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规范企业改制行为相关政策出台
从合肥市总工会获悉,《关于在中小企业改制中进一步发挥职代会作用和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已经出台。据介绍,合肥市中小企业改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列入省政府考核的98户企业基本完成或即将完成改制任务。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合肥市最近出台了这一指导性文件。
《意见》规定,企业改制方案要广泛听取职工意见,提交职代会讨论,国有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集体企业的资产处置方案应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得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向职工公开,职代会按照法律规定具有决定权和否决权,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该《意见》同时规定,职代会的召开,应符合法律规定,提交职代会审议的方案必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送达职工代表。职代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方能召开,方案需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