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持股呼唤规范
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所长厉无畏日前指出,实行职工持股制度是一项具有积极作用和深远意义的改革措施。但是,由于缺乏规范,在实践中许多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现,主要是:政出多门,认识不一。对经营者的持股问题,更是没有标准,随意性很大,难以推行。还有操作不规范,职工利益无法保证。虽然许多省市都设立了审批制度,但往往是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企业在运作中随意性较大,并不按照相关章程和规定办。如有的企业以“入股”为上岗条件,强迫职工购股,或因职工持股而使劳动合同、人员流动难以实施。
厉无畏说,基于稳定和发展的考虑,当前对企业改制实施职工持股需要的是建立一定的制度规范和给以必要的政策支持,而不是随意的试点。就职工持股制度的规范建设而言,要明确职工行使股权的规则,包括职工股权的调剂、转让规则和职工退休、调离、劳动合同期满后股份处置或兑现的保障机制;要设立专门的职工持股监管机构,保证企业转制、职工持股的规范进行和相关政策的落实。
就促进职工持股的政策而言,可借鉴国际上的经验,运用税收杠杆和信贷手段来激励职工持股。例如,对改制企业实施职工持股(持股职工占60%以上),可给以一定期限的所得税减免;职工入股分得的红利可减半交纳,对退休或劳动合同期满离岗者的股金不再征税;进一步放宽贷款政策,为职工持股提供低息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