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开展纪念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发展集体经济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系列活动,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于
参加研讨的同志在南汇区供销合作总社党政领导的陪同下,先后参观了乐农有限公司配送中心、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系统“一村一店”第一家门店以及上海彤瑶果蔬专业合作社。
参加研讨的同志听取了南汇区供销合作总社《做实为农服务,彰显办社宗旨》的专题介绍。
成立于1950年的南汇区供销合作总社,下辖5家基层社、7家直属企业,在册职工1200余人,净资产近6亿元。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0.97亿元,完成利润6604.43万元。改革开放以来,该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加快战略转型步伐,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的建设与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该社根据自身实际,围绕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和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的“5555”工程,整合优势资源,重构服务体系,创新经营业态,强化为农服务,主动承担并体现党和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抓手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在为农服务方面,形成了区有卖场、镇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三级供应网络,发挥经营服务功能,基本满足当地居民的日用消费品需求。与上海百联集团共同组建了联华超市南汇有限公司,开设
在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方面,始终将保障农资供应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途径,近百家农资经营单位年供应量突破2.5万吨,区域市场占有率达80%。该社重点抓住强化管理职能、拓展服务功能、与农业主管部门联动、重组农资经营网络等,有效推进了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立足于打造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供销社。坚持合作制原则,坚持为农服务方向,以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将供销社建设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量、农民共同富裕的组织载体。2008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带动农户五千多户,帮助农民实现销售五千多万元,助农增收一百多万元。涌现出实现“农超对接”的彤瑶果蔬专业合作社,以三十多家种植合作社为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四千多家,将南汇的农产品零费率“打进”“家乐福”等超市,呈现了良好的成长趋势。
此外,该社还于2009年与区属龙头企业合作设立上海银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及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列为“2009年度经营服务网络建设被帮扶单位”。
与会同志对南汇区供销合作总社为农服务工作面临的问题与难点,围绕以下三个专题进行研讨:一是《关于本市推进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哪些新突破?二是该指导意见对城乡现有的股份合作制、员工持股制带来哪些新影响?三是当前社区股份合作制、员工持股制的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和对策。
上海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韩红根处长在研讨中说,上海郊区于2007年起创办社区股份合作社,把村一级的集体净资产量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农民从原来的共同共有转变为按股共有,全市一共19个村,其中闵行区占了15个。以后,市农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等3个部门下发文件,推荐15个村办社区股份合作社,两者加起来是34个,仅占郊区的1%多一点。这种改革不可能是全覆盖的,不是一社万能,不是所有地方都适用。它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农民离开土地。然而真正靠安置富起来的农民很少,实践证明征地并不是农民致富的有效方法。她认为,这次制定的《关于本市推进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有突破性,主要表现在:(1)改革的重点。撤制村,适宜改为股份合作;净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改制条件较好,也适宜搞股份合作;村改居的试点,政府搞土地储备,在产权上隐含了较大的问题。(2)法人地位。《指导意见》解决了法人登记问题,法人地位确定了,就可以从事经济活动。(3)股权设置创新。以前对是否设集体股的问题争论很大,《指导意见》明确可以设置,但没有撤村的不设集体股。(4)规范了工作程序。从社区合作社的建立、改制等方面进行规定、规范。
上海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周永宝副部长认为,按照2004年的统计,上海有五百多个员工持股企业。内部已经规定,今后不再新批员工持股企业了。困难企业对员工持股,会出现各种矛盾;有的企业职工持股后,员工参与企业管理被弱化了,经营者可以设置种种障碍;经营者持大股带来的问题,后遗症很多,发现有相当多的矛盾与经营者持大股有关,有的经营者尽量减少劳动分配,增加分红。有的职工说,这明当明是给“老板”送钱。当然,对运作好的单位,这恰恰是其成功的经验。他说,这几天听了3个区的村、镇意见,普遍感到《指导意见》对由实物量化改变为股权量化,由一次性收益转变为长期性收益的规定比较好,因地制宜,适应农村。但不能一刀切。因为各区、村的情况不一,一刀切会有后遗症。有几个具体问题提出来,供大家参考。一是关于职工利益代表组织问题。已经建立村工会的,改革成为经济组织后,怎么进行管理,如何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二是合作社的监督管理问题。理事会的权限有哪些?对经营者缺乏监管会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建议由股东会和上级共同监管。三是经营者如何产生。四是在城市化进程中的遗留问题。过去已经量化了,现在怎么办?收益如何处置?五是地区差异。在量化中,村与村之间进行比较会发生矛盾。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程助国副会长认为,《指导意见》的最大突破,就是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要解决增加财产性收入。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是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要农民富起来,农民手里只有土地,也就是说如何把土地用活。《指导意见》最大、最好的影响就是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看到这块集体财产中有自己的份。《指导意见》规定不允许转让,只允许继承,这是政府在帮个人把关。
研讨中,大家对当前社区股份合作制、员工持股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专家们对专业合作社的税收、商业票据,专业合作社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及如何向现代企业制度过度等发表了意见和看法。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会处郝德良处长强调了三个资源整合:一是资力资源整合,专业合作社光靠单打独斗不行,要把意见深化提升提供给领导;二是政策资源整合,《指导意见》的亮点和关节点,是惠农扶农的好政策,但对有些问题还要细化、完善;三是载体资源整合,改革创新不断出现新的载体,要把新载体与传统载体整合好。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教授孙仲彝建议,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综合起来,向市政府提出合情合理的建议,以求得到解决。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
骆德芸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