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资企业法》即将出台
自宪法把私营经济确定为“重要组成部分”之后,一部为私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独资企业法》即将出台。据悉,该法从1994年5月起至今足足花了近5年时间酝酿、起草、修改、完善。《独资企业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李鲁阳介绍该法对私营经济发展挺“宽松”。比如关于最低注册资本金,《独资企业法》没有规定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金,只是规定由投资人申报出资。据说这是为了把私企进入市场的入口放宽一些。
李鲁阳说,《独资企业法》起草期间遇到问题较多,比如“独资企业”的概念是什么?从国际惯例讲,所谓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投资人以其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营利性。嘶于这考虑,故独资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
据李鲁阳介绍,该法从最初100多条修改为现43条,其指导思想是只规定不能做什么,凡是本法和其他法律没有禁止的,企业就可以做,其出发点就是尽量为企业提供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
该法第34条、35条规定:凡是侵犯独资企业财产并造成损失的,责令退还企业资金并赔偿损失,违法所得归企业所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鲁阳说,这是从法律的高度规定保护私营企业合法财产的规定。
不过,李鲁阳非常坦率,说出了目前独资企业税收方面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现今法律、法规对独资企业实行双重收税,第一是企业所得税,第二是个人所得税。这种双重征税问题不解决,不利于独资企业发展。李鲁阳解释,税收问题不是本法能解决的,只能由有关的税法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