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特邀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主任、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会长、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海派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程恩富作“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专题报告。现将报告录音整理如下,以飨读者。
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 坚持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
程恩富
党的十七大报告,涉及到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其中最主要的一句话是,“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从近几年的统计资料来看,相对于非集体经济、非公经济来说,集体经济所占的比重是减少了。一般人都是提两头,一个要把国有经济搞好,一个就是要大力发展非公经济,把集体经济省略了,至少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理论上有分歧,在政策上重视不够,集体经济面临严峻的挑战。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和股份经济
集体经济的全称是集体所有制经济。按照政治经济教科书的观点,目前这个定义并没有变。集体经济是一部分生产资料归集体劳动者集体所有,强调集体所有。标准的集体所有制,必须是集体所有的。一旦股份量化了,就不是集体所有了,就叫个人所有。从经济学的定义上,严格来说是这样的。
合作经济,我们很熟悉,像英国的公平先锋社。合作经济是怎么产生的?主要是针对两个问题而产生的:第一,针对有些工人要失业,产生了生产合作社。因为每个工人,搞个体经济可能钱不够,十个人、二十个人,把钱集中起来搞一个生产合作社。当时,主要还是手工业,并不是机器大生产。工人联合起来,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第二,消费合作社是为了避免商业资本家的剥削而产生的。大家出一点钱,办一个商店,统一购买、销售。销售的利润,按股分配,这是不含有任何剥削因素的,不含有任何无偿的获得他人的劳动的因素,因为每人的股本是平均的,而拿的股息就是银行利息;合作社的社员,都能在这个商店里买东西,并记录下来,按照购买额来分配利润。这就是公平先锋社的典型做法。这个分配制度,我认为设想得非常科学,是比较典型的,不含有任何占有他人劳动的成分。马克思当时为第一国际起草了一个关于合作社的文件,本质上就两句话。第一句话,是赞成合作社;第二句话,与其多办消费合作社,不如多办生产合作社。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生产合作社在生产领域,消费合作社在流通领域,冲破了私有制的框架。他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七章里认为,合作社是积极的扬弃,而相对应的股份制是消极的扬弃。有些同志写文章,把股份制说成是马克思讲的积极的扬弃,这是不对的。马克思说,股份制的出现是对私人业主制的,也就是对传统的私有制,这并没有改变私有制的根本性质。这是在资本主义所有制框架中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的一种扬弃,是消极的扬弃。
马恩是怎样评价合作经济的呢?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里明确讲过,英国当时已经是资本主义农场了,即私人农场,而法国、德国当时还是个体户,还是小农。恩格斯认为,未来如果工人阶级掌权,它可以在农村先通过合作制,正式向社会主义过渡,就是我们通俗讲的全民性质的农场。马恩著作里用过的集体,不是我们今天讲的集体所有制。他们把共产主义的未来自然自由人的联合,叫做集体,这个集体和我们讲的集体所有制是不一样的,当初也没有这个形式。欧文、傅立叶搞的实际上是各种形式,傅立叶搞的是股份合作制,他的“法朗吉”制度就是股份制,就是我们现在讲的股份合作制,但不是合作制。因为股份合作制有按股分配,有的人劳动,有的人投资,一部分按劳分配,一部分按股分配。社会基本分配形式就两种,不管是按技术,按资,按劳动,本质上不是按劳就是按资。在马恩看来合作经济不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也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全社会都是全民所有制了,没有商品货币关系,才叫社会主义。
我们讲的社会主义,有三种观点。第一种是马恩列的社会主义观。三位领袖的社会主义观是:社会主义的公式等于生产资料的全社会共同所有,简称是全民所有制。不能有私有制,也不能有集体所有制,也不能有合作所有制。因为没有商品货币关系,实际上叫产品先按劳分配,叫计划性按劳分配也行,是全社会统一的。第二种是斯大林和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斯大林认为,只要是全民所有制加集体所有制就可以了,简称为社会主义。当时,苏联保留了货币关系,主要是集体经济,它是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保留了一定的商品货币关系,1936年苏联的宪法已经确认。毛泽东于1956年宣布进入社会主义。根据斯大林的标准,中国在1956年开始进入社会主义,这是在毛泽东理论指导下的社会主义观。第三种是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主要思想有:一是公有制占主体,非公经济是副体(用邓小平的话讲是补充,用十五大报告的话讲是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市场型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占主体,按资分配是副体,这和马恩列、毛泽东时代设想的不一样,它是市场型的;三是国家主导型市场经济,以市场调节为基础,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宏观调控的区别,就是程度的不同。程度和力度,包括某些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别,这个差别就是国家调节为主导,西方是国家调节为指导。主导和指导,有程度上的差别。这就是我们和新自由主义的区别。从三种社会主义观中,可以看到集体经济的地位是怎么样的,搞清以后,很多大的问题也就搞清了。
现在出现了一个重大问题,很多人认为,马恩的社会主义观具有空想的成分。有些文章说,马恩讲的社会主义没有商品货币关系,但实际社会主义有商品货币关系。他就问你,是不是社会主义?是现在错了,还是马恩错了?我认为,推翻了资本主义,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你把马恩的标准改了,并说是空想,这是根本不对的。这是对三种社会主义观没有分清造成的后果。合作经济在最典型的形态上,经过不断改良、变化,增加了个人持股的因素,属于改良形态。现实是各种变化形式很多。我们现在经常用的是股份合作制,或者是合作股份制。标准的私人股份制是每个股份都是由个人所有,构成一个股份制企业,这实际上是私人股份制企业。如果股票可以上市,就可能产生几万人,甚至几十万人的股东。如果没有国家持股,没有集体控股,它就是标准的私有制的高级形态,或者叫私有产权复合形态。最典型的是日本,叫法人资本主义。比如,有五十人成立了一个私有制企业,又有五十人构成了另外一个私有制企业,然后这两个法人企业再去投资第三个企业,第三个企业也是法人企业。那这第三个法人企业是什么所有制?实际上还是私有制,它的生产资料性质,所有制性质,还是私有的。当它和别的私有制企业再去投资另外一个企业时候,另外一个企业还是私有制。而美国则不同,过去是个人持股,法人也有股份,将近70%是私人持股、法人持股,其他形式的持股占30%左右。所以,以美国为代表和以日本为代表是不同的模式,实质是一样的。有人却把美国叫资本主义,把日本叫社会主义。各种混合形式,非标准的形式是什么?一个叫股份合作制,一个叫合作股份制。如果是合作的成分占的大头,合作因素比较多,又按股分配了,就叫做股份合作制。反过来,合作的成分比较少,资本结构、分配方式、民主决策的程度,主要是倾向于私人及其股份的,就叫做合作股份制。这是比较标准的概念。不能把合伙制、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所有制、股份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等形式都叫股份合作制,或者叫合作股份制,然后再套上一个集体所有制的帽子。经济学逻辑抽象出来东西要符合事实,有重大区别,都用一个概念,怎么行?
怎么来判断合作企业是合作制,还是标准的私人股份制呢?可以从三个方面判断:一是股本结构。从理论上说,持股倍数越大,将来利润按股分配,差距就越大。凡是持股倍数越大的企业,是在向私人股份制靠拢;凡是倍数越是平均的,是在向合作制靠拢。二是分配结构。分配是以按劳分配为主,还是按资分配为主?假定工资的制定是合理的,供求关系也体现了劳动所得,那么按股那块分配,就是无偿占有别人劳动。三是民主决策机制。是一股一票,还是一人一票?凡是一人一票决策的,事情越是重要,越是向合作制靠拢,合作的成分就越多;越是按照一股一票,那就向私人股份制,也就是向私人所有制靠拢。这三个可以决定,主要是股份合作制呢还是合作股份制,还是半合作制半股份制。这里讲的股份制不涉及到国家问题,不涉及到国家和集体持股,是指的私人股份的一个状态。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们到温州市调查,当时温州市政府有个条例,按股分配、量化到个人的,不得超过集体所有制的20%的资产,那主要还是集体所有制,具有一小部分合作制的成分,用民法来讲,是共同共有。但这个词不好,现在大家都用共有制来打混仗。合作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人股份所有制,含义都是不一样的。三种标准形态含意不一样,否则一个人也能成为股份企业,无非就是负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但从经济学原理上说,必须对事物的性质界定清楚。根据求真务实的精神,根据现实的经济状况,可以科学地抽象出三种典型的形态:集体所有制、合作所有制和私人股份制。如果加上国家所有制,整个社会形态就有四种。
最近,我到日本参加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第二届论坛时,专门访问了日本一个叫山岸社会主义实验地。我认为它就是一个集体所有制,不是按劳分配,而是各取所需。原则上那里没有分配,是集体所有各取所需。如衣服挂在架子上,只要登记一下,拿去穿了以后再还过来,有专门的洗衣工来洗。吃饭像自助餐一样,要吃自己拿,可以在食堂里吃,也可以拿回去吃,还可以把生的拿回去做。干活也一样,十五个人一组,干什么活、怎么干、干得更好,自己协商。他们有个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没有决策权,是民主协商的。实验地的创始人山岸,在1957年创办了养鸡株式会社,等到有钱了后,于1961年1月份正式创办实验地。四个月以后,创始人病死。山岸有没有学过马列主义,但年轻的时候学过很多主义。山岸有点崇拜老子思想,他主要想让佛教的一些思想观念变为现实,佛教里的一些事,不是到来世去做,而是现在就可以做。现在,山岸实验地在日本有四十七个,另外在德国、荷兰等七个国家有类似的实验地,而且人员可互换、交流,是一个庞大的实验地。这使我们想起欧文,欧文搞的实验很快就失败了,而山岸搞了几十年试验,超出日本国土,扩大到七个国家。在山岸实验地,家庭还是有的,参加实验地的要么夫妻两人,要么没有成家的,要找对象一般也是内部找。因为外部的不行,参加山岸,要把一切家庭财产交给山岸。在山岸工作,一切需要都由山岸支付,如儿子上大学,由山岸出钱,大学毕业后,如果要回来,就另当别论,如果不回来,就不管了。山岸的循环经济搞得最早也最好,从养鸡开始,是世界上最早的真正的循环经济,搞得很成熟,工艺也很成熟,用他们的话是天地人合一,完全没有剩余了,非常节约。北京市科委把山岸实验地作为集体所有制并与其合作推广。山岸实验地主要是农业和加工,但也可以在外面劳动,外面劳动完了以后,把收入全部交给山岸。关于住房、卡拉OK、棒球等,山岸也都有。住房面积,没有小孩就住得小点,有了小孩就换大一点的。原来规定1~5岁的小孩由家里自己养,6岁以后进托儿所,现在不怎么讲究了。有思想问题,天天晚上开小组会,大家交换意见来解决。
河南的南街村是标准的集体所有制,内部成员的工资差别不大,房子、教育、车子、游泳、游泳池都是免费的。南街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模式。
第二个问题,农村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的发展
邓小平讲过,农村和农业的改革有两次飞跃。第一次飞跃是从人民公社制度转到联产承包双层经营制度,简称承包制。第二次飞跃,方向还是集体经济或者集体化,还是集体化、合作化,集体经济,集约化。有些地方愿意搞集体经济的,不要阻拦,可以允许他们搞,但也不要强迫命令搞。根据中央文件和邓小平的一贯意见,我们应该明确提出高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举邓小平的农业、农村改革发展两次飞跃论。
集体经济和集约经济是相联系的,社会主义的集约经济只能和集体经济相联系。美国也能做到集约经济,但它的集约经济是通过资本主义大农场来实现的,大农场是私有制,农场性质的私有制也能实现集约经济,但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方向。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然要走集体经济基础上的集约经济,这个问题跟我们城市的集体经济密切相关。为此,我提几个建议。
一是积极壮大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首先要充分肯定壮大完全集体经济,就是标准集体经济,百分之百的,像南街村。经济学中完全或纯粹意义上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农村部分劳动者集体所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并在分配上实行多种形式的按劳分配,其严格的经济本质规定性是整体所有,自主决策。企业自主决策,联合劳动,按劳分配,整体所有,不能量化,量化就带有股份合作制形式。你不像传统的农村集体所有制,上面还有指令性计划。
二是要提倡和发展集体经济联合体,适度推动农业的集体化和集约化进程。农户之间的合作,比如养鸡、种茶、搞编织等等,从种子,生产,加工,销售,再搞纵向一体化。两个一体化搞了以后,农民的弱势地位就会改变。台湾的茶叶合作搞得很好,茶叶价格卖的很高,你要买,就这个价,如果你是散户呢,谈判就没有力量。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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