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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封紧急建议信
发行时间:2013-03-20
网站编辑:郑良芳
来源:中国农业银行研究部

编者按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金融发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常务理事郑良芳起草了《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封紧急建议信》,分头发送给44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5个网站,希望能在两会上提出制定《合作社法》的提案,以此呼吁通过重新制定《合作社法》和广泛发展合作经济,关心庞大弱势群体的生存能力并脱贫致富,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截至目前,已有人民网、新浪、中国网、中融以及部分地方政府门户网等网站和各论坛、社区、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或转载了此封“紧急建言信”。

228,郑良芳特意致电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上海市集体(合作)经济研究会,并向《合作经济调研》发来“紧急建议信”和《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要全力发展合作社经济》的研究报告(此研究报告已被财政部财科所《科研内报》2013年第4号报财政部各位部长及各司局)。本期调研选登郑良芳的《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封紧急建议信——呼吁起草制定〈合作社法〉才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供业内人士及广大读者交流探讨。

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封紧急建议信

——呼吁起草制定《合作社法》才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国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你们好!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必须立即制定《合作社法》,广泛发展合作经济。

笔者根据有关数据估算,我国城乡弱势群体是一支极为庞大的队伍,约有10亿人、2.9亿户(其中农民、农民工、小手工业者和小商贩约7.2亿人,城镇职工和失业人员约有1.23亿人,学生2.04亿人),其中有1.5亿人生活在国际贫困线以下。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形势下,这个庞大的弱势群体通过何种组织形式才能最有效地创造生产性就业、征服贫困和实现社会和谐?根据国际合作社运动发展的成功经验,我国各级政府必须要给广大城乡弱势群体以组织各种合作社的结社权,自主地广泛发展各类合作社组织,通过互助合作、增强其求生存的能力,实现脱贫致富。

笔者认为,要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性措施是:立即制定公布《合作社法》,完成我国第一任国家主席刘少奇未完成的遗愿(参阅唐宗著的《合作社真谛》第九章《一个被遗弃与遗忘的合作社计划》)。只有制定和公布了《合作社法》,10亿人的弱势群体才能依法抱团发展合作经济实现小康,10亿弱势群体单打独斗没有一个组织、载体是无法实现小康的!

据笔者测算,如果合作社经济蓬勃发展能占到GDP20,就能增加就业人数达15000人(按照美国近3万个合作社提供200多万人就业岗位测算)。

要制定《合作社法》并不难,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主席刘少奇起草的《合作社法》和原中华民国政府1934年颁布的《合作社法》的基础上,加以适当修改即可颁布之。现在关键是有关立法部门能否站在10亿弱势群体立场上,为10亿弱势群体办件实事和好事!

为此,笔者衷心希望你们能站在关心10亿弱势群体的立场上,行使党和政府给予你们的神圣职责,在即将召开两会上提出制定《合作社法》的提案,以促进《合作社法》的早日出台,以确保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宏伟目标能如期实现!

郑良芳

201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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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封紧急建议信
发行时间:2013-03-20
网站编辑:郑良芳
  
来源:中国农业银行研究部

编者按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金融发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常务理事郑良芳起草了《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封紧急建议信》,分头发送给44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5个网站,希望能在两会上提出制定《合作社法》的提案,以此呼吁通过重新制定《合作社法》和广泛发展合作经济,关心庞大弱势群体的生存能力并脱贫致富,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截至目前,已有人民网、新浪、中国网、中融以及部分地方政府门户网等网站和各论坛、社区、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或转载了此封“紧急建言信”。

228,郑良芳特意致电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上海市集体(合作)经济研究会,并向《合作经济调研》发来“紧急建议信”和《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要全力发展合作社经济》的研究报告(此研究报告已被财政部财科所《科研内报》2013年第4号报财政部各位部长及各司局)。本期调研选登郑良芳的《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封紧急建议信——呼吁起草制定〈合作社法〉才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供业内人士及广大读者交流探讨。

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封紧急建议信

——呼吁起草制定《合作社法》才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国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你们好!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必须立即制定《合作社法》,广泛发展合作经济。

笔者根据有关数据估算,我国城乡弱势群体是一支极为庞大的队伍,约有10亿人、2.9亿户(其中农民、农民工、小手工业者和小商贩约7.2亿人,城镇职工和失业人员约有1.23亿人,学生2.04亿人),其中有1.5亿人生活在国际贫困线以下。在市场经济激烈竞争形势下,这个庞大的弱势群体通过何种组织形式才能最有效地创造生产性就业、征服贫困和实现社会和谐?根据国际合作社运动发展的成功经验,我国各级政府必须要给广大城乡弱势群体以组织各种合作社的结社权,自主地广泛发展各类合作社组织,通过互助合作、增强其求生存的能力,实现脱贫致富。

笔者认为,要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性措施是:立即制定公布《合作社法》,完成我国第一任国家主席刘少奇未完成的遗愿(参阅唐宗著的《合作社真谛》第九章《一个被遗弃与遗忘的合作社计划》)。只有制定和公布了《合作社法》,10亿人的弱势群体才能依法抱团发展合作经济实现小康,10亿弱势群体单打独斗没有一个组织、载体是无法实现小康的!

据笔者测算,如果合作社经济蓬勃发展能占到GDP20,就能增加就业人数达15000人(按照美国近3万个合作社提供200多万人就业岗位测算)。

要制定《合作社法》并不难,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主席刘少奇起草的《合作社法》和原中华民国政府1934年颁布的《合作社法》的基础上,加以适当修改即可颁布之。现在关键是有关立法部门能否站在10亿弱势群体立场上,为10亿弱势群体办件实事和好事!

为此,笔者衷心希望你们能站在关心10亿弱势群体的立场上,行使党和政府给予你们的神圣职责,在即将召开两会上提出制定《合作社法》的提案,以促进《合作社法》的早日出台,以确保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宏伟目标能如期实现!

郑良芳

201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