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新认识今天的集体经济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陶友之日前撰文指出,集体经济需要重新认识,集体经济不仅有它存在的必要性,而且还有它发展的重要性。他认为,集体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企业劳动群体所有,不是归个人所有、也不是归少数人所有,概括起来有四个基本特征:(1)集体的边界是清楚的。多大的集体范围,身在其中的每一个所有者(劳动者)看得见摸得着;(2)资本是人格化的,出资人清楚,所有者到位;(3)出资人是当家作主的,企业完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4)所有者与劳动者是统一的,劳动者之间是平等的,企业实行民主管理。这种集体所有制,所有者到位,出资人是明确的。而计划经济下培育和成长起来的所谓集体经济,即“小全民”,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也就不归企业劳动群众所有,产权是模糊的,所有者是缺位的,因而不能称之谓科学意义上的集体所有制。我国集体所有制主要形式应是股份合作制。这是采用股份制的某些方法、企业职工实行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的一种所有制形式,特点是:职工既共同出资,又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需要指出的是,合伙制不是集体所有制;股份制企业股权结构中企业劳动者不占主导地位的不是集体所有制。有的经营者持大股比重超过51%以上,其所有制性质当属姓“私”,不应再属姓“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