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苍南尝试集体土地房产抵押贷款
曾因农村土地大多是集体所有,受政策限制无法用于贷款抵押,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只能“望贷兴叹”的这个难题,如今有望得到突破了。在近日苍南召开的温州市深化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上获悉,该县将试办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抵押贷款,计划今年发放贷款1000万元以上,进行“破冰”之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而按照银行的操作惯例,申请和办理房屋贷款,需要房屋或其他财产抵押。即使按照刚刚出台的《物权法》相关规定,仍然不能用宅基地做抵押去银行贷款。长期以来,农民手中的房产不能像城里的商品房一样,成为可以“盘活”的不动产,这大大增加了农民的融资难度。
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不动产,一直就这样被隔离在金融交流的围墙以外。既然抵押不行,有没有别的方法呢?苍南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陈宏强说:“当时考虑很久,想到采取农民联保的办法。”去年3月,苍南县农村信用联社投放5000万元“新家园”农民康居贷款,正是巧妙地采用“建房农户联保贷款”的形式,首次为农民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解决了政策障碍,终于让农民住房也像城镇商品房一样可办理按揭贷款了。截至今年3月末,全县1135户农户办理了农户住房按揭贷款,大大盘活了农民手中的不动产。
受此启发,今年苍南县大胆地试点集体土地房产抵押贷款。据介绍,此次试点,将在《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文件限制的情况下,放宽担保条件,以“集体土地房产抵押+房产所在地村民保证”方式,探索解决集体房产抵押贷款出现风险时及时变现的市场运作机制。工行苍南县支行将设计由村委会出具的集体土地房产同意村级范围内转让的相关证明文书,县房管部门开通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抵押登记。
业内人士指出,一旦苍南县集体土地房产抵押贷款“破冰”成功,等于给了农民和农村小企业一把创业的“金钥匙”,对正在推进的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