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从业人员属于自由职业人员?
问: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请问,其中自由职业人员是指哪些人员?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自由职业人员,一般是指那些靠个人的知识技能独立从事一定职业为生的医生、教师、律师、新闻记者、著作家、艺术家等。现在,一般所说的自由职业人员,是指那些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又区别于个体、私营企业主,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专业知识技能并为社会提供合法的服务性劳动,从而获得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如商业保险代理人、证券专业投资人、商品推销员、经纪人、自由撰稿人、家庭教师、健身教练等。这种自由职业人员,是在改革开放中产生的,他们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政府对他们的创业精神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