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大力鼓励合作经济发展
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 陶友之
毫不动摇地鼓励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毫不动摇地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是我国的基本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基本政策但笔者认为在鼓励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中,根据当前城乡存在的问题,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很有必要把合作经济从公有制经济中突显出来,大力鼓励它的发展;
一、为什么要大力鼓励发展合作经济
1.是解决“三农”的大道
“农村穷、农民苦、农业潜伏着很大的危机”。这是许多有识之土对我国农村的概括。话可能说得有点言过其实,而”三农”问题的突出,这是从党中央到老百姓形成的共识:
如何解决“三农”问题?从中央到省市领导可说是想了许多办法,花厂极大的力气。可由于中国之大,农民之多,至今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在先工业化时期,许多国家通过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途径,变农民为工人,变农村为城市,解决了“三农”问题,我国现在许多省市工业化已处于后工业化时期,以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为主的资本有机构成,难以消化庞大的农民队伍。有限的城镇化进程,也难以改变众多的农村为城镇。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大力鼓励农村各种合作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一条康庄大道。
据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白立忱介绍,国外农业发达的国家,农业合作社是很兴旺的:在美国,由合作社加工的农产品占总量的80%,供应的化肥、石油占40%以卜。法国农业合作社年收购额占全国粮油的75%,猪肉生产占89%.饮用葡萄酒占60%,荷兰农业合作社的奶制品市场占有率为83%,园艺花卉为70%,水果蔬菜为57%:现在全世界160个国家和地区建有各种形式合作社社员达7.8亿户;
大力鼓励合作经济的发展,就是要引导我国现在单个的农户,自愿组建各种农业合作社,如:农产品加工,就组建生产加工合作社;负责农产品销售,就组建供销合作社;农民自己需要消费,就组建消费合作社;生产生活都需要资金,就组建信用合作社等等:经过多少年努力,使全国各县逐步形成“几个龙头企业+众多合作社+千万农产”的组织形式。有了这种组织形式,农村就不再穷,农民就不再苦,农业也不再有危机了。 2.是“共同富裕”的示范 邓小平同志曾多次谈到:“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遵循邓小平同志提出的要求,防止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鼓励发展合作经济,就是鼓励共同致富。因为在合作经济企业内,从厂长到员工,都是劳动者和出资者,都是企业真正的主人。他们与企业结成的足利益共同体,企业搞好了,大家都得益;企业搞糟了,大家都要承担责任。在合作制企业内,虽然由于各人出资有多少,出力有大小,富裕程度会有所差别,而富裕方向始终是一致的,绝不会出现两极分化的情况。合作制企业可说是共同富裕的示范。
中国要走共同富裕之路,就应大力鼓励合作经济的发展:
3.是公有制的“砖瓦”
中国公有制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以国家为代表的全民所有制形式;另一种是以企业劳动群众为代表的集体所有制形式:这两种所有制构成厂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
根据国企改革的要求和发展的趋势,全民所有制今后主要集中在涉及到国家安全和机密的企业,以及大的集团和自然资源的矿山、油田等;如果把公有制比作为一座高楼大厦,那么,全民所有制企业好比是主梁和构架,而集体所有制——合作制企业等就好比是“砖瓦”。主粱和构架固然重要,而如果没有“砖瓦”同样建不成大厦:因此,要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就更应大力发展合作经济。
4.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充分说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要做的工作很多,而其中怎样解决好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无疑是一个重要方面:
纵观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普遍规律:市场经济在促进生产力迅猛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引起社会的两极分化,产生一大批弱势群体。据反映,我国农村有70%左右的农民收入低于全国农民的平均水平,有些农村农民收入甚至呈现下降趋势;在城市,低收入的职工、尤其是下岗失业的职工,数字也不小。再加上到了劳动年龄却找不到工作的青壮年,合起来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如不能解决这些人的就业和生活问题,社会就不可能和谐。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正是看到了这个社会不稳定因素,于是就在政策上加以扶持,引导他们组织起来,组建各种合作社。欧、美、澳及亚洲一些国家的各种经济合作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组建起来的。从1844年,英国组建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算起,至今已有160多午了。
我国要构建和谐社会,当然也亟需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解决的办法无非是两个:一个是政府出钱救济或补助,结果是越救济越穷、越穷越要救济,成了恶性循环;另一个是政府扶持创业、自力更生找出路,如帮助组建各种合作社等,实践证明,后一种做法利国利民,发展前途广阔。社会弱势群体这一块稳住了,构建和谐社会就有了群众基础。
二、怎样鼓励发展合作经济
1.要有鼓励合作经济发展的舆论导向
大力鼓励合作经济的发展,既不是权宜之计,也不仅是政府部门之事,而是全党全国人民的事,是百年大计。要使全党全国人民成为自觉的行动,对合作经济进行大力宣传就成了必然要求。只有通过宣传,才能使人们看到合作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意义;才能统一大家的思想,同心协力来扶持合作经济的发展。
由于在近30年的改革开放中,谈国企改革的多,毫不动摇宣传非公经济发展的多,相比之下,合作经济有点被人淡忘丁。因此,在一段时期内,很有必要像宣传“两个毫不动摇”那样,大力宣传合作经济的发展。
2.要号召党员干部率先垂范
合作制企业的发展,虽然需有社会多方的爱护,政府的扶持,而企业能不能挺得住,关键是要靠企业内部的各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其中特别是经营者。因此号召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到合作制企业中去,应成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行动、贯彻“保先”教育的重要措施之一。党员作为工人阶级的一个先进分于,有责任带领一部分群众率先共同富裕起来:
在农村中,这一条显得更为重要。从县到乡镇、直至到村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带“长”字头的领导,不能是个人带头致富的模范,而应是带头带领弱势群体,组建合作制企业、走共同富裕的楷模,做到这一条,不仅有经济意义,而且更有着重要的政治意义,既有利于巩固农村政权,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3。要有政策扶持
合作制企业在起步之时,要扶持的政策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五大政策:
——融资政策。融资是合作制企业的软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要下定决心,在融资政策上加以扶持;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政府应实行贴息贷款:
——税收政策。凡以弱势群体为主、手工劳动为主、属于社会拾遗补缺的小商品生产的合作制企业,国家应免征所得税。
——信息政策。由于合作制企业是小企业、规模小分散性大,信息技术条件差、信息资源少,再加上信息不充分等因素的影响,其生产经营难免有很大的盲目性,容易造成经济损失。因而政府有责任向合作制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以解决它们信息不足的困难。
——竞争政策。在市场经济下,虽然竞争是无法避免的,但是过度竞争应是可避免的。从保护合作制企业生存发展出发,政府应有相应的措施,如制订反垄断法,以防止垄断集团以强吃弱;制订有关法律或法规,以防止过度竞争等,
——创业政策:粗观中外企业,凡是能迅速从小变大,由弱变强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鼓励小企业的创业政策。凡经调查是属于国家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的项目,从资金、技术、所需原材料等,从中央到各省市都一路开绿灯,给予极大支持。
4.要完善合作制企业的法律法规
美国为了保护小企业的发展,分两个层次立法:第一层次是基本的法律,包括《小企业法》、《反托拉斯法》等,第二层次是具体的与小企业发展有关的法律,如《小企业发展中心法》、《小企业投资法》等。
中国要鼓励合作制企业的发展,也需建立和完善保护合作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其他有关制度。如制定《合作制企业法》、《合作制企业融资法》、《合作制企业破产共济法》等,并能从政策和立法上鼓励开设合作制信用社、消费合作社、批发合作社,配送合作社、保险合作社、住宅合作社、医疗合作社,以及合作制银行,等等,以满足社会弱势群体多方面的需要。
三、鼓励合作经济发展要把握的几条原则
国家从立法和政策上给合作制企业以多种扶持政策和优惠条件,会诱使有些不属于合作制经济范围的企业,想方设法混进来骗享优惠政策。为了防止这种事情的发生,在对合作经济的扶持中,必须把握以下几条原则:
1.企业组成——应以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
这是判断是否是合作制企业的主要标准。作为合作制企业,企业员工从领导到工人,应既是劳动者,又是出资者,是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的结合体;虽然不能要求每个员工都做到,但至少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员工做到:否则,就不能称之为合作制企业。
2.企业规模——应以小型为主
在合作制企业中,如何划分大小,是需在实践中探索的问题:笔者认为这里听说的大小,由于与国家统计口径的标准不同,需另立标准:设想以员工多少为主要依据,一般在200人以下为小企业,200—1000人为中型企业,1000人以上为大型企业。为什么把员工人数压得如此之低,这是因为作为合作制企业,要使每个员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利益得失,与自己的切身利益能看得见、摸得着、算得出,这是能否巩固和发展合作制企业的关键所在。企业规模大了,员工们对上述“三得”就模糊了。“三得”越模糊,合作制企业活力就会大受影响。所以从单个合作制企业来说,一定要坚持以小为主。
3.产业结构——应以农业、手工业和服务业为主
既然要有国家扶持,合作制企业的产业结构当应符合国家需要。
“三农”问题是当前我国社会中的突出问题。鼓励合作制企业的发展,当应首先大力扶持农业生产中各种合作制企业的发展。这样既能促使农副业产品的深加工,又能有效地吸收农业中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并使广大农民从中增加收入,取得一举多得之效。
手工业虽不属高新技术,但与人民生活紧密相关,在衣、食、住、行中有许多产品和服务只能由手工劳动来完成。在21世纪的今天,中国的手工业者当不能再像上世纪50年代前的散兵游勇、单兵作战,而应引导他们自觉地组织起来,组成各种合作社。这样,既有利于完善社会的产业结构,又能分工协作,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
服务业直接为消费者服务。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质量水平的提高,服务业不断在深化、细化,从多层次、多方面满足人民的需要。鼓励他们组织起来走合作之路,既是近期有益之举,更是符合现代化发展的大方向。
4.资本有机构成——应以劳动密集型为主
对合作制企业的扶持,实质上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既然是面对弱势群体,合作制企业当应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当然,有些企业应作为个别例外,如信用合作社、合作制银行等,但这在一个区域内只能是个别的、少量的。除此之外,凡是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就不宜组建合作制企业,也就不能享受合作制企业的优惠政策。
从中央到地方,如能对合作制企业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在立法上予以保护和支持,相信不要很久,中国的合作制企业定会有一个大发展,出现一个生机勃勃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