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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对集体财产范围有哪些规定?
发行时间:2007-05-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物权法对集体财产范围有哪些规定?

    问:物权法对集体财产范围有哪些规定?

    答:物权法保护集体所有权,首先要确定集体所有权的客体,即集体财产的范围,这是物权法的重要内容。因此,物权法依据宪法和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列举加概括的方式,对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的范围做出了规定。

    一是明确集体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集体。集体所有和共有是不同的,共有是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对一项财产享有权利,如两人出资购买一辆汽车,子女共同继承一栋房子等。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都有权要求分割共有财产。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一部分,集体的成员不能独自对集体财产行使权利,离开集体时不能要求分割集体财产。

二是明确集体所有财产。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在我国,土地公有制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础和核心,我国土地公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关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两点需要说明一下:(1)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者只有农民集体,城镇集体没有土地的所有权;(2)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包括耕地,也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除了土地以外,根据宪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2、集体所有的集体企业的厂房、仓库等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生产设施;水库、农田灌溉渠道等农田水利设施以及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需要说明的是,这里集体所有的财产主要有两个来源:(1)集体自己出资兴建、购置的财产;(2)国家拨给或者是捐赠给集体的财产。3、除上述几种常见的集体财产外,集体财产还包括集体企业所有的生产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村建公路、农村敬老院等。

物权法对集体财产范围有哪些规定?
发行时间:2007-05-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物权法对集体财产范围有哪些规定?

    问:物权法对集体财产范围有哪些规定?

    答:物权法保护集体所有权,首先要确定集体所有权的客体,即集体财产的范围,这是物权法的重要内容。因此,物权法依据宪法和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列举加概括的方式,对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的范围做出了规定。

    一是明确集体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集体。集体所有和共有是不同的,共有是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对一项财产享有权利,如两人出资购买一辆汽车,子女共同继承一栋房子等。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都有权要求分割共有财产。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一部分,集体的成员不能独自对集体财产行使权利,离开集体时不能要求分割集体财产。

二是明确集体所有财产。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在我国,土地公有制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础和核心,我国土地公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关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两点需要说明一下:(1)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者只有农民集体,城镇集体没有土地的所有权;(2)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包括耕地,也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除了土地以外,根据宪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2、集体所有的集体企业的厂房、仓库等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生产设施;水库、农田灌溉渠道等农田水利设施以及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设施。需要说明的是,这里集体所有的财产主要有两个来源:(1)集体自己出资兴建、购置的财产;(2)国家拨给或者是捐赠给集体的财产。3、除上述几种常见的集体财产外,集体财产还包括集体企业所有的生产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村建公路、农村敬老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