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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享受国家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归谁所有?
发行时间:2006-06-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集体企业享受国家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归谁所有?

    问:集体企业享受国家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归谁所有?

    答:对集体企业享受国家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归属问题,确实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归国家所有,有人认为归集体企业所有,我们认为,应以国家的政策法规为依据。1994年11月25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令第2号《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集体企业依据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享受国家减免税优惠而形成的资产,不界定为国有资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6年出台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集体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以税还贷、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金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1993年6月30日前形成的,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1993年7月1日后形成的,国家对其规定了专门用途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集体企业各投资者所拥有财产(含劳动积累)的比例确定产权归属。”

    国家政策规定已十分明确,集体企业依据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形成的资产属于集体企业或集体企业各投资者所有,而不应划归国家所有。

    对集体企业享受国家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归国有的观点,我们认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站不住脚的。1、国家对集体企业实行优惠政策与国家投资在性质上是不同的,两者不能混同。投资是为了追求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从而形成产权关系。而税收优惠不是国家的投资,它的直接目的不是为了取得收益,而鼓励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照顾那些确有困难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不形成产权关系。税收优惠给企业的利益,归企业财产所有者所有。2、对集体企业税收优惠形成的资产归国有,是在政策上失信于民。税收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力强制征收的款项。依法纳税是企业对国家履行的义务。减免税是国家解除企业部分或全部的纳税义务。对法律上已经解除企业的纳税义务,国家没有理由再予以追回。3、从法律上讲,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国家对集体企业实行减免税,在财政上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义务。如果把国家对集体企业实行减免税优惠形成的资产收归国有,使国家只享有向集体企业征收税赋的权利,而不履行扶持集体经济的义务,背离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4、国家对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实行过各种优惠政策,这些企业由此都形成一定的资产。有人只提出国家对集体企业实行减免税优惠形成的资产划归国有,而对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并未提出同样要求,这是对集体企业的特别的歧视,是很不公正的。

集体企业享受国家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归谁所有?
发行时间:2006-06-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集体企业享受国家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归谁所有?

    问:集体企业享受国家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归谁所有?

    答:对集体企业享受国家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归属问题,确实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归国家所有,有人认为归集体企业所有,我们认为,应以国家的政策法规为依据。1994年11月25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令第2号《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集体企业依据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享受国家减免税优惠而形成的资产,不界定为国有资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6年出台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集体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以税还贷、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金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1993年6月30日前形成的,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1993年7月1日后形成的,国家对其规定了专门用途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集体企业各投资者所拥有财产(含劳动积累)的比例确定产权归属。”

    国家政策规定已十分明确,集体企业依据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形成的资产属于集体企业或集体企业各投资者所有,而不应划归国家所有。

    对集体企业享受国家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归国有的观点,我们认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站不住脚的。1、国家对集体企业实行优惠政策与国家投资在性质上是不同的,两者不能混同。投资是为了追求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从而形成产权关系。而税收优惠不是国家的投资,它的直接目的不是为了取得收益,而鼓励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照顾那些确有困难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不形成产权关系。税收优惠给企业的利益,归企业财产所有者所有。2、对集体企业税收优惠形成的资产归国有,是在政策上失信于民。税收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力强制征收的款项。依法纳税是企业对国家履行的义务。减免税是国家解除企业部分或全部的纳税义务。对法律上已经解除企业的纳税义务,国家没有理由再予以追回。3、从法律上讲,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国家对集体企业实行减免税,在财政上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义务。如果把国家对集体企业实行减免税优惠形成的资产收归国有,使国家只享有向集体企业征收税赋的权利,而不履行扶持集体经济的义务,背离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4、国家对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实行过各种优惠政策,这些企业由此都形成一定的资产。有人只提出国家对集体企业实行减免税优惠形成的资产划归国有,而对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并未提出同样要求,这是对集体企业的特别的歧视,是很不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