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将出台国企经营者期股激励办法
怎样留住优秀经营者?怎样避免国企经营者“拆烂污”?上海将推行期股激励方式以“套牢”经营者。
期股激励的提出有着深层次的背景。上海市组织部门发现,近几年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流失不少,这种流失比国有资产流失更可怕。要留住国企经营者,除教育外,还要有一种报酬激励机制,所以上海在执行年薪制时,于去年在仪电、纺织、轻工等控股集团试行期股激励。
据上海市有关部门介绍,其实期股激励方式是“舶来品”,其概念与方式是,与经营者签署一个契约,以某一特定时期的某一价格,用优惠的办法,或赊帐的办法,也可以用贴息的办法,给经营者一部分企业的股份;不,这些股份若干年后才能分期分批兑现。这样,经营者把企业经营好了,股票升值了,才能获取更多的利益。
上海的期股激励主要在股份合作制企业推行。在国有独资企业借用这个概念,是指在经营者业绩达到岗位契约指标后,给他一笔特别的奖励,但不是给现钞,而是放在那里延期支付、延期兑现,这样避免经营者急功近利,注重短期效应。据了解,从试点的情况看,期股激励效果较好,既对经营者产生了激励,又让职工心平气和地面对。
据悉,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国资办及财政局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国有企业经营者期股激励办法》即将正式出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期股激励实施的原则,并明确,要发挥监事会、财务总监及审计的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经营者的监督制约。
上海市有关部门给期股激励确定了一个前提,企业的经营者必须采用竞争方式上岗,以上不断提高经营者队伍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