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中山市掀起新一轮企业改革
广东中山市新一轮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相比,起步不算早,但主攻方向明确,政策规范强,配套较好,具体操作方法灵活,因而改革的阶段性效果比较明显。
中山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主要采取:出售,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兼并,赎买,破产,解除挂靠等方式。
在具体操作上明确公有资产贯彻有进有退战略,对面上企业主要是退,出售、转让与赎买是主要形式。通过产权出售,转为非公有企业形式的,称为“公转非”。鼓励经营者持大股,最大到1至2、3人买下来。不搞强迫职工持股上岗。对股份合作制,不搞增量式的转制,以存量式的购买净资产的办法进行。对扭亏无望、市场无前景的企业关闭歇业一批。据统计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关闭歇业户达到总户数的20.13%。
中山市在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十分注意政策的配套推进。首先,在工业、农业、交通、商业、建设、旅游等8个部门建立了资产经营公司。第二,积极推进社保制度改革。采用一系列办法落实征收制度扩大保障面。推行职工离岗和准离岗退养办法,离退休差5年期的可办离岗退养,退养费按退休工资水平发给,到龄办退休手续;离退休有8年期的职工可办理准离岗手续,前2年支领失业救济金,后5年同离岗退养待遇,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第三,明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企业实现产权制度改革后,职工即与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履行原合同达成一致的,按劳动法规定另行办理。离岗与准离岗的一次性支出在产权转让时可由双方协商议定,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第四,对“公转非”企业实行属地管理。
经过改革,中山市8个资产经营公司所属606户企业中,转制面达66.3%,据对18户已转制一年以上企业调查,利润增长的有8户,扭亏为盈的有8户,减亏的有2户,到去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盈亏相抵实现的利润已比同期增长了16.53倍。镇、区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也取得进展,在375户纯集体企业中,已有170多户完成转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