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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集团职工持股的“有限合伙”
发行时间:2015-0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绿地集团职工持股的“有限合伙”

编者按:绿地集团从1992年由上海市农委、市建委下属四家企业出资2000万元、十几个人起家,发展到2012年实现业务经营收入2445.75亿元,同比增长39%;利润总额120.04亿元,同比增长26%。而房地产业2012年预销售金额达到1050.78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位列全国第二;房地产预销售面积达到1180万平方米,位列全国第三位。目前,集团总资产规模超过2350亿元,职工人数达到6800人(其中党员达到1500人)。“绿地”已发展为房地产、能源、金融、汽车服务等综合性集团,在2013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位列第55位,在以房地产为主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中排名第1位。绿地集团是一个混合所有制的企业,1997改制,到2009年底,集团国有持股51%,职工持股46%,其他企业参股3%。在全面深化改革中,2014年职工持股采用“有限合伙”的制度安排,为企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本文介绍绿地集团借壳金丰投资的预案解决员工持股问题,而“有限合伙”的安排是关键。

  一、“金蝉脱壳、化茧成蝶”的资本重组安排,绿地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备受关注。下图为重组前的绿地集团股权结构。

    二、重组后的新绿地集团的股权结构,上海格林兰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重组后新公司28.83%的股份。

三、上海格林兰的股权结构,在整个重组架构的安排中,这个层叠复制的有限合伙安排极为重要,充分体现了管理层和员工的利益诉求,并规避了以往通过信托结构进行利益安排的种种弊端。尤其需要关注的是,格林兰投资为绿地管理层直接控制,是其核心利益的体现,其法定代表人正是绿地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玉良。

四、从“壹有限合伙”到“叁拾贰有限合伙”等一系列小有限合伙安排的具体细节。

上海格林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格林兰投资,该公司由绿地集团管理层43人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成立于2014年1月27日。

在“32个有限合伙”安排中,格林兰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GP),在每个小合伙企业出资1000元,累计出资额3.2万元,即获得了管理权。LP出资额为职工持股总额3759.74万元。结果,格林兰投资以3.2万元控制了3759.74万元的员工持股权。这是关键安排的第一步。

五、以32个小有限合伙安排为有限合伙人(LP),格林兰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6.8万元(注册资本10万元,其余的3.2万元已经作为对32个小有限合伙安排的出资),成立了大的有限合伙安排“上海格林兰”。这是关键安排的第二步:张玉良通过注册资本仅有10万元的格林兰投资,控制了3766.55万元的内部人持股权。

2014年2月,格林兰投资与上海格林兰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格林兰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至上海格林兰叁拾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由上海格林兰作为普通合伙人,上海格林兰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格林兰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至上海格林兰叁拾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32个小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为3766.5万元,其中格林兰投资出资6.8万元,32个小合伙企业合计出资3759.74万元。

六、重组后的新绿地集团的股权结构:“大合伙企业”上海格林兰持有重组后新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8.83%。

七、根据重组预案,“本次交易中,拟注入资产的预估值为655亿元”,则上海格林兰所持新公司28.83%的股权,对应的资产价值则为188.8365亿元!

格林兰投资以一个注册资本只有区区10万元的公司,通过一系列合适的有限合伙安排,达到了四两拨千斤、蚂蚁拉火车的效果:轻松实现了对190亿元庞大资产的控制。

(本文编者有删节)

绿地集团职工持股的“有限合伙”
发行时间:2015-02-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绿地集团职工持股的“有限合伙”

编者按:绿地集团从1992年由上海市农委、市建委下属四家企业出资2000万元、十几个人起家,发展到2012年实现业务经营收入2445.75亿元,同比增长39%;利润总额120.04亿元,同比增长26%。而房地产业2012年预销售金额达到1050.78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位列全国第二;房地产预销售面积达到1180万平方米,位列全国第三位。目前,集团总资产规模超过2350亿元,职工人数达到6800人(其中党员达到1500人)。“绿地”已发展为房地产、能源、金融、汽车服务等综合性集团,在2013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位列第55位,在以房地产为主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中排名第1位。绿地集团是一个混合所有制的企业,1997改制,到2009年底,集团国有持股51%,职工持股46%,其他企业参股3%。在全面深化改革中,2014年职工持股采用“有限合伙”的制度安排,为企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本文介绍绿地集团借壳金丰投资的预案解决员工持股问题,而“有限合伙”的安排是关键。

  一、“金蝉脱壳、化茧成蝶”的资本重组安排,绿地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备受关注。下图为重组前的绿地集团股权结构。

    二、重组后的新绿地集团的股权结构,上海格林兰作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重组后新公司28.83%的股份。

三、上海格林兰的股权结构,在整个重组架构的安排中,这个层叠复制的有限合伙安排极为重要,充分体现了管理层和员工的利益诉求,并规避了以往通过信托结构进行利益安排的种种弊端。尤其需要关注的是,格林兰投资为绿地管理层直接控制,是其核心利益的体现,其法定代表人正是绿地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玉良。

四、从“壹有限合伙”到“叁拾贰有限合伙”等一系列小有限合伙安排的具体细节。

上海格林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格林兰投资,该公司由绿地集团管理层43人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成立于2014年1月27日。

在“32个有限合伙”安排中,格林兰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GP),在每个小合伙企业出资1000元,累计出资额3.2万元,即获得了管理权。LP出资额为职工持股总额3759.74万元。结果,格林兰投资以3.2万元控制了3759.74万元的员工持股权。这是关键安排的第一步。

五、以32个小有限合伙安排为有限合伙人(LP),格林兰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6.8万元(注册资本10万元,其余的3.2万元已经作为对32个小有限合伙安排的出资),成立了大的有限合伙安排“上海格林兰”。这是关键安排的第二步:张玉良通过注册资本仅有10万元的格林兰投资,控制了3766.55万元的内部人持股权。

2014年2月,格林兰投资与上海格林兰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格林兰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至上海格林兰叁拾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由上海格林兰作为普通合伙人,上海格林兰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格林兰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至上海格林兰叁拾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32个小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为3766.5万元,其中格林兰投资出资6.8万元,32个小合伙企业合计出资3759.74万元。

六、重组后的新绿地集团的股权结构:“大合伙企业”上海格林兰持有重组后新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8.83%。

七、根据重组预案,“本次交易中,拟注入资产的预估值为655亿元”,则上海格林兰所持新公司28.83%的股权,对应的资产价值则为188.8365亿元!

格林兰投资以一个注册资本只有区区10万元的公司,通过一系列合适的有限合伙安排,达到了四两拨千斤、蚂蚁拉火车的效果:轻松实现了对190亿元庞大资产的控制。

(本文编者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