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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技术成果入股可达注册资本百分之八十五
发行时间:1999-09-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无锡技术成果入股可达注册资本百分之八十五

    江苏无锡市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正式出台。

    该政策规定,凡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家高新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实际缴纳数超过比照开发区内高新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部分,由同级财政实行先征后返。这项政策还鼓励无形资产入股,经过评估的无形资产作为投资入股,并被确认为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最高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85%。
无锡技术成果入股可达注册资本百分之八十五
发行时间:1999-09-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无锡技术成果入股可达注册资本百分之八十五

    江苏无锡市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正式出台。

    该政策规定,凡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家高新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实际缴纳数超过比照开发区内高新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部分,由同级财政实行先征后返。这项政策还鼓励无形资产入股,经过评估的无形资产作为投资入股,并被确认为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最高可达到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