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国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德国的中小企业十分发达,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支柱。
经济学家们普遍认为,德国若没有发达的中小企业,就根本不可能成为继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贸易大国,继美国、日本之后的世界第三经济大国,甚至连生存下去都会感到困难。
在德国约280万家企业中,中小企业占近22%,所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德就业岗位的68%,产值占45%,投资额占45%,营业税占47%。在诸如农、林、牧、渔和手工业部门里,根本就没有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还是德国大型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托,零配件的供应基地。
德国中小企业发展到目前的水准,同德国从联邦到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尤其是联邦和各联邦州的经济部及其所属机构,更是把支持、扶植中小企业发展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各级政府首先以法律和法规来保障中小企业的建立、生存和发展。早在1958年德国就开始实施《卡特尔法》,保障中小企业在同大企业竞争中的有利地位。随后又成立了联邦卡特尔局,负责处理大企业利用自己的强大实力挤压、限制中小企业的问题。中小企业从创建到发展得到各地主管当局鼎力相助:帮助分析市场形势;帮助制订计划,帮助筹集资金,提供法律咨询;寻找、确定合作伙伴,签署代销合同等等。企业建立起来之后,政府部门通常还要“再送一程”:帮助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和可能或已经出现的问题;分析产品销路情况;核算成本,寻求降低生产成本的途径;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改进服务、增强竞争力以及扩大市场的方法,以期提高经济效益。对于发展形势较好的企业,政府还要帮助他们制订新的发展战略:寻找国际合作伙伴,建立合资企业等。如有必要,还将帮助他们调整企业结构,提高管理人员和职工的素质、以适应走向世界的需要。
政府尤其支持各地中小企业为其“可持续性发展”所作的各种努力。中小企业势单力薄,在职工培训和科技开发的问题上力不从心。为此,政府部门为它们建立职工培训中心,还帮助它们到就近大企业职业培训中心代培自己的职工,必要时提供资助。联邦政府以支持德国工业研究机构联合会来帮助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开发和新产品研制及技术革新。联邦政府每年为此提供五亿马克。
另外,各级政府还在税收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某种优惠,比如年利润在200万马克以内的中小企业的税金,平均只有大企业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