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提出振兴中小企业新对策
北京市有关部门最近提出若干振兴中小企业的新对策。主要内容有:
——制定若干扶持中小企业的条例。内容包括降低创业条件、减轻中小企业的社会负担等,努力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建立中小企业的专门管理机构。将高效快速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难题的途径。
——强化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业务能力。加强服务机构的业务能力包括: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中介搭桥、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培训服务、帮助企业经营诊断等。
——促进国有和集体企业的改革和转制。国有和集体企业比重偏高,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有限合伙制度有助于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北京市将鼓励国有中小企业向这一企业形式进行转制。
——强化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北京市向中央政府申请在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换过程中,设置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制定有关发展政策,与中小企业的行业组织进行沟通和指导等,同时,将通过建立联席制度等形式,为中小企业管理创造一个共同的“接口”,寻求担保资金,但从运作实践看融资项目还很少。北京在对已有基金进一步充实的基础上,将实施完善风险投资机制、鼓励投资公司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业务,建立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基金等手段,积极探索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把发展中小企业与实施再就业工程相结合。北京市将考虑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实行创办企业给予税收减免、降低开业条件、中介机构免费咨询服务等优惠政策。
——确定重点对象,实行政策引导。北京市将把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支撑的技术密集型企业、以软件开发为代表的计算机应用服务型企业、以生产环保产品和资源综合利用型企业、以智力资源为主要投入要素咨询服务型企业、能够为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发挥作用等5类企业,作为今后重点扶持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