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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联社经批准为事业单位
发行时间:2000-12-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福建联社经批准为事业单位

     《福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日前经省编委审核并报省委、省府批准。根据方案,福建省二轻集体工业联社重组为福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为省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

    重组后的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以“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为基本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集体经济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全省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调查研究省城镇集体工业经济政策问题、参与制定相关政策和组织指导城镇集体经济的理论研讨;

——维护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成员单位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指导城镇集体企业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推进技术进步,探索城镇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经营、销售、技术信息、教育培训、资金流通、咨询等各项服务;

——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加强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指导和加强社组织建设,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互助合作,发展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和以集体企业为主的混合型企业;

——用好用活联社资金,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加强服务功能,独立开展社务活动和经济活动;

——代表成员单位参加国内外有关团体和组织,开展有关的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活动;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设办公室、资产财务部、企事业管理部3个职能部门。

    办公室负责社日常工作的综合、社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承担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息、信访和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资产财务部负责社资产财务管理及城镇集体工业集体资财的监督工作;制定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监督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企事业管理部负责委托代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营运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对城镇集体企业、事业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咨询服务,指导集体企业深化改革。

    另设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廉政建设;承担社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相关业务培训、劳动工资管理、技术职称及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事业编制为35名。经费由财政核拨。
福建联社经批准为事业单位
发行时间:2000-12-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福建联社经批准为事业单位

     《福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日前经省编委审核并报省委、省府批准。根据方案,福建省二轻集体工业联社重组为福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为省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

    重组后的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以“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为基本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集体经济政策,参与研究制定全省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调查研究省城镇集体工业经济政策问题、参与制定相关政策和组织指导城镇集体经济的理论研讨;

——维护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成员单位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指导城镇集体企业深化改革,调整结构,推进技术进步,探索城镇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经营、销售、技术信息、教育培训、资金流通、咨询等各项服务;

——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加强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指导和加强社组织建设,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互助合作,发展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和以集体企业为主的混合型企业;

——用好用活联社资金,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经济实力,加强服务功能,独立开展社务活动和经济活动;

——代表成员单位参加国内外有关团体和组织,开展有关的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活动;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设办公室、资产财务部、企事业管理部3个职能部门。

    办公室负责社日常工作的综合、社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承担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息、信访和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资产财务部负责社资产财务管理及城镇集体工业集体资财的监督工作;制定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监督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企事业管理部负责委托代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营运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对城镇集体企业、事业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有关政策、法律咨询服务,指导集体企业深化改革。

    另设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廉政建设;承担社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相关业务培训、劳动工资管理、技术职称及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事业编制为35名。经费由财政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