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企业不必都赶“高科技”的时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日前应邀在上海企业发展论坛发表演讲说,在入世背景下,中国中小企业正面临来自外企竞争,企业自身内部缺陷和市场环境不完善三方面的严峻挑战,但同时入世后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着许多发展机遇,中小企业的战略定位在区域性和产品特色方面的选择空间十分广阔。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广大中小企业不一定都要办成高科技企业,不必都赶“高科技”的时髦。
李国光认为,当前,虽然中小企业在进一步发展中应当尽可能地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但是中小企业并非都要办成高科技企业。技术创新,高科技产品确实代表了未来的发展方向,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却不是绝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优势。应当明确的是,即使到了知识经济的时代,也并不是就不需要工业经济时代的产品了,而是要用知识经济时代的技术去生产物质产品。况且实事求是地看,我国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依然是一个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等三元经济并存的时代。中小企业要根据这一特征,及时抓住机遇,趋利避害,迎接挑战,寻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