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 季敏
一、我国城乡集体企业的现状困境分析
目前,集体企业的改革发展正处在低谷,不少现象令人忧虑:
一是数量持续减少,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日趋微弱。例如,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13.8%,股份制企业增长20.6%,外商及港澳台资企业增长17.5%,私营企业增长26.7%,集体企业增长11.5%,连绝对数也没有列出⑴。在地方的年鉴、年度报告和统计资料中还能隐约看出一些端倪。以上海为例:由表1看出,2007年上海工业总产值中,外资企业占66.01%,年增长率达到18.9%,拉动上海工业总产值12.4个百分点,各项指标位居第一;而股份合作制企业各项指标倒数第一,集体企业倒数第二,在全市工业总产值中只占1.42%,同比只增长3.1%。
表1:2007年上海市各种经济类型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增长状况*
经济类型 |
工业总产值(亿) |
所占比重(%) |
产值同比 增长(%) |
主营业务 收入(亿) |
同比增长(%) |
规模以上 工业 |
21938.63 |
100 |
16.1 |
22945.26 |
18.1 |
其中: 国有企业 |
1325.95 |
6.04 |
16.8 |
1337.39 |
4.2 |
集体企业 |
312.50 |
1.42 |
3.1 |
312.48 |
4.2 |
股份制企业 |
5355.03 |
24.40 |
9.8 |
5727.70 |
14.8 |
股份合作制企业 |
175.87 |
0.80 |
0.9 |
180.82 |
7.6 |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 |
14483.73 |
66.01 |
18.9 |
15095.52 |
20.3 |
其它经济 |
285.56 |
1.30 |
16.2 |
291.29 |
19.7 |
*资料来源:上海市经济委员会《2008年上海工业发展报告》,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第4~5页。
二是最近两年资本投入继续呈滑坡状态。又以上海为例,2007年全市中小型法人企业33.26万家,占99.53%。现有集体企业几乎都是中小型,集体企业户数只占全部中小型企业的5.80%。在2005年至2007年期间,集体企业的资本投入由1020.72亿元缩减到780.70亿元,降幅为23.51%⑵,处于明显的萎缩状态;而同期,中小企业的国有资本投入由2726.97亿元增加到3508.08亿元,增加28.64%;中小企业的私人资本由2950.69亿元增加到3385.85亿元,增加14.75%;港澳台资本投入由58.63亿元增加到2119.58亿元,增加179.4%;外商资本投入由2518.43亿元增加3807.63亿元,增幅为51.19%。
表2:2007年上海市各类中小型企业的分布及其发展概况*
主要指标 经济类型 |
单位数(万户) |
从业人员(万人) |
营业收入(亿元) |
实收资本(亿元) | ||||
绝对数 |
增长率 |
绝对数 |
增长率 |
绝对数 |
增长率 |
绝对数 |
增长率 | |
国有企业 |
0.6851 |
-3.37% |
50.07 |
-2.78% |
4894.27 |
-27.67% |
3565.94 |
6.60% |
集体企业 |
1.9307 |
-3.19% |
56.02 |
-2.54% |
1269.84 |
-2.60% |
472.32 |
-1.33% |
私营企业 |
25.87 |
1.76% |
380.61 |
3.06% |
12641.13 |
5.27% |
4009.46 |
11.76% |
混合型 企业 |
2.18 |
1.04% |
123.85 |
2.04% |
8138.19 |
9.89% |
4094.98 |
7.16% |
外商及港澳台企业 |
2.57 |
10.55% |
188.92 |
4.35% |
11907.67 |
0.57% |
6774.73 |
26.47% |
*资料来源:上海市经济委员会《2008年上海中小企业发展报告》,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第11~14页。
三是除极少数之外,现存集体企业大多艰难度时,岌岌可危。只有县乡镇投资兴办的自来水厂和电厂等涉及本地社会公用的才“保赢”,其它多数亏损,出现扭亏无望和无人“接盘”的惨状。
四是部分集体企业名存实亡,有的早已被“买断”改制了,有的“外壳”还有保留价值,因而被人故意保留下来——例如有残疾人用工的福利企业。
五是集体企业在基层政权组织心目中的地位一落千丈。目前,集体企业早已由原来的支柱瑰宝变成包袱累赘,不少基层组织将集体企业弃之如敝履,在短短的数年内,数百万户集体企业被出售“改制”,数千亿的集体资产被廉价“甩卖”;对于现有集体企业的矛盾和困难,大都避之唯恐不及,任其自生自灭。
集体企业身陷困境的成因是复杂的,其中主要有:
——先天性缺陷没有得到根除。如前所述,我国城乡集体企业诞生于计划经济年代,爆发和鼎盛于改革开放的早期,对应于“短缺经济”。随着时代和市场格局的根本性变化,集体企业就难以招架了。
——制度性病根。不少集体企业大都不是劳动群众自愿平等地组合起来,联合投资和联合劳动,从而共享剩余分配和共有积累;而是由城乡基层政权机构投资创办而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许多集体企业名不符实。普遍存在着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情况,企业没有真正独立的法人地位和相应的法人财产权、经营管理权及人事权、分配权等,更缺乏法人治理结构。
——“二国营”式的经营机制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由基层政权机构用计划经济的办法兴办的集体企业,同传统国营企业是一脉相承的。
——具体改革思路与措施的偏差以及政策性缺位失误。在1990年代中后期掀起的企业改革热潮中,许多集体企业和中小型国有企业,原本是可以而且应该通过改革改制,成为新型的集体企业或者由集体资本参控股的混合型企业。中共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但实际上,不少地方出现了明显的偏差和失误,没有深入研究和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多种有效途径,而是走“一卖了之”的简单粗暴道路,“把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了”;即使是刚开始走股份合作制和混合型股份制改革道路的集体企业,也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缜密的方针政策,基层政权机构更缺乏积极的具体措施,使之在后续的“第二轮”改制中,也走上了“出售”或“合资”的道路,许多集体企业因此不复存在。
——还有更复杂和怵目的因素。一些集体企业的领导者离企业家素质的要求相差甚远;有的长期笼罩在“家长制”“家族制”的阴影之下;有的长期被“内部人”控制;有的“内部人”和“外部人”里应外合,把企业逐渐蛀空掏尽;还有的在改革改制过程中,被“内部人”或外部特定人员“卖断”,而其资产被人为低估。
二、确立科学的理念和路径,促进集体企业的改革深化和新发展
1、充分认识集体企业的重要地位角色。我国拥有近8亿劳动力,千方百计多提供劳动力就业渠道,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首要任务;同时,增辟城乡居民的投资渠道,将民间闲散资金汇聚成投资实业的社会资本,这无疑是当代经济社会和金融市场的重要导向之一;更何况,按照宪法的基本精神和执政党的基本理念,要使人民群众在我国经济政治和其它社会生活中当家作主;当然,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城乡基层政权机构都有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职责。所以,必须贯彻中共十七大的要求:“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
从思想理论上来说,建设和发展集体经济,是马恩的重要思想之一。1874年,马克思指出,巴黎公社失败的教训之一就是没有得到农民的支持。所以,工人阶级在夺取政权之后,应当运用政权的力量采取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让农民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但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⑶1881年,马克思又指出:“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这有助于他们从小土地经济向合作经济过渡。”“俄国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这便于它从小土地法经济过渡到集体经济。”⑷恩格斯也明确指出:“当我们掌握了国家权力的时候,我们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我们对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转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让农民“把自己的土地结合为一个大田庄,共同出力耕种,并按入股土地法、预付资金和所出劳力的比例分配收入”⑸。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高度评价工人自愿自由联合起来创办的合作制工厂,并且把它同股份制企业作比较:“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但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虽然只是在下述形式上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殖。……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只不过在前者那里,对立是消极地扬弃的,而在后者那里,对立是积极地扬弃的。”⑹
另一方面,在世界范围来看,即便是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合作工厂、农业合作社、合作商社、住宅合作社、股份合作制等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及混合经济形式,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存在。西班牙的“蒙德拉贡”合作社,以色列的农业合作社与合作农场,新加坡、丹麦、瑞典、荷兰和挪威等国家的合作工厂及住宅合作社,以及美国、德国、荷兰等不少国家的“员工参股”“员工持股制”等⑺,都闪烁着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和混合经济的奇光异彩。从1844年英国的罗虚戴尔公平先锋合作社的诞生,到国际合作社联盟一百一十多年的团结抗争,都体现了他们具有顽强生命力和不屈不挠精神。显而易见,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诸如此类的“合作制”和“混合制”经济形式,适应了广大员工要求改革资本所有权制度的呼声和心愿,一定程度上有效调节了劳资双方的权力利益关系,缓解了资本主义某些矛盾,提高了职工群体的地位、利益和参与管理权,也革新了一些微观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这对我们也是有益的启示。
2、大力促进既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深化。对于现存的集体企业来说,关键是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尽快摆脱困局。
第一,以名副其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为目标。确认集体企业是劳动者自愿组织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管理的法人,是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和自治经济组织。循此基本目标,进一步理清深化改革的思路,修订促进和规范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法规政策,调整和完善具体的方式方法与途径措施。
第二,以明晰产权归属和产权权益的规范化机制化为重点。明确界定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和出资主体——界定为企业劳动者群体的资产,则必须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所有者权力、享有所有者利益;如果由职工群体投资参股的,则由企业工会或职工持股会作为出资人代表,代行投资主体职能;界定为基层政权机构的资产,则应由其专职管理机构依法行使所有者权利和享有所有者利益。在此基础上,改革和完善集体企业的财产组织形式,使之成为股份合作制或者混合型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努力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全面革新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
第三,进一步革新和规范股份合作制企业,特别是修订、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章程。尤其是在股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股权的开放性和交易性,以及历史债务的处理等方面,十几年前制定的有关法规条例,绝大多数已经过时了,都应该重新修订。
第四,大力发展集体资本控股和参股的混合型企业。包括基层政权机构所属的集体资本、职工持股资本和集体企业法人资本等,都可以通过多种有效的形式和渠道投资于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集体企业,形成不同所属资本相互参股的混合型股份制企业。这里的关键,是形成有效和规范的资本人格化机制、出资者权利利益的实现机制和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奖惩机制。
第五,通过进一步改革和扶持发展,帮助身陷困境的集体企业重获新生。在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中,曾给予许多特殊的优惠政策,诸如加速固定资产折旧、剩余设备的清理、债转股、减员分流、社保(区域性)社会统筹、政府托底、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土地批租、资产重组、公开上市、政府提供融资担保和优惠贴息贷款等。进一步深化集体企业改革,也应当有类似的政策措施,通过革新产权体制和创新经营机制,帮助其摆脱困境。
第六,健全和完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运营和监管机制⑻。省地市等地方中高层政府必须制定和修订缜密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使基层政权组织和集体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应由省级政府或人大为法规政策主体、以地市政府或人大的专职机构为指导和监督主体、以县乡镇(街道)为营运主体,集体企业则是集体资产的使用主体,各司其职,并且制度规定由社会中介评估和审计,形成法律强制规范、政策细则导向、专职机构监督、基层专职部门运营、企业(公司)使用、职工民主监管、社会中介审核等“六管齐下”的体制机制。
3、大力扶持和规范引导新型的集体企业发展。如前所述,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我国的实践,新型集体企业可以而且应该是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新型集体企业的基本原则和特征主要有:一是以劳动者自愿自由联合为主——包括劳动联合和资本的联合,也包括技术、土地、管理、市场经营网络等其它重要要素的自愿联合。究竟以哪项要素的联合为主,则依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二是产权清晰,权责利边界明确。各项要素的主体都有规定的权利利益及其实现机制。三是采用股份有限制度为主的资本组织形式。四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班子、监事会等职责明确,权力边界规范,相互制衡。五是资本结构是以集体(群体)资本为主——即控股,其它类型的资本可以吸收参股。因此,既可以是多元的混合型资本结构,也可以是一元的集体资本结构。六是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同时还有按其他要素分红。
对于新型的集体企业,应千方百计予以大力扶持和规范引导:
——在方针政策特别是在具体的经济政策措施上,包括税收优惠、规费减免、融资条件和融资成本、自然资源和地质矿产资源的开发、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实际问题,帮助既有集体企业摆脱困境,促进新生集体企业发展。
——在法律法规上的完善和规范。应该尽快修订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现有法规,新设《合作经济组织条例》《县乡村和街道里弄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以适应改革深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区分集体企业、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和混合经济等经济组织的具体形式,实行分类指导和具体规范;改变目前笼而统之的大原则和大政策现象。
——基层政府应本着让利于民、广开门路、增加就业、建设和谐经济与和谐社会的基本出发点,采取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救活一批既有的集体企业,扶持和发展一批新生的集体企业。
——地方基层政府还要着力建设良好的“软环境”,特别是提供良好的政府服务、规范收费、建设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秩序。
注解:
(1)国家统计局《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载《经济日报》
(2)参见上海市经济委员会《2008年上海中小企业发展报告》,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第16页。
(3)马克思《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卷第695页。
(4)马克思“给维·伊·查苏里奇的复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9卷第438页。
(5)恩格斯“德法农民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卷第301页。
(6)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7~498页。
(7)关于国外合作制经济的介绍和研究分析已在很多,对国外员工持股制的介绍分析较少——这可参见拙作《简论国外员工持股制及其对我们的主要启示》,载《上海改革》2001年第6期。
(8)参见拙文《论强化集体资产管理》,载《上海集体经济》2002年第2期。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单行本,2003年10月第1版。
2、胡锦涛《中共十七大报告》,人民出版社单行本,2007年10月第1版。
3、邹东涛、欧阳日辉《所有制改革攻坚》,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
4、中国工业合作经济学会课题组“我国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改革现状与问题”载《上海集体经济》2004年第6期。
5、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课题组“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研究”,载《上海集体经济》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