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企经营者该我少股
今年初,咸亨食品制造公司总经理余龙生拿出201.9万元现金,买下绍兴市国资公司在该公司的全部国有股份。至此,余龙生已取得“咸亨食品”53%的股权,成为该市市直工业企业经营者中控大股的第一人。
余龙生1991年开始担任这家国企的厂长。在此之前,这家企业被市政府列为第一号特困企业的厂长。余龙生仅用一年时间,企业就扭亏为勇,产生了100余万元利润。1994年,该厂在绍兴市直国有企业中率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实行职工人均持股。
新机制曾一度使企业产生了新的活力。然而,由于当时按规定搞的是人均持股,企业内形成了另一种形式的“资产大锅饭”。企业效益逐年下降。
面对日渐萎缩的企业,“咸亨”进行二次改制。
“咸亨”再改制,是将原先的股份合作制改造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严格按《公司法》规定,在“咸亨”,除国有股全额一次性转让给经营者,经营者持大股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外,有能力的企业生产技术管理骨干和职工踊跃持股份额,其余众多小股东则转向职工持股会,由职工持股会加入新“咸亨”的股东行列。这样,“咸亨”的股东已从原先的300个集中成为17个。
这次改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而关注的焦点就是:经营者持股窨该多少?
就这个问题,余龙生是这样认为的,改制后有了《公司法》等法律可依,也有助于明确企业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像以前“人人持股”时,职工对自己是“打工仔”还是“小老板”的概念很模糊。现在,我们各自所处的“角色”就很清楚了,像一般原先的职工小股东,现在只是职工持股会的股东,而职工持股会才是“咸亨”的股东。我是双层身份,作为董事长,我是“老板”;而作为总经理,我又是受雇于“咸亨”的“打工仔”,与普通职工无异。作为控大股的企业经营者,我肩上的担子会更重,责任感也更强。因为我把身家性命都押到“咸亨”身上,这会促使我更加拼命地工作。
据了解,目前,企业经营者持大股已成为一种全国性的趋势。原来平均持股的在向这方面调整,过去没有改革的一起步就搞起了“持大股”。
面对这股经营者持大股的浪潮,不少人表示出了担心。著名经济王珏教授说,国企改革关键是培育利益主体,应让企业的职工在改制中获得利益,才能更好地推动改革,减少阻力。因此,企业应卖给全体职工,而不应让经营者持大股,更不能让个别经营者独占,不能让大多数职工为少数人打工。
还有不少人认为,经营者持大股、控股还不利于股权的流通转让。股权只有不断地流动,才能吸引新的投资者,迅速扩张企业;股权流动还有得经营者平稳更替。经营者持大股、控股,使股权更难流动,经营者也更难更换,除非企业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了,经营者一般不会让贤。
但是,不少专家对此提出相反的论点。经营者的作用是重要的,人人都可以成为股东,但人人并不一定都可以成为总经理。把经营者的人价值等同于一般职工的阶段是国企改革最严重的误区。
经营者该不该持大股?究竟该持多少?从扬子改制失败到亨经营者持大股引进争论,看来这一争论还将持续一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