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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企业年金?
发行时间:2004-06-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何谓企业年金?

    问:何谓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有哪些?

    答: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1月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该《办法》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所谓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就提出了“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1994年《劳动法》用法律的形式将其确定下来。200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它只是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个补充,并且与基本养老保险还有一点不同的是,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而根据《办法 》规定,企业年金的建立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是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三是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办法 》同时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其中,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办法》还规定,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根据《办法》,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也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

何谓企业年金?
发行时间:2004-06-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何谓企业年金?

    问:何谓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有哪些?

    答: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1月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该《办法》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所谓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旨在提高职工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就提出了“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1994年《劳动法》用法律的形式将其确定下来。200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它只是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个补充,并且与基本养老保险还有一点不同的是,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而根据《办法 》规定,企业年金的建立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是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三是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办法 》同时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其中,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办法》还规定,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根据《办法》,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也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