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乡发展合作经济,促进就业、社区和谐的研究报告
调查人:课题组全体成员 执笔人:姚康镛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就业,这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为此,《决定》提出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到2020年,要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中共上海市委贯彻《决定》的意见也提出了这个要求。同时,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根据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中共上海市委贯彻《决定》意见的精神,上海能否通过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来促进城乡比较充分的就业和构建和谐社区呢?为此,上海市小企业协调办公室、上海市工业合作经济研究所和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联合组建了课题组开展专题调研。在认真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初步完成了《上海发展城乡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就业和社区和谐》的调查研究。现将研究报告综述如下:
一、上海率先构建和谐社会,迫切需要积极发展城乡合作经济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上海要率先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实现社会公平、和谐发展的制度保证。在公有制经济中除了国有经济外,合作经济是集体经济的重要形式。从上海实际出发,积极发展合作经济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有效载体。
上海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不仅有四五百万外来民工流入,还出现大量下岗职工、失地农民,他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弱势群体,又是建设特大型国际城市的重要力量,社会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低水平和多层次的状况,需要积极发展合作经济,促进就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一)上海就业形势严峻,劳动争议突出,仅靠私有经济发展或政府“买岗位”难以实现充分就业和社会和谐的目标
仅黄浦区就有10万人处在失业和半失业状态,其中城镇失业登记1.3万人。上海250万农村人口中已转移189万,从事农业的人口还有61万人。上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近几年增长幅度平均值13%,其中非公经济增长幅度平均值20%。黄浦区2004年302件中国有19件,集体105件,非公565件。农民工就业维权困难。2005年春节仅黄浦区发生6起突发群体事件,涉及400多人。
(二)收入分配悬殊,贫富差异扩大,成为老百姓普遍不满意的突出矛盾
目前社会出现“四大差别”,即经营者与职工的收入差别扩大,城乡收入差别扩大,地区之间差别扩大,人群收入差别扩大。据黄浦区反映,公有制企业中对本企业收入分配非常不满意的占33%强。不少私人企业中全市最低月工资750元成为职工最高月工资,其原因之一是劳动力太多了。上海农村的基尼系数从1994年0.256提高到2004年0.326,提高27%。上海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在最近五年内尤为显著:1999年以后农村人均收入6组间增长率差别逐渐扩大,最低一组增长缓慢,分别在1999年和2004年呈下降趋势,而最高收入组1999年来保持上升,人均增长速度逐年加快,2004年增加高达30%。
(三)弱势群体矛盾,影响社会和谐,外来媳妇、失地妇女、下岗女工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
这类人员中存在“三大三低”现象,一是年龄大,文化水平低;二是家庭责任大,社会地位低;三是无业比重大,经济收入低。据上海南汇惠南镇妇联调查,该镇16~54周岁女性中,无业女性的比例率为24.6%,无业女性人数达9866人。其中具有择业意向的人数比例为54.6%。就业是这些弱势妇女共同要求,这些矛盾解决不好,影响上海人的形象和上海社会和谐发展。正如全国政协副主席杨汝岱在国际合作社日座谈会上所说:“只要发展市场经济,只要存在弱势群体,这个群体就必然联合起来,兴办合作社,维护自身的利益。”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虽然积极发展非正规就业组织,例如采用政府“买岗位”,组织维护交通协管员队伍,安设“东方书报亭”等措施,但由于“僧多粥少”,还是难以实现上海充分就业的目标;个人创业风险大,成功率低,非正规就业体制不稳定;私有经济是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要力量,但难以改变“资本剥夺劳动”的基本特征,劳资矛盾突出,劳动争议很多,影响实现社会公平、和谐发展的目标。
在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城乡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广开就业渠道,帮助劳动者“手拉手、一起干”、鼓励和支持合作经济发展,按照政府扶持和自主创业相结合的方针,把发展合作经济和鼓励自主创业的工作作为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工程来抓。最近,我国已经正式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践必将证明,发展合作经济是我国城乡扩大就业和社区和谐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是促进扩大就业、社区和谐的重要保证
从国外到国内的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践证明,发展城乡合作经济组织是弱势群体联合起来维护自身利益,进行互助合作,共同劳动,实现共同富裕有效形式,并有企业制度和文化优势
(一)国外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趋势依然
从1844年世界公认的第一个成功的合作社——英国罗虚戴尔 “公平先锋社”诞生至今已有163年的历史。全世界合作社的人口已达8亿多,其中发达国家参加合作社的人口有相当大的比重,如美国和加拿大达40%,发展中国家参加合作社的人口也有相当比重,如肯尼亚达20%,阿根廷超过29%,挪威达33%。合作社经济组织遍及160多个国家,涉及的领域覆盖工业、农业、生活消费、金融、保险、教育、住房、医疗等所有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相关方面,参加合作社的人们分享合作社带来的好处,合作社不仅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而且在全国和世界经济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
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据1999年已加入国际合作社联盟的206个合作组织统计,社员人数达7.8亿人。合作社的形式有消费合作、手工业合作、社区服务合作、信用合作、住房合作、医疗合作等。人的衣食住行都需要,也可用通过合作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在加拿大,政府支持合作经济协会,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社,从人的出生、求学、工作到死亡都有合作组织提供服务;在西班牙有解决就业的典范蒙德拉贡合作组织,社会失业率低,社员工作稳定,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在英国不仅有150年前创造“罗虚戴尔原则”的第一个合作社,而且还有上世纪七十年代推行的工业共同所有权运动,积极发展现代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日本通过农协组织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社等;在美国对信用合作社和员工持股企业实行税收扶持。100多年来国际合作社运动的发展证明,各种合作社为市场经济的弱势群体实现就业,共同富裕和社会稳定作出重大贡献。许多国家政府为缩小社会贫富差异,调节劳资关系采用一些重要政策措施支持合作经济的发展。以合作社的典范——西班牙蒙德拉贡联合公司为例,于1955年创办具有合作社特性的企业,1991年为适应欧洲统一市场的竞争环境,该地区的众多合作社联合起来,组建了蒙德拉贡联合公司,经过几十年的演变,这家创办时小小的合作社,目前已发展成集工业、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商业、金融、教育和培训、科研和信息、服务等120多个合作社为一体的跨行业合作制联合体。公司设金融、产业、分销三大子集团。2005年公司总资产229.77亿欧元,年增10.7%,发展成为西班牙十大企业之一,是欧洲乃至世界最大的合作社集团。蒙德拉贡合作社按照合作社体制、机制、制度进行经营取得了成功,发展势头很好而经久不衰,他们的经验表明,合作社也可以办成大企业。
(二)我国合作经济组织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新中国,合作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建立和壮大,为改革开放和社会和谐发挥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时期,劳动者采用合作经济形式,组织起来,共同劳动,互助合作,安居乐业,创造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为解决就业,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了重要作用。今天,我国农村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社大量涌现,有闻名中外的大寨村、山西的皇城村、江苏太仓的金星村、上海的九星村等典范。合作经济组织正在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
集体、合作经济在上海都市型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2000年统计数据显示:上海都市型工业企业中集体、合作企业占40%以上,有23%以上的从业人员安排在集体、合作企业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合作企业占12.3%的资产带来了16.31%的利润、15.6%的税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普遍发展,成为上海郊区扩大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发展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有组建地区性农业合作社,对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
(三)合作经济组织具有特定的企业制度和文化优势
1、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制度具有的优势。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安排比国有企业更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私有企业更能做到公平、公正。合作经济组织是社员有控制权的企业组织形式。尤其是劳动者在劳动和资本“两个联合”的基础上,建议合作经济组织以劳动者个人所有权、共同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的产权安排取得对企业控制权,保障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劳动者与企业有直接的资产联系,有参与和决定企业发展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是主人归属感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没有劳动联合的合作经济组织形式的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由于实行合作制原则,同样发挥了合作企业的优势。
2、合作经济组织能实现劳动和资本要素共享权益。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劳动和资本要素共享利益的资源配置和分配机制。劳动者可以劳动和资本要素出资入股,不仅能得到工资收入,还可以通过“劳动分红”和“惠顾”的分配原则,按照劳动要素和贡献大小共享企业收益,改变了私有企业中“资本对劳动剥夺”,增加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收入的渠道,也成为缩小社会劳动与资本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差异的重要措施。
3、合作经济组织倡导集体主义精神。合作经济组织具有自愿、民主、公平的价值观,互助合作,共同富裕,乐于奉献的集体主义精神。坚持自愿入社,社员之间人人平等,采用“一人一票”和按照贡献大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主决策;倡导社员通过互助合作,实现共同富裕的愿景;发扬热爱集体,乐于奉献的集体主义精神;重视教育和培训,提高社员合作理念和综合素质能力。这些都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要求的。
因此,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大力倡导多种形式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利于解决社会化大生产和私人占有的矛盾,有利于适应生产力水平多层次性和人的需求的多样性,有利于改变劳动与资本的对立,有利于拓展就业渠道,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根本上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上海城乡合作经济发展现状和重要作用
(一)上海城乡合作经济的现状
1、上海城乡合作经济的形成和分布。新中国上海城乡合作经济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一化三改造”,改革开放初,发展过各种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合作社。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安置知青和企业制度改革中,出现了有合作经济性质的股份合作、职工控股、社区合作、专业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形式的企业和非企业组织。
现有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分布在:农村村、镇的各类农业经济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城镇的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系统,包括基层社、联合社、市总社等;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系统,包括合作企业、专业联社、市联社;上海市城镇合作联社系统,包括区县合作企业和联社、市城镇联社;上海市生产服务联社系统包括区服务联社和合作企业。此外,还有市总工会系统的消费合作社。
由于我国没有制定《合作社法》,从登记管理看,分别由归属工商局登记的企业法人组织的,如股份合作企业、公司制企业;归属社团管理局登记为社团法人组织的,如社会团体、民非企业和协会组织;还有个别在浙江省登记的合作社法人组织。
2、上海城镇股份合作、员工控股企业的现状。在城市合作经济原有的“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特点逐步得到恢复,股份合作、科技合作、社区合作、员工持股公司凸现新的活力。上海都市型工业中集体、合作经济占有重要的地位。统计数据显示:上海集体、合作企业占都市型工业企业的40%以上,安排23%以上的从业人员,并以12.3%的资产创造了16.31%的利润、15.6%的税金。上世纪九十年代,本市区县在推进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改制中,股份合作、职工持股成为主要选择。据不完全统计,本市建立股份合作制企业超过15000家,职工持股会的企业1000多家。当时股份合作企业职工持股面政策规定在90%以上,职工持股额占总数的51%以上,除改制外,上海还有一批新建的科技股份合作企业及其他行业的股份合作企业;员工持股企业大多为公司制,股权结构中,职工持股为31%到40%的,占总数的14.7%,还有部分是员工持股为第一股东的绝对和相对控股的公司。股份合作、员工控股企业以中小企业居多,并呈相对集中趋势。部分企业中职工取得对企业的控制权,对保障职工的就业,增加职工劳动参与分配的渠道,拓展生产经营规模,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作出了不可抹杀的贡献,成为保持上海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
3、上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目前上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以农产品为纽带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如金山果农合作社、青浦区的“草莓之乡”、马陆葡萄专业合作社等。这是以个体农户(大户)根据生产发展的要求,自愿组合形成的合作社加农户或龙头企业加合作社加农户等两种模式,同时吸纳供销合作社等组织和法人参加。二是以村或社区范围农民土地承包使用权入股成立的合作社。这是村或社区范围的农民按照自愿的原则,以土地承包使用权折股入社,统一经营管理的合作社。如奉贤区柘林镇绿都合作社。三是以集体资产和农民个人财产出资入股为主成立社区股份合作企业,如闵行区虹桥镇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10个股份合作公司以后,通过集体资产量化分配及募集现金股,使原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在股份合作公司中拥有股份;九星村以集体土地和村集体资产入股,农民成为股东,办成上海第一村九星有限责任公司。农村的这三种合作经济组织正在成为建设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新郊区的重要路径。
4、上海社区女子合作社的形成。上海女子平民学院成立十二年来为上海下岗女工、外来媳妇、进城务工的外来妹、郊区农村女性富余劳动力和全国贫困地区的困难女性,先后进行了一万七千多人次的《手工编织》《服装裁剪与设计》等二十多种专业的、全免费的实用技术培训。同时按照“手拉手,一起干”的合作经济思想,依托各级政府和妇联组织,创造社区范围、手工编织、居家就业新形式。自愿结合的姐妹合作社,走坚持互助合作,共同富裕的道路。目前有宝山、杨浦、南汇、松江等社区十多个手工编织合作社。这些弱势妇女在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中获得自信、自立、自尊,实现自我价值。同时成为减缓社会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和谐有效举措。这种社区女子合作社受到国际合作组织和社会的充分肯定。上海电视台、中国集体经济杂志、上海集体经济研究会等媒体和学会专题介绍她们的经验。
(二)上海城乡合作经济组织发挥的重要作用
1、合作经济组织创造多种就业形式,为实现充分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劳动群众和弱势群体,通过自愿联合,互助互利,克服个人创业起步难,信息不对称,竞争能力差等弱点,在安置就业中体现了强大的生命力。农村社区合作社使村民变成企业的管理者和职工,农民拓宽了就业渠道,可以在村办企业中工作,或参加引进项目,也可以外出打工。如九星村3700多名农民在改制为社区合作组织后,成为自己村办市场的股东,参加市场管理工作,市场还吸纳各地劳动者1.8万人。女子社区合作社以社区范围、手工编织、居家劳动为特点,创造了下岗女工、失地妇女、外来媳妇能兼顾家务,又能发挥女子特长,实现就业的好形式。在“妇女发展与参与经济”上海国际论坛上受到重视和好评。城市国有、集体改制的股份合作企业,不仅负责原有企业在册职工的就业安置,支付下岗、协保人员相关费用和生活补贴,还吸纳社会劳务人员。据静安区调查反映,平均一个在册在岗人员承担2个下岗协保人员,4个离退休人员的费用,吸纳的社会劳务工占在岗职工人员的40%。
2、合作经济组织创造了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创造了劳动者共同富裕和社区和谐发展的成功经验。除供销合作社以外的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使社员(职工)成为企业股东的主体,取得对企业控制权,他们有个人产权,集体产权,形成一种社员控制有限开放的产权制度。社员以劳动参与分配,收入渠道有三个方面,可以通过劳动取得工资收入;可以个人股权得到“分红”,由于股权按照岗位重要度设计,体现了劳动要素参与分配的差异;还可以共享企业各项福利,这是集体资产股权的收益再分配。如虹桥镇、九星村等合作经济组织不是把集体资产卖光、分光,而是以集体资产组建社区合作社,让社员在经济发展中共享改革成果,保留部分集体资产,其收益用于社区修路建桥和对村民帮困扶贫等集体福利和公共事业。这样的社区合作社成为实现社区稳定、和谐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典型。农村的经验也为城市公有制企业创新提供了新思路。在城市股份合作企业中,职工收入一般也有工资、分红、福利三个来源。据静安区股份合作企业调查反映,实行劳动分红的单位占三分之二。职工投资额大都通过分红收回,年收入基本稳定在全市平均水平,有的还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企业职工的主人归属感和收入都高于未改制企业。前一阶段,不少地方集体企业改制中把集体资产卖给个人,企业职工被赶向社会,或成为私营企业雇员,引起职工与企业对立,社会不稳定。据资料反映,上海欠交“三金”最多的是私有企业,职工基本利益得不到保障。与此相比城乡合作经济组织才真正是劳动者自己的企业,发展合作经济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路径。
3、合作经济组织增强了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实现了资产保值增值,其生命力大于个人创业的企业。城市股份合作企业与一般国有、集体企业比较,更适应市场经济。它作为市场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权,摆脱了政府附属物的地位,有利于按照企业自己的意愿开展经济活动,在捕捉市场机会的同时,也独立承担了市场风险。静安区问卷调查反映,静安区股份合作企业绝大多是小企业,多数单位通过劳动积累、资本运作、房地产投资、级差土地升值等途径,实现了企业净资产、利税、营业收入增加,其中也有成功的姣姣者。如上海立新五金厂前身是1958年“大跃进”时期组建的里弄生产组,手工生产瓶盖。1997年改制为股份合作企业后,注重科技创新,筹资1000万元从意大利引进一条全自动皇冠盖生产流水线,目前该厂啤酒瓶盖产量在国内已名列前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弱小的股份合作企业能够生存发展是很不容易的,闸北区接收的第一批由市轻工系统放小的36家企业中,七年来已有33家破产、关闭,3家生存下来的都是股份合作制企业,有的发展情况还很好,在国外开办了分厂。
4、合作经济组织采用各种方式整合国有、集体、私人、外资等各种资本,提高了集体资产的控制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活动改变传统合作社的封闭模式,以一种开放新模式,整合集体资源和社会人力、技术资源,吸纳社会资金、外商资金、国有资金、研究机构共同参与,在混合所有制经济最大程度地发挥集体资产的利用率,实现利润最大化。闵行九星村自1994年起,在1600亩非农用地上,逐步建立了拥有二十二个大项目的综合性大市场,有来自四面八方的5400户经营者入驻。2005年全村净利润1.8亿元,向国家交纳税金8520万元,占全村全年2.65亿元积累的三分之一。如奉贤区柘林镇的“绿都合作社”,在4700亩土地上引进八个项目,多种社会资源以项目为纽带结合起来,引进科技能人、形成五大产业链,种植(养殖)高手与高校科研项目合作,不仅实现土地资源的保值增值并且提高了集体资本的控制力。
5、合作经济组织帮助农民以集体力量,提高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了规模经营水平和生产力的发展。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刺激劳动者的积极性,解决了农民温饱。但一家一户力量单薄,扩大再生产受到限制,难以抗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于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探索组织合作社,形成一种新的经营模式——“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合作社为生产者传递信息,为产前、产中、产后需要提供服务,增强科技含量,开展品牌经营,扩大规模经营,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如金山区“怡神园蟠桃专业合作社”,2004年为种植面积350亩的4家大农户销售了1500多箱蟠桃;又如金山区漕泾供销社成立的蔬果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上海田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在帮助农民增收,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6、合作经济组织以家庭手工业、社区服务业为发展方向,圆了弱势群体人生的梦。妇女社区合作社针对女性就业特点,开展的手工编织、缝纫等家庭加工业,产品具有较强的民族传统特色和较高的工艺美术水平,发挥了妇女的特长,也受到了社会的欢迎。她们为上海汇丰银行制作绒线手工编织的汇丰银行行标;她们成为了向姐妹们传授技艺的“老师”;她们设计人见人爱的手工编织物品,打到了海外市场。合作社使弱势群体有了自立、自信和自尊。成功的合作经济组织,无论在“九星”“绿都”,无论在静安股份合作企业,无论在妇女社区合作社,都培养一批忠诚合作事业,甘为实现劳动者共同富裕的带头人。他们以真诚和奉献的精神,以锲而不舍的坚强意志,营造合作社“手拉手,一起干”“自愿、公平、民主、教育”的企业文化和价值理念。如因患小儿麻痹症双腿残疾的68届初中生黄瑞芳,40多岁因企业关门下岗。在社会和街道的帮助下,她和三位同伴组建的“欣星”姐妹手工编织合作社,被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评为合作社先进单位。
四、上海发展城乡合作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
主要问题之一:合作经济发展存在被边缘化的倾向。
对策和建议: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海率先建设和谐社会,必须积极发展城乡合作经济。由于合作社曾经走过弯路,“二国营”还需再“涅磐”,政府部门和社会上对集体合作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存在和发展存在异议。当前,政府部门要从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海实现“四个率先”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并提高到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搞好一项关系千家万户安居乐业的重大工程。要依托学会、高校等研究机构,开展理论、政策和实证研究,编写《合作经济知识普及丛书》,运用报刊、电视、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体,总结介绍上海城乡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功实例;切切实实地推进上海合作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创造新形式,提升新经验,使合作经济真正成为上海率先建成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相反,切不可以集体合作经济改革发展出现的问题为由,“一刀切”,采用简单化的办法,否定合作社、股份合作经济和职工持股制度,这种做法只能为和谐社会建设增加“不和谐”的音符。
主要问题之二:合作经济发展遭遇法律法规的瓶颈。
对策和建议:政府部门应该组织专门力量调查研究,完善法规,提出具体政策,促进充分就业,让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共享改革成果。我国刚刚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适用范围在农村,从明年7月1日起实施。城镇社区合作社不能予以登记。目前,上海城乡实际上没有工商登记认可的合作经济组织。一般合作经济组织登记为股份合作企业,社员(职工)持股的公司制企业,社团法人组织,非正规就业组织等。有的合作社与浙江相邻,干脆去那里登记,还得到浙江对合作社的扶办资金。由于上海股份合作制的有关规定发布近十年,明显滞后企业改革发展实际,与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比较,制度安排、治理结构、股权管理等规定已经不适时宜,企业中股权转让,净资产归属的争议正在加剧,诉讼事件日益增加,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员工持股公司由于持股会已经停止审批,超过五十人以上的职工,只能选派职工代表作为工商登记的股东,以后容易引起争议;取得非正规就业组织资格的时效为二年,影响企业稳定发展。因此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办法,拟订 “股份合作制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修改完善“企业员工持股办法”,已经是迫在眉睫。政府部门必须组织专门力量,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办法。反之,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城市合作社异地登记的现象难以避免,必然造成管理的混乱。积极支持和发展合作社是关系到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建设和谐社会,让广大劳动者共享改革成果的大事。如果改革中,广大劳动者只能成为“雇佣者”,连西方的合作社、员工持股制度也不能让劳动者享有,那么我们离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太远了。
主要问题之三:合作经济发展缺少政府部门统筹规划。
对策和建议:从上海实际出发,政府要建立促进城乡合作经济发展指导机构,协调有关部门,统筹规划,鼓励和支持合作经济的发展。目前,农村合作社发展由农委主管,有专项资金支持,正在积极发展;城市股份合作企业却停止发展,还在萎缩,原由市体改办负责指导,机构改革后已无专门机构主管,只是市经委小企业办负责日常股份合作企业上访接待;女子合作社一般得到各区、街道妇联支持,采用非正规就业形式开展经营,缺少专业部门指导、合作社联合组织或龙头企业帮助,难成“气候”。因此,政府要从上海实际出发,建立促进城乡合作经济发展指导机构,由市政府领导负责,落实日常工作部门,协调农委、经委、工商、财税、劳动、民政、工会、妇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工业合作联社、市城镇合作联社、市生产服务联社等集体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积极发挥他们政府好帮手的作用,推进上海合作经济的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开拓一条新路。国内外经验证明,合作经济的发展,没有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是不可能的。
主要问题之四:合作经济发展缺少专项资金的扶持。
对策和建议:按照国际惯例,并从我国鼓励和支持公有制新的实现形式的实际出发,建议设立“上海促进城乡合作经济事业发展基金会”。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中弱势群体的集合,承担着社会的责任,国际合作经济组织都有各国政府的扶持和帮助,著名的西班牙合作经济组织蒙德拉贡在其发展中得到了政府的有力扶持,他们的税收比一般企业低50%。英国有“工业共同所有权运动基金”,加拿大合作社协会的资金主要来源是政府的支持。学习借鉴国际合作经济的经验,在政策上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扶持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目前,上海农村有农业合作社专项基金,为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发挥了重要作用。上海现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农委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有支持解决就业和再就业的非正规就业组织的具体政策,有对失业人员教育培训资金和对社会失业人员的生活补贴和救助资金,有政府“卖岗位”的财政支出等等。政出多门,容易产生管理漏洞。因此,建议设立“上海促进城乡合作经济事业发展基金会”,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登记开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资金;二是支持合作经济联合组织协助政府开展对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指导;三是支持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帮助政府部门开展合作经济理论和实践的课题研究;四是对本市合作经济组织遇到自然灾害等急难进行救助;五是用于开展合作经济事业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等。资金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财政支出(包括从原有各项扶持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二是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捐赠;三是各个合作社及其联合经济组织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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