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明
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第47/90号决议,宣布每年7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为联合国国际合作社日。今年7月6日是国际合作社联盟第80届和联合国第8届国际合作社日。为此,
全国政协副主席杨汝岱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合作社产生于市场经济,它能够有效抵御市场风险,维护社员利益,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泛的适应性。近百年来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潮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合作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合作社的实力和规模日益扩大,为完善和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助农增收,扩大社会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杨汝岱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外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在市场中不具备竞争优势的群体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从国际国内经验来看,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弱者通过经济上的联合进行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是促进社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力量,是对社会大众进行集体主义教育的先进文化的传播载体,是维护社会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有效工具。因此要充分认识发展合作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坚持合作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坚持自愿互利和民有、民营、民管的原则,要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为合作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这次座谈会是由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学会联合举办的。参加座谈的还有,全国人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体改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国际合作社联盟、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国内外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
会议就合作经济的历史地位、作用以及我国合作经济发展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研讨。
一、合作经济历史悠久 地位重要作用巨大
合作经济自产生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1844年,在英国诞生的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揭开了现代合作社运动的序幕。一百五十多年以来,合作社广泛出现在生产、流通、服务等各个领域,合作社的发展超越了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制度、人种、宗教信仰、地域、国别等界限,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运动。目前合作社已遍及五大洲一百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国际合作社的社员达近8亿人。在农业、工业、流通、金融、保险以及各种服务业都出现大量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合作经济同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有的国家从小孩出生后的抚育到老人死亡殡葬,都有服务性的合作社。在西欧农产品市场上,合作社经销的产品占60%的份额;丹麦的奶制品,90%由合作社经销;荷兰合作社销售的花卉、水果、蔬菜分别占市场份额的95%、78%、70%;美国由合作社加工的农产品占80%。这一切,都说明合作经济地位重要,作用巨大。
二、我国合作经济发展道路曲折且方兴未艾
中国合作社自从1918年北京大学消费公社成立以来,已有八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从1922年建立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开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先后建立了消费、信用和运销等各种合作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50年初,政务院成立了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同年7月,成立了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主管全国供销、消费、手工业等合作社。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育滞后,合作经济发展也相应滞后。尤其是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受“左”的思想影响,合作社的发展走了一段弯路。如在农业合作组织中追逐“一大二公”,集中过多,平均主义,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也出现不同程度的官办倾向,没有完全体现合作社的性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扩大,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合作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各个地区、各个领域都出现一批新型的合作社。这些合作社适应市场经济的新体制,符合城乡居民的新要求,并日益同国际通行的合作社原则接轨。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发展势头。
广大农村涌现出一批新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出现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上百万个。其中比较规范的有14万个。这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产品为纽带,由农民自愿参加,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在信息、技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联合起来,办理单家独户“办”不了、社区经济“统”不了、地方政府“包”不了的事情,对帮助农民拓展产品销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据典型调查,生产同类农产品,参加专业合作社的农民比没有入社的农民,增收20%~30%。实践证明,这类合作经济组织,是把千家万户农民与千变万化市场联结起来的有效形式,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广大农民的愿望,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供销合作社通过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体制创新。近年来,供销合作社通过产权多元化、社企分开等举措,建立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目前,全系统有40%的企业实行了以股份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3190亿元,上缴国家财政61亿元,连续两年实现了扭亏增盈。供销合作社还利用自身优势,依托社有加工销售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兴办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283个,各种专业合作17833个,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农业品商品基地11259个。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商品基地)+农户”的形式,带动农户1220万户,帮助农民实现收入262亿元。
农村信用社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到2001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共有法人机构38153家,其中,乡镇农村信用社35622家,县市联社2460家,地市联社65家,省级联社6家。黑龙江、浙江、福建、四川和陕西等五个省成立了信用合作协会(联合会)。正式从业人员61万人。2001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17263亿元,占全国各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的12%,比1996年增加8469亿元,年均增长15%;各项贷款余额11971亿元,占全国各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1%,比1996年增加5681亿元,年均增长14%。目前,全国各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78%是由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在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在改革改制中前进。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仅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全国集体(合作)工业总产值11007.85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4.54%,利税总额890.17亿元,其中,利润总额451.22亿元,税金总额438.95亿元,占全国利税总额的9.36%。2000年全国集体(合作)工业企业有37841家,从业人员863.26万人。上海第一批工业系统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群众木器厂等企业经营稳定,生产发展,职工没有下岗,工资逐年增加,有的企业还到国外去办厂。
许多城市涌现一批消费、住房、劳动服务、社区服务等多种类型的合作社。北京、上海等地兴办的城市消费合作社办得都很好,深受广大城市居民欢迎。北京市一些居民为改善自身住房条件,兴办42家住房合作社,以个人投资为主,共同建房,目前已建成住房200多万平方米,为3万多户居民解决了住房困难。各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对帮助下岗工人扩大就业门路,改善城市居民生活条件,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亟须营造良好环境
合作经济是大有前途的事业,也是弱势群体参与的事业,只要发展市场经济,只要存在弱势群体,这个群体就必然联合起来,兴办合作经济,维护自身的利益。这是百年来合作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深层原因,但它的发展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我国合作经济发展,尤其是在城镇尚不普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适宜合作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尚不充分。
会议认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亲自出席这次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杨汝岱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给与会者以极大的鼓舞。为此,会议呼吁:全社会都应关心支持合作社事业,积极推动我国合作经济的健康发展。
1、加强领导,推动合作经济发展。“火车跑得快,全靠头来带”。各级领导都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把合作经济作为稳定社会、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大事来抓,积极鼓励,正确引导,以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2、要加快合作社立法,明确合作社法律地位。我国的合作社事业发展了几十年,但一直没有解决合作社的立法问题,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也始终没有明确,在发展和经营中经常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矛盾。从长远发展看,制定一部专门的合作社法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规范合作社的行为,保护合作社的权益。
3、要明确合作社注册登记问题。目前,合作社有的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的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有的在农业部门登记,还有60%左右一直没有注册登记。从当前注册登记情况看,对合作社经济组织不能简单地按照企业或社团组织的要求和标准来办理,也不能照搬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要请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
4、要给予合作经济扶持政策。合作经济组织是自愿组织起来,开展互助互济的合作经济组织。有一定的公益性,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因此,扶持合作经济组织也就是扶持弱势群体。而我国在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中,如何从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这方面的政策需要明确。
5、加强合作经济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合作制企业的先进典型,做好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导社会大众关心、参与、支持合作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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