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建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
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
徐泉方
一、概况
叶榭镇是上海松江区浦南地区的农业重镇。该镇由原张泽、叶榭两镇“撤二建一”而成,全镇有13个村,3个居委会,耕地面积61250亩,总人口近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8万人。
自2004年该镇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上海家绿蔬菜合作社成立后,全镇陆续成立了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探索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目前,全镇13个村中,已有3个村建立了以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合作社,实现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
1.井凌桥村耕地面积4830亩,农业户1099户,农业人口4268人,人均占地113亩。1999年国家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农民确权面积4748亩,确权1099户,2004年有1068户农户与村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并以此为基础,组成了以土地入股、生产经营瓜果的上海井凌桥瓜果合作社。
2.兴达村全村耕地面积2895亩(其中水稻面积1000亩),18个村民小组,1个水产队,农业户725户,农业人口2359人。2005年6月以在该村建设区实事工程项目50公顷设施蔬菜地为契机,组建了以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合作社,全村有724户作为股东入社,组成了上海叶达蔬菜合作社。
3.马桥村全村耕地面积3310亩,23个村民小组,农业户604户,农业人口2114人。1999年国家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农民确权面积2818亩,确权571户。该村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筹建分社,目前已有13个村民小组成立了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为特点的合作社分社,其余分社正在筹备,马桥村的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正在注册中。
二、做法
1.思想宣传到位。在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中,先是村委会成员意见一致,再经村民小组长讨论同意,然后召开全村党员会,统一思想,分头做村民的工作。随后村委会开始全村宣传发动,印发了《告村民书》,向村民宣传“什么是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有什么好处”,“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后的分配原则”等,还制定了“实施办法”,使村民思想统一,认识提高,支持和配合工作。
2.坚持自愿原则。以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建立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必须在符合《土地承包法》的前提下,切不可强迫农民入社。如马桥村23个村民小组中已有13个村民小组同意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还有10个村民小组由于还未征得绝大部分村民同意,目前暂缓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3.农民看到实惠。农民要将手中的承包土地经营权交给合作社,必须使他们确实感到加入合作社后经济利益要比入社前有所提高,社员的合法权利有保障,对合作社社长信得过,对合作社未来发展有信心。因此,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都承诺给入社社员保底分配和净收入再分配。如兴达村,在《告村民书》中写明,社员每年每亩有500斤稻谷价值的保底得益,再从合作社净收入中提取50%的收益分配给入股社员(以当年度农业人口、土地各50%计算),合作社其余50%净收入,留作发展基金和风险基金。农民的自留地,原则上不入股,如果自留地夹在整片大田当中、且村民要求入股的也可同意入股。夹在连片大田中的农民自留地,也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另择地块调换,重新划作自留地。既保护了社员利益,又不影响连片大田的农业种植规划。
4.相关手续完备。入社社员要与合作社签订协议,写明该社员承认合作社章程,并自愿将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入社,面积多少亩,由合作社统一经营,折合股权多少股等(一般一亩土地折一股)。每个村的村民小组按入股土地数(股份数)推荐社员代表若干名,如兴达村第一届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有代表38名。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合作社财务每季公布一次,并受相关部门监督。井凌桥村还建立了村务信息公开系统,便于村民随时查询和提出意见。
三、成效
以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在新形势下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后的又一制度创新,是农村集体经济新的组织形式。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解决单家独户难以参与大市场竞争的风险和交易成本,增强了农民的竞争能力。
1.增加了农民收入。一是土地入股的收入。上述3个村实行的保底分配,是按每年每亩土地500斤稻谷的价值分配给社员。如兴达村去年按每斤稻谷收购价094元计,每亩500斤为470元。另外合作社净收入中提取50%实行再分配,每亩100元。两项相加,社员从每亩入股的土地土获得的净收入570元,比入社前的2004年增加了近一倍。二是社员工资性收入。如兴达村去年建设了50公顷设施蔬菜基地,有80多个社员到蔬菜基地做工,预计每年有4000多元的务工收入。
2.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在未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前,要在选中的整块土地上兴建农业项目,只要这块土地上有一户农民不同意,就不能实施。现在,土地入社后,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如要兴建农业项目,只要大多数社员代表同意,就可以实施。如兴达村承担了区政府2005年度实事工程50公顷蔬菜基地建设任务,总投资达到2000多万元,项目很快落实下来并建设完成。土地增值了,村民也从中得到了实惠。井凌桥村也由于搞了
土地股份合作社,规划落户于该村的松江区主导产业——松江浦南万亩花卉基地和华东花卉交易中心项目,建设进展十分顺利,目前已取得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该村和周边的村常年有800多个农民在花卉基地务工,获得工资收入。
3.提高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程度。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后,土地实现规模化经营,不再存在一大片土地中有两三个“主”,也没有一块田既有麦子又有油菜。春耕时可以连片耕翻,夏播时同时播种,病虫防治时一齐用药,成熟时一起收割。农业机械成片连续作业,不仅提高了机械效率,而且降低了机械成本。如久保田收割机割稻,零星的地块80元一亩,连片的只要55元一亩。特别是水稻种植,可以做到“八个统一”,即统一耕作、施足基肥,统一供种、选用良种,统一浸种、药剂杀菌,统一播种、精耕细作,统一除草、封杀杂草,统一防治、安全用药,统一管理、配套服务,统一规划、杜绝抛荒。
4.加快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入社前村民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自己种但收入不多,要想不种又舍不得,因而心挂两头,感到很累。现在土地入股后,承包地有人种了,每亩地的收入还比自己种多一些,因而可以一门心思到二、三产业就业了。
5.促进了社会主义新郊区和现代农业先行区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要有新思路路、新目标、新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的关键是要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成立以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合作社后,土地连片经营,现代化都市农业吸引了城里人到农村休闲观光。每个村民又是股东,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股东会讨论通过,财务由镇财务决算中心统一登记,合作社监事会可行使相关职权,体现了民主管理。60岁以上老人,原来虽然有承包土地但已无力耕种,现在入社后按土地面积分配和按人头再分配,收入有保障,生活也安定。土地统一经营理,有效减少了农田中因出租给外来种植户造成的乱搭建现象。有的合作社还结合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和完善了村级道路,方便了村民生活。
(作者单位:松江区农委产业信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