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大主要任务
编者按:上海市委最近制定《关于本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的意见》,提出本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十大主要任务,要求从实际出发,系统研究,总体部署,分步推进。现予刊登,供学习贯彻
——继续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以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为重点,坚持“三二一”产业发展方针,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提升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坚持经济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大力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抓好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推进郊区“三个集中”和村镇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增强郊区实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促进不同地区、行业错位竞争和协调发展,形成和完善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优化城市发展的整体布局。
——有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拓展民主渠道,完善民主形式,切实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和行使权力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雁行职能,完善重大决策事前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中的作用;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完善社会利益表达、平衡协调机制,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过程中倾听民意、吸收民智,提高科学决策和有效实施公共政策的能力:以深化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居务公开为着力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民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
——积极推进法治城市建设。抓住地方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等环节,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解决群众关心的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分配、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热点问题为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正高效法治环境的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救济的作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进一步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增强全社会的知法、守法、用法观念,提高领导于部依法办事和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和干部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
——大力加强思想、文化、道德和诚信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充分应对社会多样化对思想、文化、道德建设带来的挑战。大力改进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为群众释疑解惑有机结合起来,将解决群众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与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的有机统一;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发扬具有时代特点的上海城市精神,实施《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等,完善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的精神文明创建体系,带动和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健全和完善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三位一体的社会诚信体系;坚持文化建设的社会主义导向,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以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为目标,妥善协调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利益关系,进一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以及人力资源开发有机结合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就业机会公平;进一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协调市场、政府、社会在分配领域的职能,逐步实现收入分配格局的合理化;逐步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促进就业与政府救济的互动机制,推进社会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救助体制;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的运行机制,加大对社会管理、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和民生等领域的财政保障力度,促进社会资源的公平配置。
——努力激发城市的创造活力。以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要求为重点,努力实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及其服务平台建设,使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产业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通过法制保障、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保护和激发各行各业的创造活力;全面实施《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的积极性;以构建学习型社会为抓手,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自我创新能力。’——扎实做好社会治理基础工作。以构建和谐社区为基础,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探索和加强党对社会工作的领导,不断深化“凝聚力工程”建设,实现基层党组织领导、组织和活动方式的创新,不断扩大党建覆盖面,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探索和提高政府协调整合公共资源、社会资源的能力和方式,合理配置行政资源,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效率;进一步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自治组织、民间组织以及各类中介组织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和完善社会工作机制,建立相应的激励扶持政策,推进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公共管理和社会援助等活动。
——妥善处理好城市发展中的社会矛盾。围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发挥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反映诉求的作用,畅通、拓展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建立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作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完善和落实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围绕问责制的推行,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参与监督社会矛盾化解的制度,从机制上减少诱发不稳定的因素。
——高度重视城市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以推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推进机制.引导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进一步细化与产业政策相配套的能源综合利用政策;加强城市环境的治理、保护和建设,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强化科学治污和科学管理,加大环保监督和执法力度,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从人与自然和谐的高度出发,重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和综合管理,推进来沪人员合理有序流动,做到人口发展、人口管理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同步:
——努力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健全预警、研判、处置的工作机制,牢牢把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主动权:高度重视非传统领域的公共安全,加强对网络等新型传媒的管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维护城市安全;进一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专业部门与社会工作力量相结合的治安防范和预防、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继续保持对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全面推进建设立体动态的社会治安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社会长治久安;针对新时期对敌斗争的焦点、重点和难点问题.重视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对敌斗争,多渠道、多方式地提高隐蔽战线对敌斗争的能力,努力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