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理解集体资产退出?
问:最近有人提出集体资产要退出,请问如何理解这个问题。
答: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什么是集体资产。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有多种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集体资产是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所有;国家体改委关于股份合作制的指导意见指出,企业股份有职工集体股、职工个人股;上海股份合作制有关办法提出集体资产可以有职工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乡镇企业法》规定集体企业是由农民出资为主的企业;然而,国家工商部门把职工个人持股的公司登记为私人企业;国家统计年鉴以“放弃个人所有权”作为确定集体企业分类的指标等等。我认为,集体资产是一种劳动者共有制的资产,可以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改制时,产权不明晰的集体资产要明晰到职工个人或法人(职工集体),有些同志认为,这是一部分资产从集体资产中“退出”。其实,是一部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集体资产共有形式的转变,而不是集体资产的退出。这种共有形式的变化是集体资产适合企业实际与生产力水平的反映。改制时,有些集体企业由个人出资置换集体资产,转变为私人企业,这才是集体资产的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