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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发行时间:2015-01-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国务院发文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这是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意见》指出,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坚持公益性为主、公开公正规范、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扎实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意见》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具有明显的资产使用权租赁市场特征、显著的农业农村特色、鲜明的地域特点,既要发挥其信息传递、价格发现、交易中介的基本功能,又要发挥其为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提供服务的特殊功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其设立要经过科学论证,由当地政府审批。在现阶段,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流转服务平台是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主要形式,要利用好现有的各类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做好县、乡范围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工作。市场建设应以县域为主,确有需要的地方可以设立覆盖地(市)乃至省(区、市)地域范围的市场,鼓励各地探索符合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际需要的多种市场形式。
国务院发文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发行时间:2015-01-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国务院发文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这是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意见》指出,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坚持公益性为主、公开公正规范、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扎实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意见》明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具有明显的资产使用权租赁市场特征、显著的农业农村特色、鲜明的地域特点,既要发挥其信息传递、价格发现、交易中介的基本功能,又要发挥其为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提供服务的特殊功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其设立要经过科学论证,由当地政府审批。在现阶段,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流转服务平台是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主要形式,要利用好现有的各类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做好县、乡范围内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工作。市场建设应以县域为主,确有需要的地方可以设立覆盖地(市)乃至省(区、市)地域范围的市场,鼓励各地探索符合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际需要的多种市场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