业共有587户,占改制企业总数的2.0%。
7.兼并划转。即由优势企业通过出资购买、承担债务和无偿划转等形式,兼并劣势企业,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使优势企业更优,劣势企业获得新生。全省采取这种形式改制的中小企业共1306家,占改制企业总数的4.5%。
8.其它形式。各地从实际出发,在企业改革上还采取了其它一些有效的形式,如委托经营、分立等。全省采取这些形式改制的企业共有2514户,占改制企业总数的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