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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股份合作有了新说法
发行时间:2000-01-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北京股份合作有了新说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镇集体企业和中小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北京市城镇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办法》。

    按照新的办法,凡以合作制为基础、实行以企业职工的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为主的企业组织形式,今后将被称作“城镇股份合作企业”。这类企业将通行自愿入股、同股同利、企业财产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及民主管理等原则,其财产、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应当经过出资主体或出资者同意,并必须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市属企业须经市级主管委、办、局或者授权的控股(集团)公司批准;区县属企业须经区、县体改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批准;中关村科技园所属高新技术企业则由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城镇股份合作企业的股权设置可分为职工个人股、集体共有股、社会法人股、社会个人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投资入股。职工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的股本总额应当在企业总股本中占主体,比例不得低于51%。企业登记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或者退股。

    对于城镇股份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收益分配、变更与清算等事宜,在新出台的办法中均有相应的具体规定。据悉,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股份合作制可参照这一办法施行。  
北京股份合作有了新说法
发行时间:2000-01-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北京股份合作有了新说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镇集体企业和中小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北京市城镇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办法》。

    按照新的办法,凡以合作制为基础、实行以企业职工的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为主的企业组织形式,今后将被称作“城镇股份合作企业”。这类企业将通行自愿入股、同股同利、企业财产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及民主管理等原则,其财产、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应当经过出资主体或出资者同意,并必须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市属企业须经市级主管委、办、局或者授权的控股(集团)公司批准;区县属企业须经区、县体改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批准;中关村科技园所属高新技术企业则由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城镇股份合作企业的股权设置可分为职工个人股、集体共有股、社会法人股、社会个人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投资入股。职工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的股本总额应当在企业总股本中占主体,比例不得低于51%。企业登记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或者退股。

    对于城镇股份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收益分配、变更与清算等事宜,在新出台的办法中均有相应的具体规定。据悉,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股份合作制可参照这一办法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